23歲女子醉駕瑪莎拉蒂撞飛寶馬致2死4傷,警方通報車內人身份
7月3日,一則女子醉駕瑪莎拉蒂引發車輛追尾,致2死4傷的新聞引發全網關注。7月4日,@平安永城發布警方通報。
當時情況慘烈
據永城市公安局調查,2019年7月3日晚,譚某(女,23歲,無業)、劉某(男,24歲,學生)、張某(女,21歲,永城市屬企業職工)3人,在永城市東城區雪楓路南段燒烤店吃飯、飲酒後,譚某駕駛豫NExx55瑪莎拉蒂轎車,拉載劉某、張某2人離開。22時40分許,譚某3人駕乘車輛行駛至永城市東城區地稅巷時,與正在該路段行駛及路邊停放的皖FExx69大眾轎車等8輛轎車發生輕微剮蹭,未造成人員傷亡。隨後,譚某駕車逃逸。
22時42分許,譚某駕車逃逸至永城市東城區東環路與永興街交叉口,追尾撞擊一輛等待信號燈的豫N0xx2L寶馬轎車,致寶馬轎車燃燒、車內2人(葛某,男,44歲;賈某,男,43歲)當場死亡、1人(駕駛員王某,男,31歲)受傷;肇事車內3人受傷。
河南媒體:
肇事女子剛從職校畢業,家境富裕
記者經過多方了解得知,肇事女司機譚某,23歲,剛從某職業學院畢業。譚某父母早年在永城茴村鎮靠做皮毛(皮革)生意發家,賺到第一桶金,家庭比較富裕,但譚某性格有些自閉。
知情人稱,事情發生後,譚某母親精神狀況不佳,幾乎崩潰。譚某現在在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
另據知情人介紹,被撞寶馬車內2名死者為同事,其中一名死者今年45歲左右,家裡有兩位年近80歲的老人,3個孩子中2個孩子還未成年,家庭負擔比較重。事故發生當晚,2名受害人到永城辦事,其朋友駕駛寶馬車送他們回家時,不幸在永城市東環路與永興街交叉口等待信號燈時被譚某駕駛的瑪莎拉蒂車輛撞飛,寶馬車起火。死者為寶馬車後排2位乘客。駕駛員被附近救火的群眾救出,全身大面積燒傷。
涉事車輛。
目前,受傷的4人仍在治療中。其中,被追尾車內傷者王某,深二度燒傷,目前無生命危險,在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肇事車內3人,譚某肝挫裂傷、胸骨柄骨折,劉某肺挫裂傷、側骨骨折,張某腹腔積液,3人無生命危險,在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該市公安局表示,將嚴格依法辦案,從快查處,維護法律尊嚴,維護公平正義。
醉駕致死 如何量刑?
肇事司機被控制後
廣大網友對如何量刑進行了熱議
酒駕後傷害無辜的生命
引起了網友的憤怒
關於該起案件
幾位律師給出了解讀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丁金坤律師:
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三個罪名之間存在區別。危險駕駛罪是指沒有引發事故的危險駕駛行為。如果引發事故、過失造成的,屬於交通肇事罪。而如果是故意造成的,譬如本案,出事前肇事車輛曾與多輛車剮蹭並逃逸,放任危害發生,則屬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刑事部高級合伙人吳立偉律師: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法》第二章中的一種類罪名,具體犯罪類型有很多種。本案中,肇事司機因醉駕造成多人傷亡,符合醉酒駕駛並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行為,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應根據《刑法》第114-115條規定,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湖南湘達律師事務所簡松軍律師:
交通肇事罪是過失,即不小心犯錯造成了嚴重的後果;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則是故意。肇事司機在喝酒之後,放任自己,不顧社會大眾的安全,違法駕駛並造成重大事故,屬於後者。簡松軍表示,在司法實踐中,類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判處死刑的先例。
本文綜合自:人民網河南頻道 徐馳、北京日報客戶端、@平安永城、澎湃新聞、大河報·大河客戶端等
微信編輯:納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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