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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島芳子臨死前,請求養父救自己出獄,可養父的回信卻讓她絕望

川島芳子,一個日本名字的中國人,她是晚清肅親王的第十四個女兒,除去這個身份,她還有許多別的身份,她是日本人川島速浪的養女,是為刺殺張作霖提供情報的漢奸,是一二八事變的點火人,是偽滿洲的司令,是被下令追殺的日本間諜。在戰爭結束後的第三年,也就是一九四七年十月,她的各種罪行得到了清算,我國的最高人民法院判處了她八項罪名,其中因為漢奸罪,被判處死刑。

審判結果出來以後,為了活命,為了想辦法推翻漢奸罪,芳子曾經在獄中向自己的日本養父發出過求救,她請求她的養父為她開出假證明,以此來幫助自己逃脫死刑,然而養父卻沒有配合她,這究竟是為什麼呢?在最後的審判中,芳子堅定的否認自己是中國人,否認自己真實的年齡,她說,在一九三二年時,自己只不過是一個十五歲的日本姑娘,一個人十五歲的姑娘如何能夠帶領上千名部下在戰場上戰鬥呢?並且她一再強調,自己根本就是個日本人,根本不可能犯下什麼漢奸罪。

當她在法庭上說出這些話以後,法官一時間也被她問的說不出話來,只能讓她出示證據,正因如此,芳子有了活命的機會,她提出需要自己的養父來出示證據。這是芳子的最後一次活命的機會,只要她的國籍能被證明屬於日本,並且養父把她的出生日期從一九零六年改到一九一六年,她就可以逃過漢奸罪的處罰,不再被判處死刑。

不久之後,她的律師給她帶回了她養父的回信,芳子聽到有回信之後,十分高興,她以為的養父的這封回信能夠救她的命,於是她迫不及待地打開了這封信,然而事實卻是,養父的證明讓她絕望了。信中的內容是這樣的:「川島芳子,即為華裔的金壁輝,六歲起進入我家,成為我的養女,從小她就被一般的日本公民視為是一個真正的日本人。」養父的證明沒有說明她是日本人,也沒有說明她是一九一六年出生,唯一說明了的是,她是一個中國人,被日本的收養的中國人,這封回信讓她絕望。

芳子不敢相信這個事實,她不敢相信寫這封信的人是她的養父,那個六歲收養自己,十七歲奪取自己的人生貞操,親手把自己培養成日本第一特務的養父!她一直把養父視為自己的生父,養父讓她做的她全都做了,可為什麼,在自己人生最困難的關頭,養父要這樣對待自己,她想不明白。

事後,芳子得知,戰爭結束後,自己養父的處境也早已變得十分困難,一個不小心,就會被認定為罪犯,他當時根本沒有辦法幫助芳子做出假的證明。得知這條消息後,芳子反而高興了一些,至少她最信任的人,沒有拋棄她。臨死前,芳子留下了遺書,是寫給養父的:「父親,見信好,我的時間不多了,想再問候您一次。沒想到我會自己先走一步,日後請您多多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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