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社會治理法學體系
新聞
07-09
7月6—7日,第五屆法治社會·長江(國際)論壇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舉行。與會專家學者圍繞社會治理法學學科體系研究等話題展開深入研討。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治發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漢明認為,構建社會治理法學之首要任務在於,堅持以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方向標。從基層創造的、可複製的社會治理新鮮經驗的智慧庫,區域社會治理的經驗倉,域外發達國家治理立法技術的參照系等方面,進行創新性發展,凝練為具有原創性與時代性、系統性與專業性、繼承性與民族性的標識性概念,形成科學的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
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主任張文顯表示,構建社會治理法學「三大體系」需要從三個方面實施體系創新。第一,升級轉型傳統學科。法學理論、法律史、民法、刑法、憲法等傳統學科,在發展過程積累了豐富的智識資源,持續不斷地為法治建設提供智力支持。但相較於我國法治建設的實踐創新,不少傳統學科也出現了智識隔絕、知識老化、方法陳舊等問題,需要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推動這些傳統學科的升級與改造。第二,發展新興學科。社會發展和法律實踐中產生的新問題和新需求,需要新的研究思路和範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要求發展完善與之相適應的法學學科體系,如創建立法學、檢察學、審判學、司法管理學、綜合執法學、法律監督學、法治評估學等。第三,支持交叉學科。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出現的許多新問題,不是傳統的法學理論和方法可以獨立解決的,需要經濟學、統計學、社會學、政治學、管理學等學科的參與,需要文理工多學科協同。
會議由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中國法學雜誌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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