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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錦衣衛發明一種刑罰,叫彈琵琶,聽說沒人能熬過這一酷刑

聲明:本文素材來自《羅織經》一書,作者原創,獨家首發,轉載必究,拒絕偽史,保證不涉時政。

武則天時期有個酷吏叫來俊臣,他寫了本書叫《羅織經》,裡面列舉了數百種刑罰,以及很多逼供工具的製造方法,可以稱得上是中國古代最全面的一本逼供大法。裡面提到,說從南洋傳過來一種刑罰,叫笑刑。名字好聽,實施起來也很溫柔,但卻能讓犯人乖乖開口。

據來俊臣所說,實行此法時,先要將犯人雙手後綁,雙腿也綁住,讓其動彈不得。然後讓犯人坐在地上,將其雙腳抬高,置於一張特製的凳子上。也可以在犯人腳踝處設置一個夾板,總之,就是不能讓他亂動。然後,獄卒用羽毛撓犯人腳心。也有人在犯人腳心塗東西,然後引羊來舔的。

總之,此法意在使犯人腳心極癢難忍,又無法掙脫,從而要麼招供,要麼笑死。當然,我泱泱華夏,五千多年的歷史,刑罰更是五花八門,有些刑罰重在逼供,有些卻重在懲罰。比如說當年商紂王發明的炮烙之刑,那犯人還沒受刑呢,就已經被嚇死了。至於明朝,朱元璋倒是也發明過一種極其殘忍的刑罰。

對,那就是有名的剝皮揎草之法!據海瑞說,此法實行時,先要將犯人的皮囊剝去,再以茅草填之,變成一稻草人,然後將其立於城門口,以警戒那些貪官污吏。海瑞還說,此法是朱元璋首創,他還因此而搞了部法律文書,叫法《大誥》,以便推廣此法。但奇怪的是,《大明律》中卻無此刑罰的記載。

相反,《大明律》中倒是提到了另一種刑罰,叫彈琵琶,據說是朱元璋手下的錦衣衛發明的,聽說沒人能熬過這一酷刑。其具體做法是,先將犯人上衣脫去,並將其綁在柱子上。然後用油塗抹犯人上身。等時機到了,便用刀劃開犯人的胸膛,然後再用特別的刀在犯人的肋骨上面來回的刮。

各位,請恕在下先去吐一會兒!這種刑罰,簡直就是在造孽啊!真不知道那些實行此刑的獄卒是怎麼睡著覺的。要換我,早就自殺了呢!但據《大明律》所述,此種刑罰並不會致人死亡,只會使受刑者留下終身殘疾。而且凡是受此刑的犯人,往往活不長!朱元璋當年實行此刑,意在為長孫朱允炆掃清障礙。

所以,彈琵琶這種刑罰,意在震懾罪犯,並逼犯人供出同謀,是打擊政敵的一種手段!另外,隨著時間的演變,這種刑罰後來又發生了改變。到了清朝,雍正時期。就出現過另一種名叫彈琵琶的刑罰。其方法是,將犯人衣物全數脫去,然後在犯人的脖子上套根繩子,繩子另一端繞過一根長梯,握在獄卒手中。實行此法時,將犯人背朝上置於梯子上,獄卒拉動繩子,犯人被直直地沿著梯子拖動,十分痛苦。由此可見,彈琵琶這種刑罰著實很變態,難怪沒人能熬過這一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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