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修建那麼多超級工程,當時的國家如何解決用工難題?
中國古代許多王朝的帝王為了政治、軍事、經濟目的,或純粹為了彰顯個人功績和享樂,往往要動員全國力量修建一些巨型工程項目,比如長城、秦始皇陵等等。可是我們都知道,古代科技水平低下,生產力落後,要修建如此規模的超級工程,需要動用的人力物力必然是一個天文數字。那麼問題來了,當時的國家是如何解決用工難題的呢?
有人認為,古代皇帝擁有絕對的權威,只要他一聲令下,就可以隨意調動各地的勞動力去修建工程,沒人膽敢不從。那麼事實果真如此嗎?答案是否定的。
古代絕大多數皇帝擁有生殺予奪的大權是事實,但皇帝也不能完全隨心所欲,不按套路出牌,否則就是官逼民反,後果很嚴重。
事實上,古代對百姓服徭役是有明確規定的,比如每個普通百姓家庭中的成年男丁每年必須為國家提供為期一個月的無償勞動。由於時間有限,所以百姓服徭役一般都是在本地進行,比如修繕當地市政工程、水利設施等等。如果百姓被迫遠離故鄉去服役,國家就得負責提供食物和工具,但如此一來,很多徭役時間就要浪費在來回的路上,結果往往會導致工程延期。所以從性價比上來說,讓百姓參與外地的工程建設並不划算。此外,由於徭役隊伍每個月都在變化,所以國家很難從這類人群中培養出專業人才。
由於百姓徭役存在上述缺陷,所以國家在修建那些超級工程的時候往往沒法對他們給予過高指望。為了解決用工難題,國家會選擇另一類人群,那就是刑徒。
刑徒顧名思義就是被剝奪了自由權力的罪犯。這些人按國家工程建設項目的需要,被發配到施工地點,然後就開始終年無休的勞作。所有最艱苦、最危險的任務都是由刑徒參與建設,像長城這種在崇山峻岭間的高強度工作,往往會導致大量刑徒喪生。
在修建工程項目方面,刑徒具有免費、高效、專業等諸多優點,所以古代帝國非常注重「發掘」這類人,由此導致的重刑輕罪、冤假錯案自然就屢見不鮮了。
為了防止刑徒作亂,他們都被帶上了鐵項圈和腳鐐參加勞動。監工如果鞭打刑徒而導致其死亡的話,會被處以罰金,因為刑徒都屬於國有資產,把刑徒打死了也就意味著造成了國有資產流失。但如果刑徒有任何進一步的違法行為,則會被立即處以死刑。
如果刑徒所犯的罪行嚴重,往往還會禍及妻兒,比如我們在清宮劇上經常會聽到這麼一句台詞:「發配寧古塔,與披甲人為奴。」國家為了震懾犯罪行為以及獲得更多免費勞動力,會將犯有重罪的刑徒家人貶為奴隸,然後將這些奴隸以發送福利的形式贈給一些對國家做出貢獻的人。奴隸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奴隸主家庭,在大多數情況下,奴隸不會被強制參與國家工程項目的建設。
因此,古代帝國所修建的那些至今仍令人嘆服的超級工程,其實都是刑徒們肩挑背扛,用無數血淚堆積出來的。然而在這麼多刑徒中,有多少是罪大惡極,又有多少是冤假錯案,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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