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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幼儀選擇再嫁,尋求兒子意見,兒子的回信是對徐志摩最好的諷刺

愛情總是讓人說不清道不明,民國時期,在西方思想的熏陶下,誕生了許多文人雅士,他們追求自由戀愛,其中徐志摩的愛情故事,文學界就津津樂道,徐志摩是一位浪漫主義詩人,他文字給人一種愛情即將到來的感情。

後世也將他定義為「情聖」,徐志摩第一段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對方也是一個才女,徐志摩的家庭在江南是首屈一指的商富,而張幼儀的張家在朝廷上有著更強的政治背景。

兩家門當戶對,但是接受新文化熏陶的徐志摩對於包辦婚姻非常反感,而見到張幼儀那一刻時,他的厭惡更加表現在臉上,只是礙於父母,徐志摩才跟張幼儀結婚,跟徐志摩結婚時,張幼儀才15歲,她輟學到了徐家當了少奶奶。

張幼儀自從進了徐家,就一直悉心照顧徐志摩和徐家父母,不久之後,張幼儀就懷孕了,1918年,張幼儀為徐志摩生下了長子徐積鍇,而徐志摩本該留在母子身邊,但是他選擇留洋。

徐志摩也一直在外,很少回家,1920年徐志摩收到了張幼儀二哥張君勱的信,他十分不耐煩就將張幼儀接到了身邊,就在見面沒幾天,徐志摩跟張幼儀攤牌,他愛上了林徽因,要跟她離婚。

此時張幼儀懷有兩個月身孕,但是徐志摩不管這些,毅然要求離婚,他們的離婚一直拖到了1922年,林徽因最終沒有選擇徐志摩,張幼儀也誕下了次子,徐志摩帶著離婚協議書,來看了一眼自己的兒子。

離婚之後,張幼儀帶著兩個兒子前往了德國,可能是離婚給她的打擊太大,她非常刻苦的開始讀書,張幼儀畢業之後,也是一直承擔起贍養徐家父母的責任,1953年,49歲的張幼儀遇到了蘇醫生。

兩人陷入了熱戀,並且想要組織新的家庭,只是張幼儀需要得到兒子徐積鍇的同意,她就寫了一封信,徐積鍇道:母孀居守節,逾三十年,生我撫我,鞠我育我……綜母生平,殊少歡愉,母職已盡,母心宜慰,誰慰母氏?誰伴母氏?母如得人,兒請父事。

大致的意思,母親守節30年,一個人拉扯我長大,她做到了父親和母親的責任,這個母親需要一個伴侶的話,我會把他當成自己的親生父親。徐積鍇的回信並不意外,他從小就很少見徐志摩。

出生開始徐志摩就離開了家,在他兩歲到四歲之間,徐志摩跟張幼儀離婚,離婚之後,張幼儀單方面帶著他生活,徐志摩從頭到尾沒有做到一個父親應當的責任。對此,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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