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該如何定性?「當街打老師」男子被判刑1年半引發眾議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鍾書毓 綜合
備受關注的"20年後男子當街掌摑老師"案今天在欒川縣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判決結果當庭宣判:常仁堯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對於這個結果,被告人常仁堯當庭表示上訴。
關注此事的大部分網友們認為該案件諸多爭議點還有待考量,20年前諸多誘因導致男子現在來"報復"老師,並不能簡單歸為"尋釁滋事"。
一次偶遇引發20年後的"復仇"
2018年7月的一天下午,當常仁堯偶遇自己初二時的班主任張清林騎車路過時,20年前對張老師的痛苦回憶和怨恨之情突然湧現心頭。
他停車上前去問那個人是不是張清林,那個騎電動車的男子說,是。於是常仁堯立馬朝張清林右臉上扇了兩巴掌。
常仁堯一直重複問張清林,你記不記得我?你記不記得以前怎麼打我?同時又朝張清林左臉上扇了兩巴掌,打了一拳。雙方爭執過程中,常仁堯讓張清林把電動車推到路邊,隨即就和張清林理論20年前他上初中時張清林打他的事情。
兩人的爭執引發圍觀,最後在周邊群眾的勸說下,常仁堯才住手。而張老師回家後,自感被曾經的學生毆打、辱罵有失顏面,就向家人謊稱,自己騎車摔倒受傷,隨後,自行醫療治癒。
經醫生的初步診斷,張清林為輕微腦震蕩,但他卻沒有接受醫生做CT檢查的建議,而是去了藥店買葯。"我服用了20多天葯,這期間一直頭暈、噁心。"張清林事後告訴偵查的民警。
打人視頻流出,事件發酵引關注
在與張清林的爭執過程中,常仁堯讓自己的同鄉潘某將這一系列打老師的過程用手機拍攝下來,事後又於2018年8月21日,把截取的1分09秒內容通過手機微信轉發給兩位同學,後其同學又轉發給其他同學等。
四個月後,該視頻在網路瘋傳,引發新聞媒體關注。檢方稱,僅在2018年12月16日1時4分至2018年12月27日17時19分,該視頻共獲得輿情信息99648條,傳播受眾人數達到6.8億人次。而官方數據還顯示,關於此次事件的輿情傳播,負面和中性信息就已佔比99.69%。
視頻瘋狂傳播的同時,引來教師們的眾怒。2018年12月16日,張清林所在學校向欒川警方遞交了一份控告書:常仁堯毆打謾罵老師,並且不以為忤,還蓄意進行錄像和網上傳播,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們不希望因為此事處理的不當,讓廣大教師的心一冷再冷……
學校遞交控告書的當日,張清林來到欒川警方報警。而在3日後的下午,欒川民警來到常仁堯家,通過其父親聯繫到他。次日,還沒等常仁堯回到欒川,他就被移交給了欒川警方,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
突然背負輿論壓力的兩家人
事情發生後,無論是張清林還是常仁堯家,都飽受煎熬。
被抓後,常仁堯交代:"13歲時我無力反抗,回家也無法告訴父母。張清林對我心靈上的傷害,一直伴隨我到現在,總是讓我做惡夢。"
常仁堯的父親認為,他與妻子早年離婚,使得青春期的常仁堯變得敏感,而在長期挨張老師體罰後,讓他心裡的陰影更為濃重了。
值得一提的是,高三班主任也打過常仁堯,還讓他在教室最後面連站了三天,但他並沒有記恨這位班主任。前年這位老師不幸患病的消息傳開後,常仁堯給他捐了一萬塊錢。
鄰居稱,微信朋友圈盛行後,每逢教師節,常仁堯都會發一條類似話語的朋友圈:"祝全天下的老師節日快樂,張清林除外。"
在被刑拘後的一個月,常仁堯在看守所內寫下了一份道歉信:"雖說事出有因,但用這種極端的方式來處理,給張清林老師造成了第一次傷害;視頻經網路傳播後,又給張清林老師造成了二次傷害。我也是一個孩子的父親,如果我遇到這樣的事情,我的孩子也肯定非常痛心。我真誠地向張老師道歉,向全體教師道歉……"
常仁堯父親稱,事件發生以後,自己以及委託朋友多次上門拜訪張老師,希望能夠獲得張老師的諒解,但張老師閉門未見。
在最終結果宣判之前,常仁堯的父親曾經表示,願意對被打老師經濟賠償,但不認同兒子的行為屬於尋釁滋事罪。若被追究刑事責任,將對老師當年體罰兒子的行為進行追訴。
被毆打的張清林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提到,他並沒有打過學生,也沒有打過常仁堯,但懲戒是有的。
當時的視頻經網路發酵後使張清林變得沉悶,又在聽說常仁堯寫的道歉信後,他更加糾結了。
熟悉張老師的人都說,自此次毆打事件後,很少看到張清林說話。為了照顧他的情緒,欒川教育局給他換了一所離家近的學校任教。
而他身邊人的生活也受到了影響,張清林接受媒體採訪稱,在鄭州讀書的大女兒看到視頻後,連英語四級都無心考了;小女兒總說同學笑話她,要換學校;就連自己現在上街去買菜,都感覺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
張清林稱,自己不要常仁堯一分錢賠償,只要他親口的道歉,要他在網上消除影響。
"我的教師生涯還有10年,不消除影響,我怎樣教書?做到了這些,我還是會認這個學生的,我會去辦案機關替他說話。"
判決結果引髮網友爭議,被告人當庭上訴
引發各路群眾圍觀的常仁堯尋釁滋事一案,終於在今天上午由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進行公開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常仁堯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欒川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常仁堯為發泄情緒、逞強耍橫,借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攔截、辱罵、隨意毆打老師張某某,並同步錄製視頻進行傳播,引發現場多人圍觀和社會輿論廣泛關注,嚴重影響張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壞社會道德準則和公序良俗,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鑒於常仁堯有自首情節,系初犯、偶犯,可以從輕處罰。根據常仁堯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決。
但這個結果似乎不被很多人所接受,常仁堯妻子洪歡稱,他們不認可判決結果,將繼續上訴,並稱"要狀告被打教師"。
關注著案件審判的網友們也各執一詞,對這個判罰有所爭議,也有媒體人及業內律師對此事進行分析。
@花兒未謝之時:這個量刑結果,估計出乎大多數國人的預計。
@LlaoGuest:那老師當年的行為也判一下唄。
@極速狂飆客:量刑標準呢?什麼罪名,好像打成輕傷也就差不多這樣吧!
@陳迪Winston:那些關五天七天十五天的多少比這個打得狠傷得重,說到底還是為了懲罰傳播度和影響力吧!
@湖南律師劉成成:我反對體罰學生,也反對報復老師,兩種都是低級暴力的體現。同時,更反對不加限制地扣"尋釁滋事"的帽子。
在還原整個事件過程後,此次案件背後的幾個爭議點似乎還在輿論探討的中心,張老師是否存在過度體罰學生的行為?打人視頻流出的責任是否要分擔?量刑的標準是否還需要衡量?20年後的"報復"並不是一次單純的"尋釁滋事"。
在第一次庭審最後的被告人陳述階段,常仁堯對打人的行為表示了後悔與抱歉。他向張清林及其家人道歉,也委託家人對張清林做些經濟補償。對於自己犯的錯,如果法院判他有罪,他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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