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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中國留學生還分屍的兇手判了!但受害者家屬無法接受…

2018年8月,一名26歲的中國男留學生在德國耶拿市被謀殺分屍,兇手同為大學生,越南籍,案發時23歲。作案之後,兇手還將部分屍體拋入流經耶拿市的薩勒河內。

案發近一年之後,上周五(7月5日),耶拿地區法院宣布了本案的判決結果。由於兇手「對公眾構成危險」,他將被安置在法院指定的精神病院內接受強制治療,直至治療生效之後才能出院。

兇手出庭。圖:Bodo Schackow

得出這樣的判決結果,是由於陪審法庭確信該男子患有精神分裂症,無刑事責任能力。該判決結果也是應檢方和辯護律師的要求而做出的。

但另一方面,作為「輔助起訴人」的受害者家屬並不滿於這一判決,要求開啟正式刑事訴訟程序(此前僅為保全程序),並確認謀殺罪名。

該判決尚非終審結果。

兇手2018年被捕。圖源:Johannes Krey

受害者家屬的律師Christian Stünkel對這一判決結果表示了懷疑。該律師提出,案發前後,被告曾上網搜索的詞條均帶有針對性,有助於完成計划行動。早在案發前一年的12月,兇手就已在網上搜索過「德國謀殺率」「我怎樣才能成為犯罪分子」「尚未解決的兇殺案」等詞條。

在謀殺發生前不久,被告的搜索記錄則顯示出,他對「警察如何問訊被告」「德國有多少謀殺案仍未破解」以及「砸碎人類頭骨需要多大力氣」等問題十分關注。而受害者的直接死因,正是頭部受到大力錘擊。

案發宿舍房間門口。圖源:Bild.de

而案發之後,被告的瀏覽器中又出現了「耶拿 潛水」「耶拿 垃圾處理」「警方實時通告」等搜索記錄。不僅如此,他還偷走了死者的電腦和手機,並用死者的賬戶網購了貴价物品。有鑒於此,Christian Stünkel對被告究竟是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表達了明確的質疑。

能夠如此精心策劃犯罪的人,真的沒有刑事責任能力嗎?受害者家屬曾要求對被告重新做一次精神病鑒定,但法院駁回了這一請求。

警方在薩勒河中打撈屍塊。圖源:dpa / Armin Weigel

在本次庭審的起初,Christian Stünkel曾表示:「這是對於父母而言最可怕的場景——他們把孩子送去一個安全的國家學習,卻不得不用骨灰盒把孩子帶回家。」

(英倫圈推薦,原文刊載自圈哥的小夥伴「道德經」GermanReport,歐洲時報德國版關夢覺綜合報道,轉載請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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