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象深度剖析《逍遙遊》,看他如何理解「逍遙」一詞?
在《逍遙遊》莊子注當中,「逍遙」一詞共出現13次,這其中對於闡明「逍遙」,最重要的一處為:「自然耳,不為也。
此逍遙之大意也」,「自然」在郭象看來即為「物之自爾」,也就是「讓物順應其性」。
所謂「性」,即為「使一物為此物」的根據,在郭象看來萬事萬物皆有其性,並且物性之間並不存在高下之分,「雖大鵬無以自貴於小鳥,小鳥無羨於天池」,在這裡郭象明確地表明了物性之間各有定分,因而並非羨欲能夠改變,更進一步地,郭象表明了這種「羨欲」是對生命的一種無謂的負累,唯一的重點在於是否能夠「足其性」,也即將自身的性完滿地展現,這也就是郭象所強調的「小大雖殊,逍遙一也」。
但同時這種展現並非是刻意追求的結果,也就是「不知所以然而自然耳」。綜合而言,在郭象看來「逍遙」即要求「讓物不受干涉地成就自身」。
然而,物性的實現在郭象的描述中並非全然不需要外物,「夫所以乃今將圖南者,非其好高而慕遠也,風不積則夭閼不通故耳。此大鵬之逍遙也」,透過鵬之例,郭象想要表明即便是偉大如大鵬者,也需要風的幫助來使得大鵬的性得以實現。
物物之間性各不同,因此想要實現它們的性也需要不同的條件,「夫質小者所資不待大,則質大者所用不得小矣」,但郭象也點明貫穿這些條件的根本條件為「各足稱事」,也就是這些條件適合其物並且能使其性達「極」,而這個目的的完成也就是「逍遙」的實現。
但是這樣的「逍遙」,在郭象看來並非最高的「逍遙」,因為物性的實現一旦需要某些條件,也就是「有待」,便會有某些傾向。
這裡便產生兩個問題:第一、傾向存在著對立面,一旦偏向某種傾向便失去了統一另外一種傾向的可能;一旦「有待」就必定為其「待者」所束縛,「若夫逍遙而繫於有方,則雖放之使遊而有所窮矣,未能無待也」。
二者所導引出的最終問題是這樣的「逍遙」是將全部生命收束於自身,而完全斷絕與其他生命之交感。這並非是莊子之逍遙,而是老子,甚至只是楊朱的「全真葆性」式的、獨自通式的「逍遙」。
但在《莊子注》當中,郭象還提及了「無待者的逍遙」。「無待者」能夠「與物冥而循大變」,也就是能夠感通萬物、順應其性,而不僅僅局限於自身的性當中;但是感通萬物,也並非為萬物所拖累。
「無待者」順應至理,不去干擾萬物的運行而最終使得萬物能夠成就自身,也就是「無為」。郭象的此種解釋與宋明理學之精神頗有契會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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