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被騙30萬渾然不知,美法兩國商人提出抗議:欽差是騙子兒
影視劇是藝術,少部分人總以「藝術是藝術,歷史是歷史」對一些歷史劇作為辯駁。但是,當你打著「反思歷史」「教科書式」「歷史史實再現」這些聳人聽聞地辭彙作為吸引人的手段的時候,基本「公正書寫」歷史就是必然。
有些人之所以篤定2013年的某部連續劇是部「好劇」,只是因為它符合自己的思想,因此,採取不會管「所有的好」——現代人的語言和思考都放在一兩個人身上,總給他們編排一些好的虛構的歷史,這種做法有什麼不對。
有一個問題就是:你打的旗號與你的表現嚴重不符。
前者,上文「為藝術就不要歷史真實?談李鴻章影視形象轉變的背後」,我們談了李鴻章殺死了曾經給自己「舔」背瘡的親信黃瑞蘭這一橋段。、其實,那個人早在「中法戰爭」時期就被李鴻章參倒了。而且被李鴻章罵成「精神病」被趕回家裡,由地方「監視居住」去了。可想而知,這樣的人怎麼可能還被重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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頤和園
如果被重用,那隻能說用他的人是任人唯親了。
今天我們談談,把一切「髒水」都潑給另外一撥人的橋段
(1)近代給李鴻章背鍋背得最多的就是翁同龢,圓明園重修事件的兩次爭論
在該劇中,甲午戰爭爆發前,奸商李光昭把翁心存、翁同書父子的書法作品自費出版了。因此,翁同龢便將給北洋水師的60萬兩白銀給了李光忠,用於修建頤和園。
在這部影視劇中,翁同龢被描繪為貪官、庸官、口大無能之人。可以說,近代給李鴻章背鍋背得最多的就是翁同龢了。文末會有相關事件描述,在此就不贅言了。
奸商李光昭確有其人,但頤和園應該是圓明園,而且發生的時間也不是1894年之前,而是1872年和1873年。總之,有如下問題:
其一:發生時間不對。「修圓明園被騙錢」一事,被稱為李光昭事件。該事件發生於1874年,而這時北洋海軍剛剛開始籌建,距離甲午戰爭還有20年,就在李鴻章發出「放棄西北」這一賣國主張之前。
其二:責任人不對。李光昭事件中被騙的人是同治,而不是翁同龢。
其三:翁同龢的職務不對,翁同龢在1870年代屬於教育文化官員,管不著財務。
本劇比較符合歷史的一點就是李鴻章的作用。李鴻章確實負責調查此事,並建議判處李光昭死刑。
「李光昭事件」是為修建圓明園而出現的詐騙案件。
圓明園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被火燒後成為廢墟。但其實,尚有一些建築物還算可用,在十來年管理中,因為被人偷竊、監守自盜等原因迅速敗壞。但它畢竟是「皇家臉面」,一堆廢墟擺在那裡可怎麼辦呀!
因此,早在1868年,就有御史德泰奏請重修圓明園,恭親王看罷非常生氣,立刻於八月初一(1868年9月16日)以「喪心病狂」(奢侈)的名義將德泰革職、貴祥被發配黑龍江給披甲人為奴。
這件事兒德泰只是引子兒,背後則是安德海指使。第二年,安德海就被丁寶楨在軍機處地授意下迅速斬殺。可見,這裡面有慈禧與恭親王之間的權力鬥爭。
慈禧這個人雖然「權力欲頗重」。但同治皇帝畢竟是自己的親兒子,而且那時的她的權力並不穩固。所以,同治十二年正月二十六(1873年2月23日),同治親政大典舉行後,兩宮太后特別是慈禧也確實真的要「退休」了。為此,同治皇帝很想「孝順孝順」兩位太后。
(2)同治皇帝為「孝」執意重修圓明園導致「奸商漁利」
同治親政後曾經兩次下旨重修圓明園,這些都受到軍機處、各部官員地反對,其理由就是資金問題。為此,十月初二(11月21日),在回復御史沈淮「暫緩修理圓明園折」中這樣回復朝中大臣(因本文史料都出自《同治實錄》相關年月日都已經給出,為讀者閱讀方便皆用本作者語言轉述,感興趣的讀者可按年月日查詢。以下同):
恭親王府
其一:天下百姓困苦,現在水旱頻仍、軍事國防用錢也多,我作為皇帝肯定要做天下表率,絕對不會大興土木、浪費資金。沈淮所說雖然是聽說,但也是很好的提醒。
其二:兩宮太后垂簾十餘年,現如今朕已經親政,但兩位老人家卻沒有休息、頤養天年的地方,我真是心中難忍呀。現在只修安佑宮以用於兩宮太后休息、朕辦公居住的地方。而且只是「略加修葺不得過於華靡」。
同治的回復說得也算得體,眾朝臣也只好不再多言。所以,同治十三年正月十九日(1874年3月7日),圓明園修復工程正式開始。
因為,同治皇帝告知朝廷乃是「從儉修葺」。因此,如何少花錢多辦事兒(但不能妨礙相關人員貪腐、享樂花費)就成為非常重要的事情。
這時,內務府大臣誠明、堂郎中貴寶、筆貼士成麟等人遇到了一位商人李光昭,此人聽聞「皇家重修圓明園工程」的消息後,立刻願意捐助:自己願將幾十年販運生涯留存下的好木頭(價值數十萬兩)捐給朝廷,而且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運費都不用朝廷出,直接運到通州。
李光昭乃是廣東嘉應販運木材和茶葉的商人,同治元年1861年曾捐過官兒。同治十二年六月,李光昭來北京販賣木材,結識了上述人等。他們熟識後,李光昭得到了相關官員地信任和好處,從他們嘴中,李光昭提前得知了籌修圓明園一事。
在內務府地幫助下,李光昭開始以「奉旨採辦」的名義在四川、湖北、廣東和香港等地招搖撞騙。不但如此,他還私刻「奉旨採運圓明園木職李銜」的關防。
在其詐騙期間,一些地方官員也覺得蹊蹺,並曾預備抓捕詢問。例如四川總督吳棠就上奏其是騙子兒,嚇得李光昭跑到湖北、廣東等地。
結果,李光昭跑到了廣東,先是騙華商,結果一名菲律賓華商被騙了,都簽了合同、交了10元定金,可那位華商病死了。之後,李光昭又騙了一名法國木材商人,從他那裡買了五萬四千餘元的洋木,但是他向清廷彙報的時候卻浮報白銀三十多萬兩。意圖從中「空手套白狼」。
李光昭騙了法國商人,還想騙美國旗昌輪船公司,不給人家運費,又說法國木材商的木料不符合合同規定,不給人家法商材料費。由此,美法兩國商人向各自國家的駐天津領事館告狀,引發了外交糾紛。
駐紮在天津的北洋大臣兼直隸總督李鴻章也就介入此案。同時,清廷也接到了相關舉報材料。由此,同治皇帝此案交由李鴻章詳細調查。
同治十三年七月初六,同治皇帝命令李鴻章查辦。經過一個多月地調查,李鴻章建議判處李光昭斬監候、秋後處決。同治皇帝也准許了。問題還在於,鑒於內務府官員乃是皇帝的家臣、家奴,李鴻章除了成麟以外,其他內務府相關官員都報以「查無實據」給予搪塞。
垂簾聽政
為何成麟跑不了?一來成麟地位低,只是筆貼士而已;二來成麟曾到全國各地陪著李光昭招搖撞騙,證人太多了!所以,誰也不會去保他。最終,成麟被革職。
(3)翁同龢的地位並不高,他根本沒有能力去幫助李光昭
可以說,通過對這件案例地介紹,我們可以看出:李光昭事件基本是內務府與其交通,和翁同龢毫無關係。
翁同龢在同治十二三年時,並非朝中重臣。同治十年(1871年)才被提升為內閣學士,然而,內閣只是作為軍機處的執行機構。軍機處負責重要事務,內閣只是負責清廷一般性政策、文件的發放。內閣的「票擬批答」權力也沒了,軍機處直接給各地方督撫「廷寄」,各地方督撫也是將問題直接寄給軍機處,然後轉交皇帝審批。
因此,內閣學士並不重要。而且,內閣又分大學士、協辦大學士、學士。因此,同治朝的翁同龢地位並不重要,僅僅是「帝師」身份,然而,擁有帝師身份的人何止他一人。翁同龢作為作為重要大臣,是從光緒八年(1882年),成為軍機大臣開始的。在此之前,翁同龢主要負責教育、考試、高級講師。
更重要的是,李光昭作為木材商人主要是和內務府官員交結,他個人與翁同龢沒有任何交集。而且,翁同龢本身也是反對重修圓明園的官員之一。
很遺憾的是,翁同龢再次成為李鴻章戰敗的「背鍋者」。翁同龢從沒有專門針對北洋去做事兒,也沒有什麼私仇。但這些,其實說了也沒用。李鴻章戰敗的責任,既然有人想給他推脫掉責任,總要拿一個無辜的人去墊背了。
曾經找過左宗棠,他們說「因為西征耽誤了海防」,但問題是西徵結束時,清廷已經花了幾千萬兩打造了一個亞洲最先進的戰艦。找不上。
之後找了山東巡撫李秉正,人家本來把一半的軍隊都去保衛威海衛了,但有些人就是睜眼說「見死不救」。
還找了丁汝昌、鄧世昌等人。
找來找去,還是翁同龢最合適。由此,翁同龢成了李鴻章最大的「背鍋者」。
你拿什麼樣的證據,他們都不會承認的。
為藝術就不要歷史真實?談李鴻章影視形象轉變的背後
翁同龢與李鴻章沒有私仇,代筆參劾翁同書的人另有其人
此文共10篇長文構成「翁同龢與李鴻章」系列,主要針對兩個謠言:1為二人有私仇;2翁同龢針對北洋水師扣錢
《光緒實錄》里的1895:劉永福、林朝棟何以「孤軍奮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