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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長安十二時辰》中的「右相」,談談唐朝的宰相制度

《長安十二時辰》最近風靡,劇中「右相」林九郎(原型李林甫)是個位高權重的角色。李李林甫做了19年的宰相,劇中為何稱他為「右相」呢?除了「右相」,唐朝是不是還有「左相」呢?筆者帶您來了解一下唐朝的宰相制度。

一、宰相的淵源:鐵打的王朝,流水的相位

宰相制度在我國古代源遠流長,從奴隸社會就有「相」。《通典》記載:

「黃帝置六相,堯有十六相。」

《晉書》記載:

「成湯居亳,初置二相,以伊尹、仲虺為之,凡厥樞會,仰承君命。」

從古籍中可以看出,「相」在五帝時期已經形成,在夏商時代,已經出現如伊尹(下圖)這樣的名相。另外,周武王時期,姜尚為丞相,秦王嬴政時期,呂不韋為相國,「丞相」和「相國」等同於和後來的「宰相」。

漢朝初期,不設「宰相」,而以丞相輔佐君王處理朝政。例如蕭何、曹參等人,是漢初著名的丞相。到了漢成帝時期,將丞相的職權分成三公,三公就成了宰相,這個時期,宰相的權力得到弱化。在三國、魏晉和北周時期,先後出現中書省、門下省的長官為丞相,時有變更。

隋唐時期,官制發生了重大變化,「三省六部」制逐漸形成,宰相制度也越發成熟。

二、唐朝的宰相稱謂:亂花漸欲迷人眼

隋唐時期,以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形成「三省」,三省的具體職責可以簡單概括為:中書省出令、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實施,三者相互制約,三權分立。尚書省的長官名為「尚書令」,中書省的長官名為「中書令」,門下省的長官名為「侍中」,三省的長官都被稱為宰相。又因為「尚書令」這個官職比較特殊,唐高祖李淵時期,秦王李世民曾做過尚書令,後來李世民當了皇帝,其他官員為了不逾越李世民,所以尚書令這個職位很長一段時間都是空缺的,因此尚書省的二把手「尚書僕射」就成了宰相。

因為唐朝有個官銜名叫「知政事」,實際上三省長官都兼任「知政事」,但尚書僕射逐漸不再兼任「知政事」,因此,它的宰相有名無實,逐漸淪為「假宰相」。所以,長期掌管實際權力的是中書令和侍中這兩位宰相。《通典》曰:

「大唐侍中、中書令是真宰相。」

漸漸地,大臣們習慣把侍中叫做「左相」,把中書令叫做「右相」。所以說,《長安十二時辰》中的右相,實際上是中書令的意思。中書省是行政的中樞部門,所以「右相」權力很大。

除了「三省」的長官為宰相外,唐朝還有一個官職,名叫「平章事」,例如,武則天時期著名的宰相狄仁傑的官職是「同鳳台鸞閣三品平章事」,「平章事」是武則天時期新設置的官銜,是武則天為了任人唯親,把一些年輕、資歷尚淺的官員任命為宰相而特意設置的一個職稱。所以,到了中晚唐時期,只要官銜中帶「平章事」三個字的,哪怕這個人僅僅是三品官員,他就算宰相。

除了「三省」長官、「平章事」外,還有一種宰相,被稱為「名義宰相」,只是掛個宰相的頭銜,但實際上並沒有宰相的權力,例如三師三公,三師指「太師、太傅、太保」,三公指「太尉、師徒、司空」,都是正一品官。三師三公大多是老臣,地位尊崇,被封為宰相受人尊敬,實際上不一定有實權。

總結下來,唐朝的「三省」長官、「平章事」、「三師三公」都是宰相,所以唐朝是名副其實的「群相制度」,唐朝的宰相很多,例如,唐高宗時期有47位宰相,武則天在位15年,多達79位宰相。

三、唐朝4類宰相:在其位謀其政

上文說道,唐朝實行「群相制度」,武則天在位15年,多達79位宰相。如果按照平均每位宰相的任期為3年來算,那每年也至少有15個人同時擔任宰相。宰相是輔佐帝王來處理政務的,15個宰相同在朝堂,豈不混亂?實際上,15個人並非都有實權。唐朝的宰相,按照實際權利來分,大概可以分為:假宰相、真宰相、名義宰相、使相4類。接下來,來詳細解讀一下這4類宰相。

1.假宰相:中書省的二把手中書僕射雖然被稱為宰相。但這個宰相權力不大,有時候還不是「知政事」,因此逐漸淪為假宰相。到了武則天時期,如果不是「平章事」的宰相,也是假宰相。

2.真宰相:真宰相就是實際的宰相,其標誌就是兼任「知政事」和「平章事」。唐高祖李淵時期,設置「知政事」,由三省長官兼任,輔佐朝政。沒有兼任「知政事」的三省長官,不能算真宰相。武則天時期,設「平章事」,逐漸取代了「知政事」,只有兼任「平章事」才是真宰相。

3.名義宰相:指掛職宰相,如上文提到的三師三公,就是掛職宰相,實際上並不行使宰相的權力。另外,在武則天時期,設置了「平章事」,那些沒有兼任「平章事」的三省長官,也沒有了宰相的實際權力,也淪為「名義宰相」。

4.使相:唐朝中後期,節度使制度鮮明,有些節度使也被掛名為宰相。《資治通鑒》記載:

唐末,凡節度使帶平章事及檢校三省長官、三公、三師者,皆謂之使相。

因為節度使都遠在外地,不在朝廷中樞,他們身上的宰相職稱,實際上是一種褒獎。就像明朝和清朝時,外地總督被加封「兵部尚書銜」一個道理。主要是一種鼓勵和籠絡之意。《新唐書》曾記載:

(唐昭宗)命孫德昭、周承誨、董彥弼為節度使,並同平章事,時任謂之「三使相」。

四、總結:

唐朝的宰相制度,在秦漢丞相制度上進一步發展,有了明顯的進步,歷史意義深遠。

1.從個人獨裁到集體決策。

「宰相」從黃帝時期,歷經夏商周以及秦漢的發展,到了唐朝,有3000餘年的歷史。唐朝的宰相制度和秦漢時期大大不同,最大的不同點就是,唐朝的宰相決策是集體性的,而秦漢時期是個人。唐朝多位宰相相互監督、相互協作,更加成熟,也更利於朝堂關係的平衡,更有利於打擊宰相獨裁和集權。

2.從「時有時無」到成熟穩定。

從「相權」的形成,一直到魏晉南北朝乃至隋朝,宰相都是一種時而有、時而無的職稱。《歷代職官表》稱,在唐朝以前,宰相是:

宰相無定員、無定名,也無定職,制度上無此官,而習慣上又卻有此官。

可見,在唐朝以前宰相制度十分混亂。唐朝雖然實行「群相制度」,但宰相的官職和職能從來沒有改變過,相對來說,唐朝的宰相制度相比以前更加成熟和穩定(下圖為唐朝名相房玄齡)。

3.吸引「賢相」,創造盛世

唐朝的名相數量是歷朝歷代中最多的,從唐初的房玄齡、杜如晦、魏徵、馬周,到中期的褚遂良、狄仁傑、姚崇、宋璟、張九齡,再到中後期的李泌、李德裕等人。唐朝雖然也有李林甫、楊國忠這樣的奸相,但良相數量還是遠遠超過其他朝代。這源於唐朝的群相制度,大大擴大了選宰相的範圍,讓更多有才能、有抱負的人進入了皇帝的視野。「貞觀之治」、「開元盛世」「會昌中興」,這些歷史時刻無不是「賢相」們的經營。

4.唯才是舉,為後世標榜

魏晉以來的九品中正制度以世家門閥為選取人才的標準,唐朝的宰相選拔制度,確立了以「治國才能」為首要依據的人才選拔標準,杜絕了貴族對宰相職位的壟斷。到了宋朝和明朝時期,非科舉出身不能為宰相,這也是唐朝宰相制度的延續。

但是,唐朝的宰相制度也有其歷史的局限性,在封建制度中,皇權對相權的相互猜忌和不信任仍然存在,讓很多有才能的宰相遭受貶謫。到了唐朝中後期,宦官對相權的腐蝕更為嚴重。但這並不能掩蓋唐朝宰相制度在整個歷史中的先進性和正面影響。

本文參考資料:《舊唐書》《新唐書》《通典》《晉書》《資治通鑒》《歷代職官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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