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武官的入仕途徑
清朝以武立國,在馬上奪取天下後,也沒有放鬆對軍事的管理,很快就建立起一套完備的軍事制度,武將的入仕、升遷、調職等都有相應的管理辦法。相比宋明等朝代,清代武將的地位相對較高,而以武職入仕的途徑也更寬廣。
一、世職
世職,即世爵的承襲制。按照清朝軍事制度,凡是武職封世爵,公以下,恩騎尉以上的人,都允許以品級補授武職,就是所謂世職。滿、漢皆可封世爵,比如清初的洪承疇,因立功被封的三等輕車都尉就是一種世職。八旗佐領、散秩大臣以及陵寢守護,亦有世代承襲者,也稱世職。
八旗世職,比如公、侯、伯爵承襲後引見,或授侍衛,或授散秩大臣,多半是內官。
如果遇到「開列缺」的情況,公、侯、伯、子、男爵授予副都統,擬單引見;男以下,騎都尉以上,授步軍協尉;輕車都尉、騎都尉,授信炮總管等;雲騎尉,授監守信炮官、城門領、步軍副尉等。
各地駐防,輕車都尉授協領,騎車都尉授佐領,雲騎尉授防禦,恩騎尉授曉騎校。凡是揀選入綠營,子、男爵授副將,輕車都尉授參將、游擊,騎都尉授都司,雲騎尉授守備。
漢人公、侯、伯、子、男爵,在侍衛崗位上實習年滿後,遇「開列缺」,則授予副將。其分發地方各標學習者,年滿後,輕車都尉授參將,雲騎尉授游擊、守備,恩騎尉授千總。
二、武舉
順治初年定武舉,凡遇子、午、卯、酉的年份舉辦鄉試,辰、戌、丑、未年舉辦會試,其制如文科。鄉試在地方舉辦,中試者即武舉人;會試在京城舉辦,中試者即為武進士。
順治年間,朝廷規定武進士授官,會試列一甲進士者,頭名授參將,第二名授游擊,第三名授都司;列二甲進士者授守備;三甲進士者授署守備。後來,朝廷又將殿試第一名授副將,第二名授參將,第三名授游擊,但需要先在京城學習一年騎射,再由兵部題請授職。
到了雍正元年,以武進士一甲一名為一等侍衛,二、三名授二等侍衛;二甲前十三名授三等侍衛。
雍正五年,朝廷規定:一甲武進士補授一、二等侍衛,二甲授三等侍衛,三甲挑選十名授藍翎侍衛。武進士歸班候選者,授衛守備、營守備。武舉人揀選一、二等者,凡漢軍武舉授門千總,漢武舉授營千總;三等者,漢軍、漢武舉皆授衛千總。
武舉人、武進士有憑藉資勞而進用者,比如,武舉人、武進士充營伍、堤塘差官者,年滿三年後,由兵部考察弓馬騎射,優異者為營、衛守備;次之則為防禦所千總。
滿人參加武舉科試,從雍正元年開始,規定鄉試錄取二十人,會試錄取四人。到雍正十二年停止招收,嘉慶十二年又重新開滿人武科,規定鄉試滿、蒙錄取十三名,會試沒有定額。
滿人武舉補授京師內九門千總者,遇到會試年份,依舊可以參加考試。每三年,步軍統領會考察一次武舉人,技能優異者補授巡捕營守備;中等者補授佐領下護軍校及本旗驍騎校等官缺;平常者留門當差,等到學習有成,再行保送。
三、行伍
在清朝,武職以行伍出身為「正途」,而武舉次之,可見行伍出身之優。所謂「行伍」出身,指的是由兵丁提拔為官者。《大清會典》記載:
「滿洲、蒙古之前鋒,准拔補為前鋒校、委署前鋒校;親軍准拔補親軍校、委署清軍校等;漢軍領催、馬甲准拔補驍騎校,亦准拔補城門吏;綠營之兵丁,均准拔補把總、外委。」
「拔補」任何準則,完全依據將官意志,因而產生許多徇私舞弊。針對這種「陋習」,雍正曾嚴加整頓,然而收效甚微,直到清末也未改觀。
四、蔭生
蔭敘之制,文武相同。朝廷錄用蔭生,「文職改武職用」為一途。
雍正年間形成定製,在京一品尚書等官員,在外將軍、總督等,其蔭生錄用為都司銜管都司;
在京二品侍郎等官,在外提督、巡撫,其蔭生用為署都司銜管都司;
在京三品副都御史等官,在外總兵官、布政使等,其蔭生用為守備銜管守備;
按察使和加一品銜副將等,其蔭生用為守備銜管守備;
二品銜副將,其蔭生用為守御所千總。
乾隆年間又規定,漢子爵三品之蔭生用為千總,男爵四品之蔭生用為把總。
蔭生下放各標營,學習年滿者,四品蔭生授都司;五品蔭生授守備;從五品蔭生授守御所千總;六品蔭生授衛千總、營千總;七品、八品蔭生授把總、外委;八旗蔭生隨旗者,按品授職。
五、捐納
武職捐納與文職相同,本質上也是朝廷為了增加收入而出售一部分「官缺」。雍正初年,武職捐納,僅限於千總、把總。到了乾隆年間,戰時比較多,對武官的需求增加,捐納也開始成為常態,可捐至守備。
這些通過捐納走上武官崗位的人,缺乏實際領兵才能,嚴重影響清軍戰鬥力。
同治年間,左宗棠在上書朝廷時指出,武營捐納班過多,應嚴加區別,並要求罷武職捐輸。到了光緒年間,海軍武職捐納十年,收入僅十餘萬。因此,朝廷下令,停止武職捐納。
在整個清代官制中,武官的地位雖勝過前朝,但仍不及同品級的文官。就入仕途徑而言,成為清朝武官比文官容易,一個普通基層士兵通過自己努力能成為武官,而文官系統的基層小吏卻很難成為文官。


※清朝的撫遠大將軍是什麼職位,為何年羹堯可以擔任?
※弘時被過繼給胤禩後,沒多久就去世了,是雍正賜自盡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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