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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杜甫和高適,走過多年燃情歲月,友誼小船為何說翻就翻?

公元744年,正值唐天寶年間。

那年春天,李白剛剛因為和朝堂相互厭棄而被玄宗賜金放還,開始浪跡江湖;杜甫則是考試剛剛落榜,但家境尚好,因為在兗州任職的父親的緣故往返於洛陽和兗州,其中也有不少漫遊神州各地的時光,不久前才寫完《望岳》;高適當時四十歲,那幾年裡一直居於宋地,也是在這段時間裡寫完了《燕歌行》。

那年四月,杜甫先是和李白相遇,兩人一起同游梁、宋一帶,即今日的河南的開封、商丘等地,而在那裡他們會見了高適。

用郭沫若的話說,這場會面是中國文化史上繼孔子與老子(倘若真的見過面)以後,最為偉大的一場會面。當時李白已經名滿天下,而杜甫名不見經傳,高適生活也很清苦,但三人卻因為詩人的身份彼此欣賞,一見如故。李白是個眼光不精明,甚至可以說糊塗的人,然而卻能一眼鑒別出杜甫的詩品,所以兩人交往時毫無輩分、名氣等身外物的拘束。高適做東,三人喝酒寫詩,野澤狩獵,拜訪名跡,暢談天下大事。他們三人一起去過王屋山,本是因為李白想拜訪一位道士朋友,然而到達時李白得知友人去世,惆悵的他在觀賞朋友留下的山水畫時留下了勁草《上陽台書》,成為了梁宋之旅永載於史的證據。

這場歡聚雖短,卻後韻無窮。

在第二年的又一次短暫碰面後,杜甫一生未見李白,卻終生懷念這位絕才神性的朋友:「何時一尊酒,重與細論文」;然而李白與高適卻彷彿看得開些。李白是因為生性洒脫,他可以天下皆朋友。雖然他有時感受到確實自己未免孤高孑然,說自己「月下一壺酒,獨酌無相親」,但畢竟這樣行走山河才真正身輕自在。而高適則是不提私情,他本來也不是那麼至情至性的人,而是這三個人裡面真正懂得經綸世故的政客。

這三個人一別十多年後,杜甫和李白關係未變,李白和高適卻是白首相逢猶按劍,後來也確實絕交了。這中間的十多年,安史之亂、肅宗登基、永王謀逆接連發生,這三個人也各自在仕途中隨風波沉浮:杜甫雖然跟隨了成功即正統的陣營,肅宗帳下,但僅僅是任一個「拾遺」的小官,明面上是為肅宗諫言補闕實際上卻人微言輕。高適正如前文所說,是個很懂官場的政客,他先入朝後又入軍,奉命討伐永王時已經做到淮南節度使,手上已經掌握了一方軍政大權。而李白的政治經驗卻太蒼白了,政治敏感性也十分欠缺,他沒有意識到永王與肅宗先是君臣後是兄弟;他雖然憧憬「談笑靜胡沙」,卻一開始就選錯了陣營,還在永王帳下寫了不少歌功頌德的詩文,成為了眾矢之的。

永王兵敗以後被定了反叛的罪名。李白因為永王而下獄,他想當年的朋友高適身居高位也許能救他,遂寫信給高適。但高適作為一個政治家對利害關係看得很清楚,李白屬永王一黨,永王是皇帝欲除之而後快的對象,倘若他出來摻和,和謀反一黨扯上關係,肯定會因此貶黜遭禍。為臣之道在於明察君心,他絕不想被連累。

高適對求救置之不理,還燒毀了兩人以往的書信撇清干係。李白得知以後斷然絕交,後來在他夫人的周旋下,加上宰相張鎬、御史中丞宋若思等人的求情,最後李白被長流夜郎。

杜甫幾年後流落秦地時得知李白被長流夜郎的下落,寫了那首著名的《天末懷李白》。雖然他也不贊同李白的政治選擇,但他始終關心著朋友的生死下落。後來得知李白已經獲釋了,那時杜甫初居成都,他們分別已經有十五年,李白已經快六十了;而蜀地是李白的故鄉,杜甫就在《不見》里對他說,匡山有你讀書的故居,頭髮白了就應該回來了吧。

李白卻再沒有回來,包括杜甫最終也還是離開了蜀中。

他們兩人的晚年在物質上都十分落魄:杜甫攜家帶口卻無以為生計,李白孑然一身四處飄泊。高適卻在晚年任了刑部侍郎,封渤海縣侯,去世後追贈禮部尚書。雖然高適封侯時也不過一人一車,生活簡樸,但論個人人生的經營,高適確實做得好得多。

李白受不了朝廷和政斗,走了;杜甫受不了官場和混沌,也走了,他們因為真性情先後都得罪於皇帝,不容於名利場,失意於仕途;高適更現實、利己,並不那麼抵觸妥協,也得到了他的政治追求;但,即便沒有永王謀逆這一事件,李白與高適也不可能像與杜甫一樣。

即使都各有成功,李白們與高適們也本非同類。即便一時相見甚歡,倘若人本就道不同不相為謀,同途殊歸又何足為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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