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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茲曼解約金到底是1.2億還是2億?

又到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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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我們來回答讀者@阿非利加大瀑布提出的問題

我們請到了體壇傳媒駐西班牙記者武一帆老師進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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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格列茲曼解約金到底是1.2億還是2億?

武一帆:西班牙當地時間7月12日上午,聞風而來的媒體堵在西班牙職業足球聯盟總部(下稱「西職聯」)前門,卻有四肢特別靈活而眼光特別銳利人士發現格列茲曼的律師攜小行李箱匆匆走進後門。幾小時後,巴薩低調官方宣布格列茲曼加盟。百萬巴薩球迷下樹途中,忽聽馬競發出「1.2億不夠,需是2億歐元」的抗議聲,不由爬回樹頂,一望究竟。真不愧是暑期熱檔,連彩蛋都做得這麼用心。

吃瓜群眾大概有這樣幾個問題:馬競憑什麼要2億?巴薩應不應該多掏8千萬?這事誰占理?這事誰說了算?

多要錢的理由,馬競前後兩份公告都說得很清楚。他們認為巴薩在非轉會期未經俱樂部層面私下裡接觸球員,並達成協議。精神損失就不提了,但解約金的數目要按照達成個人協議的時候來算,也就是7月1日以前的2億歐元,而不是現在的1.2億。

從誠信買賣的角度看,沒毛病。不過,繳納違約金解除合同的程序不是這樣的。有朋友問,為啥是格列茲曼的律師提著錢——我猜肯定不是現金交易,500面額的歐元湊夠1.2億也要24萬張,怎麼也得開輛卡車才行——去西職聯,而不是巴薩。因為程序就是這樣。這是個解除合同的程序,說白了就是拿錢贖身。球員再與誰簽訂新的職業合同,那是另一套程序。當然誰都明白,這錢不可能是球員自己的,必然是下家給的。

咱們就說違約金是巴薩出的,但交付對象是西職聯。下一步就是西職聯把錢打給馬競,格列茲曼的舊合同失效,交易完成。如果西職聯確認操作流程沒問題,而且手續已經辦完,那麼在程序上,馬競再提「2億」的事已經晚了。馬競若真想阻止格列茲曼以1.2億的解約金轉到巴薩,應該至少在上一份聲明,也就是雙方第一次正式談事之後向西職聯提出自己的異議。當然提交巴薩和格列茲曼早有協議的證據,似乎也不在程序內(或許有過類似的事,但沒這麼熱鬧)。那麼比較直接的辦法,是越過西職聯,告到足協、高級體育司甚至國際足聯,去體育仲裁法庭打官司。

然而馬競如果認真說要2億歐元,巴薩沒必要自己回應,等西職聯澄清操作流程無誤即可。因為不管2億還是1.2億,都不是馬競與巴薩談出來的轉會金額,而是馬競與球員商議好的合同條款。如果格列茲曼在上個冬窗解約去巴薩,那麼2億,沒得商量。多出那8千萬,大體上是為了保護球員在今夏之前不被挖角,而不是在夏窗中哪個月份的解約問題上做文章。

馬競一定不佔理且要不到錢嗎?也不一定。完全看他們掌握著什麼證據,想搞多大。但還是那句話,當前程序中沒有給他們說理的地方,只能去更高一級的仲裁機構打官司。認真起來,說不準能弄出和「博斯曼法案」相當的歷史事件。當然,馬競大概也只是吼一吼發泄一下。幾天前那一頓吼,巴薩不就服軟給錢了嗎?

話說回來,既然解約程序和巴薩沒關係,那之前那次「轉會談判」是怎麼回事?咳……那是因為巴薩不想走「解約」這個路徑,和馬競談真正的「轉會」,想分期付款。轉會就是交易:支付金額、方式和期限,是否有「添頭」(比如塞梅多),都在談判桌上解決。巴薩想變通一下是因為一次性付清1.2億,賬面赤字太難看,財務壓力太大。其實「解約金」因為不是交易,而是勞動合同問題,反而可以免去增值稅。以格列茲曼的1.2億來說,與馬競談轉會反而會增加2500多萬的稅款。不過人傢俱樂部的賬不是這麼算的。畢竟均攤到每年,巴薩的周轉反而輕鬆一些。超前消費唄,誰管下屆管理層吃不吃得消啊?

問題是,馬競本來就看巴薩彆扭,心說:你把錢放下,把人領走,快快快。沒想到居然坐下來還想再磨嘰磨嘰付款方式,怒了。所以如果巴薩一周前沒去找馬競面談,主席也沒順口說格列茲曼的事——西班牙各大媒體記者又可以多放幾天假,而不是大熱天地蹲在大樓門口逼著人家走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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