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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第一師生戀:她與魯迅相戀生子相伴十年,為何始終沒有名分?

《聖經》里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使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這句話貫穿了整個封建制社會,表明了父親有包辦兒女婚姻的權力,即使是逐漸走向世界的民國也不例外。在民國時期,國內許多思想開明的文人都無法逃脫父母的媒妁之命,魯迅就是其中之一。

魯迅一生與兩位女性有過婚姻或愛情關係,一是髮妻朱安,二是伴侶許廣平。

1901年,二十六歲的魯迅,被母親從日本「騙」回紹興老家與未曾謀面的朱安成婚。小腳的朱安並不得魯迅所喜,這場婚姻對二人都是一次重創,魯迅多次對友人說:「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這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負有一種贍養的義務,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新婚後的第四天,魯迅再次踏上了日本留學之旅,離開了母親強加給他的女人。

1923年,魯迅生命力的第二個女人出現了,成功考入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國文系的許廣平,成為了魯迅的學生。

1925年,許廣平主動給魯迅寫了一封信探討中國女子教育的前途,一來二去之後二人相戀了,27歲的許廣平首先握住了44歲的魯迅的手,魯迅同時也向許廣平報以輕柔而緩緩的緊握。於是,魯迅首先對許廣平說:「你戰勝了!」許廣平不禁報以羞澀的一笑。1927年二人開始在上海同居,兩年後他們的愛情結晶周海嬰出世了。

朱安是一個善良的女人,她並沒有怨恨魯迅許廣平,反而將許廣平看做姐妹,視周海嬰如己出。對於朱安的諒解,許廣平和魯迅也是心存感激的,而他們終生未婚就是最好的證明。魯迅了解朱安,心知她來自一個傳統的家庭,如果自己將一紙休書丟予她,娘家是不願意接納的,而且對於朱安這樣受過嚴格封建女性思想教育的女子來說,也是一種極大的侮辱。

而在魯迅去世後,許廣平在困難的歲月里也經常匯生活費給朱安,朱安曾對人說:「許小姐待我好,她懂得我的想法,她的確是個好人。」正是這份理解與同情,她才沒用逼迫魯迅休妻,於她而言名分也不是非要不可,洒脫如她:「我們以為兩性生活,是除了當事人之外,沒有任何方面可以束縛,而彼此間在情投意合,以同志一樣相待,相親相敬,互相信任,就不必要有任何的俗套。我們不是一切的舊禮教都要打破嗎?所以,假使彼此間某一方面不滿意,絕不需要爭吵,也用不著法律解決,我自己是準備著始終能自立謀生的,如果遇到沒有同住在一起的必要,那麼馬上各走各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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