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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動中央督導組的記者涉黑案,有了結果

根據安排,針對上海、江蘇等10省份的第三輪中央掃黑除惡專項督導,於近日結束,由此實現了各省區市全覆蓋。

督導組結束進駐,並非意味著地方掃黑除惡工作划上句號。長安街知事注意到,受到中央督導組關注的內蒙古記者苗迎春涉黑案,於昨日一審宣判,主犯獲無期徒刑。

至於苗迎春的「保護傘」——內蒙古廣播電視台原台長趙春濤,也已被提起公訴。

苗迎春案庭審現場

從2018年7月至今,中央共組織了3輪掃黑除惡專項督導,每輪10個左右的省區市,從而實現全覆蓋。

其中,第三輪進駐北京、內蒙古、陝西、黑龍江、上海、江蘇、青海、甘肅、西藏、寧夏等。按照此前安排,開始最早的是江蘇,為5月24日;結束最晚的是寧夏,為7月12日。接下來,各督導組組長將向地方反饋督導情況。

本輪督導引發多個社會熱點,比如「陝西漢中4名幹部聚眾賭博被督導組抓現行」「陝西延安2名廳官充當『保護傘』」「哈爾濱市呼蘭區十幾名幹部充當『保護傘』」「內蒙古公安廳多名幹部被查」「內蒙古廣播電台原台長趙春濤案」等,均獲得廣泛關注。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趙春濤與該台中部記者站站長苗迎春涉黑案,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而就在昨天,苗迎春被呼和浩特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苗案於今年6月初開庭時,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主要負責人看望了辦案組人員並表示,中央督導組進駐內蒙古後也十分關注該案。「我們如何以實際行動迎接督導組的檢查,如何彰顯檢察機關掃黑除惡的決心、信心,如何體現對黨的忠誠,如何讓人民群眾從這起案件中獲得安全感,出庭指控犯罪,讓被告人認罪,就是最好的方式。」

苗迎春案專案組

罪名之多、情節之惡劣,是苗案受到關注的原因之一。檢方指控,苗迎春等十名被告人犯13項罪名,包括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貪污罪,行賄罪,故意傷害罪等。

除了通過搞工程斂財,此人還把記者站當作「私人領地」,私藏槍支、彈藥,違規僱用社會閑散和有前科劣跡人員充當打手,並且濫用媒體監督權,要挾滋擾政府工作秩序,組織策劃多起違法行為。

他的「保護傘」主要有兩人,分別為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公安局刑警大隊原副大隊長劉晏、內蒙古廣播電視台原台長趙春濤。

劉晏不但放縱黑社會性質組織活動,還故意歪曲事實和違背法律,使他人受到刑事處罰。在他的庇護下,苗迎春稱霸一方,對當地媒體行業形成非法控制。最終,劉晏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趙春濤與該電視台某部主任肖某產生矛盾後,利用職權肆意打擊報復。為阻止肖某舉報,他指使苗迎春非法調查。2018年1月23日,苗迎春糾集黑惡勢力,將肖某毆打致輕傷二級。此外,趙春濤還收了苗迎春30萬元,並干涉紀檢監察機關對後者的調查。

趙春濤

2018年7月,苗迎春被查;次月,趙春濤落馬。今年5月,因涉嫌受賄,單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故意傷害,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趙春濤被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從「無冕之王」到階下囚,趙春濤、苗迎春等人的滑落軌跡再次說明,精神支柱的崩塌、理想信念的喪失,終將使得忘卻初心者被自己的貪慾所吞噬。而他們的落網,也明白無誤地昭示了我國誓將掃黑除惡進行到底的決心:黑惡不除,絕不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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