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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人瞞報中國境內賬戶被重罰,豪車豪宅資產悉數凍結,北美野狼瞄準亞裔肥羊?

智谷趨勢(ID:zgtrend)|Phoebe Liu

一場目標鎖定華人群體的大颶風正在北美肆虐。

繼亞裔夫婦引爆加拿大最嚴房產稽查行動後,沒有加入共同申報準則(簡稱「CRS」)的「避稅天堂」美國也不再安全了。

鍘刀已經舉起,刀下已有「亡魂」——

近期,美國華人因瞞報海外銀行賬戶,觸怒當局,名下資產全額凍結的消息打亂了華人平靜的生活。

消息越過重洋,傳回國內,已化作鐘聲陣陣——

不少人心底直打顫,這是美國嚴查華人隱匿離岸資產行為的開端,還是另有所圖?

美國華人瞞報在華資產的比例相當高,這已是公開的秘密,甚至可以說,全球暗錢涌動得越厲害的地方,巨額資產背後的主人們就越神秘,財富秘密也越撲朔迷離。

只是從該案處罰結果來看,美國不僅凍結當事人財產,還將當事人兒子名下的資產,也一併被劃入收繳賬單!這一記「七傷拳」殺傷力實在太大。

真的慌了!一向標榜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燈塔國難道要開「連坐」先例?美國又是怎麼查到當事人瞞報賬戶了?當事人兒子躺著也中槍,無緣無故也遭這種罪?

這裡面的乾坤實在太大了,不少人心亂如麻。。。

溯本歸源,要看看事情究竟怎麼回事,還得從本案主角卞莉莉(音譯Lili Bian)女士講起。

01

卞女士之痛

7月3日,美國司法部引爆了華人圈第一顆「炸彈」。

53歲的美國華人卞莉莉,目前長居北卡羅萊納州夏洛特市。這一天,她出席了法庭聆訊,當庭承認一系列逃稅罪行。

據法庭文件,卞女士承認,2014年她刻意瞞報其在中 國境內的銀行賬戶,特別是名下一個歸屬於中國境內FungChenSecurities機構的金融賬戶,由此違反了美國《銀行保密法》(The BankSecrecy Act)規定,被檢方告上法庭。

對於海外賬戶超過1萬美元的美國納稅人,必須按程序申報,披露自己的海外銀行賬戶(簡稱「FBAR」)

來源:美國司法部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庭上認罪後,美國當局就立馬凍結她和兒子名下300萬美元左右的資產,包括豪車、豪宅等一系列特定金融資產。

怎麼肥四!按理說,卞女士的違法行為與兒子無關,怎麼美國把兒子的財產也凍結了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把6個月前的另一起案件翻出來放到一起看。

這起案件信息來源同樣出自美國司法部,有跡可循的是,卞女士的兒子早在2019年1月就鋃鐺入獄,原因是販毒和洗錢。

卞女士兒子周世雲(音譯)案件報道

而本次卞女士被沒收的一部分豪宅、豪車,其實是當時兒子通過販毒收益購得的。

兩起案件一對比漸漸明了,沒有申報海外賬戶超過1萬美元的人成百上千,為何單單卞女士遭了秧,以及美國當局凍結卞女士財產時,為什麼把兒子的財產也一併沒收了。

總結起來,這就是一個典型的不孝子「坑媽」事件。。。

當然業界還有傳聞,稱卞女士名下FungChen的金融賬戶,正是她兒子當初用來洗錢的賬戶之一,而美國苦於沒有證據證明,只能採取迂迴戰術,利用卞女士瞞報資產,間接收回贓款。

不過,這一說法的真實性還有待考察,在此一筆帶過,就不多做猜測了。

02

四問七傷拳「FBAR」

其實,從卞女士這個案子來看,除了美國官方的「迂迴戰術」,還有一個你不得不注意的地方。那就是卞女士所違反的FBAR。

事情剛爆出來時,我們收到最多的疑問就是FBAR是什麼。美國的報稅系統,一個FATCA(「肥咖」條款)還不夠,還要多一把大刀砍斷稅務居民自由的翅膀嗎?

同志們相當焦慮,因此,今天特地借這件事,再梳理一下。

第一問:FBAR是什麼?

簡單一點來說,FBAR主打反洗錢。

FBAR依託於1970年美國《銀行保密法》,由美國財政部下屬的金融犯罪執法網路(以下簡稱「FinCEN」)負責,追蹤目標是外國各類賬戶和短期內兌付80%以上現金價值的金融賬戶。

第二問:哪些人需要申報FBAR?

根據申報要求,不論你居住在國內還是國外,只要你是美國公民或居民、美國合伙人組織、美國遺產或信託,在一個公曆年度內的任何一天,單個或合併的海外銀行賬戶或金融賬戶的加總金額超過一萬美元(注意,此處不是指年終結餘),就必須向美國財政部申報,填寫FinCEN 114表格,否則將面臨兩種處罰。

若是民事非故意違反,一旦被查出,將「喜提」1萬美元罰款;

若是民事故意違反,罰款金額是10萬美元或是賬戶金額的50%;

因為上限為資產額度的100%也就是說,如果兩年內沒申報,一旦被查出來你的海外家底就要被罰穿地心,統統罰光。

最後是刑事處罰,依舊也是兩種情況。

若是故意不報且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將判處最高罰款至50萬美元,10年有期徒刑,

若是申報不實或者其他申報不合規的,判處最高罰款可至25萬美元,5年有期徒刑。

第三問:FATCA和FBAR有什麼關係?

現實中,許多人會將FATCA(「肥咖條款」)和FBAR混淆,確實這兩樣東西具有相似性,但又相互獨立。

其實,在美國現行的法律體系中,他們對於納稅人適用兩套不相同的海外金融資產申報體系。一套是我們熟知的「肥咖」,由美國稅務局負責,另一套就是卞女士案件中涉及的FBAR,由美國財政部負責。

相比「肥咖」,FBAR所要求申報的外國賬戶門檻低,涉及範圍廣,且只要年度內任一天賬戶超過1萬美元,都在申報範圍之內。而「肥咖」僅就過去一年的特定金融資產年終結餘超過5萬美元或是年中任一時間點超過7.5萬美元時,才需要申報。

FBAR申報的海外賬戶資產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基金,股票,境外信託或機構等,幾乎包含任何類型外國賬戶。

FATCA申報涉及的主要是金融賬戶,包括銀行、股票、基金、股權等信息。房產等非金融賬戶信息無需申報。

另外,眾所周知,由OECD發起的CRS是以「肥咖」為藍本制定的,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威懾力席捲全球的「肥咖」內核理念實際上來源於FBAR。

因此,可以說,FBAR是美國反避稅進程中頗具重量的法案。

第四問:申報FBAR的正確姿勢

按照操作慣例,納稅人申報時,最好「肥咖」和FBAR同時申報。

由於申報表格雜且容易混淆,且申報表格FinCEN 114隻能電子傳輸,不可手工填寫,一定要諮詢專業人士之後再進行填報。

否則一旦牽涉與個人所得稅表有所出入,政府通過賬號信息順藤摸瓜找出你也是分分鐘的事。

另外,表格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15日,如果還未申報,也別著急,FBAR有自動延期申報的規定,最終限期為10月15日,逾期不候。

而前文中提到的卞女士,就是在延期申報日期過後,依舊揣著明白裝糊塗,刻意不申報才被FinCEN揪到了小辮子。

03

追稅風暴肆虐北美

據胡潤去年7月底發布的《中國投資移民白皮書》顯示,全球富人流動性逐年遞增,游轉全球成為有錢人的生活常態。

相較其他地區的人更加偏愛南半球來說,中國人基於教育、經濟等方面的考慮,仍對美國情有獨鍾。

近年來,華人流入美國的速度還在不斷加快,2018年美國人口普查局數據顯示,在美華人已超過508萬,成為亞裔最大族群。

亞裔群體日漸龐大,中國以超越100%的速度成為全球財富增長版圖上最亮眼的國家。而就在每年幾十萬中國人完成財富升級,張開翅膀尋覓新的人生家園時,北美大小動作接連不斷。

此前我們曾經提及,加拿大抬高移民准入門檻,同時在安省和卑詩省兩大華人投機炒房地帶捧著刑法狠追10億加元稅收。

其實在美國,你也能找到相似的行動。

5月15日,FinCEN(沒錯,就是前文提到的負責FBAR申報的部門)再度宣布將進一步加強審核在美國12個大都會地區的購房交易合同,對於通過殼公司購房,或者使用超過30萬美元的全額現金進行高端住宅的交易行為,將一一清查。

圖片來源:美國財政部

此處的「全額現金」也包括轉賬匯款

清查將主要收集住宅真實買主、受益人或實際受益人的身份信息

12個大都會地區:紐約、邁阿密、洛杉磯、芝加哥、舊金山

波士頓、達拉斯、夏威夷火奴魯魯、拉斯維加斯、聖安東尼奧、聖地亞哥、西雅圖

圖片來源:美國財政部

通過殼公司購房,同時降低高端住宅付款金額,兩個標準組合起來,美國這次想榨的是誰的血,一目了然。

我們知道,美國對隱匿離岸資產這一行為深惡痛絕,相對於那些能玩轉美國稅法的巨富來說,薅羊毛之事屢見不鮮,但對於不懂美國稅法這套玩法的新移民來說,往往是腳踩灰色地帶,沒辦法擁有穩穩的幸福。

尤其是近年來,美國一直著力推進反避稅進程,雖然它拒絕加入CRS,但別忘了,在全球財富嘩啦啦流向美國之時,FATCA也充當著大網隨時準備兜住那些想隱匿離岸財產的大魚。

於中國而言,和美國簽訂的是FATCA政府間協議Model 1,基於雙向信息交流模式,中國金融賬戶信息傳到美國時,相應的美國金融賬戶信息也會被傳回中國。

但是FATCA流氓至極,加上美國境內還沒有一部法規明確支持除了互換存款賬戶信息以外,還允許互換其他類型賬戶信息,因此即使是簽訂Model 1,諸多國家換回來的信息少之又少。反之,美國卻能坐享其成,掌握大量金融信息。

因此,對於新移民來說,邁步走出國門之前事先了解相關稅務信息,諮詢資深的稅務師是相當有必要的,千萬別在國內收刮財富,一腔熱血奔赴他鄉後,才發現自己誤入羊圈,成為咩咩待宰的小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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