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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說法》之黃俊傑:中國人文精神本質

文/黃俊傑

儒釋道的人文精神,都共同的肯定「主體性」,但是他們同中有異。儒家所講的主體性,以「健動為本」,道家講的主體性,是以「逍遙為本」,佛教的主體性,以「靜斂為本」。

現代學者基本上都同意,中國文化的人文精神,大概躍動於公元前第十一世紀。當時的周王朝的統治者—周公、文王、武王卻沒有勝利者的傲慢,他們充滿了一種戒慎恐懼的心情。

《尚書·酒誥》

文王誥教小子有正有事:無彝酒。

越庶國:飲惟祀,德將無醉。

惟荒腆於酒,不惟自息乃逸,

厥心疾很,不克畏死,

辜在商邑,越殷國滅,

無罹。

我們今天讀中國的古代經典—尚書,裡面看周公的許多演講,像「周誥」、酒誥」,屢次告誡周民族,他們之所以能夠得到天命,乃是因為他們工作勤奮,他們飲酒有節,他們不酗酒。周公又告訴他的子民,這個商朝人,為什麼商民族為什麼會失去天命呢?因為他們酒池肉林,這個像商紂王那樣,所以就被天所拋棄了。

現代的這個學者,當代新儒家徐復觀先生創造一個名詞,叫做「憂患意識」。這一種具有中國文化特色的「憂患意識」,和猶太基督宗教的「恐怖意識」,就是人要向上投注到上帝,作為祂的子民,經由上帝的憐憫,而得到救贖;以及與佛教的「苦業意識」,都構成強烈的對比。

我們知道釋迦牟尼,他首先一針見血指出,生命的本質是苦,然後這個「苦」是「果」,然後再分析,造成這個「果」的「因「在於「集」。然後他又指出,我們要修行,要得到的「果」是「滅」,滅就是「解脫」。

你要得到這一個滅,這個果呢,那你就要種「因」,種因就是要「道」,你就要「求道」、要「修道」。這種佛教的苦業意識,耶教的恐怖意識,都和我們儒家的憂患意識,構成強烈對比。

因為憂患意識是一種道德意識,他和耶教、佛教的宗教意識,是有明顯的對比的。

我們可以說,儒釋道的人文精神,都共同的肯定「主體性」,但是他們同中有異。

儒家所講的主體性,以「健動為本」。他們致力於化成世界,要轉化世界,要使世界更美好,他們相信自我的轉化,可以完成世界的轉化。他們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因此「經世」這個字,這個名詞,是儒家的通關密語。

而道家講的主體性,是以「逍遙為本」。他注重的是觀賞世界,而不是化成世界,他成就了中國文化的美學傳統。

對儒家與道家來講,佛教的主體性,以「靜斂為本」。佛家講究從撤消萬有之中,得到生命的解脫,得到永恆精神的一種愉悅。

可是佛教他有大乘、有小乘,這我們大家都知道。但是大乘與小乘的差別,不是在於「空性」,而是在於菩提心和廣大行。「菩提心」內涵就是什麼呢?就是指自覺覺他,覺行圓滿。「廣大行」是什麼意思呢?是指自利利他的實踐。

小乘注重自渡,而大乘注重自渡並且渡他。

我們知道「佛」這個字「Buddha」,它的原意就是覺者。是指一個人從無明裡面覺醒、超拔而出,能夠自覺覺他,而利益眾生。

佛教來華以後,特別是中國大乘佛法,它的人文精神,表現在以下幾點:第一點,中國大乘佛法「以人為本」。

六祖壇經有一段這麼講,「一切修多羅,就是佛經的意思,一切修多羅及諸文字,大小二乘、十二部經,皆因人置,因智慧性,方能建立,若無世人,一切萬法,本自不有,故知萬法,本自人興,一切經書,因人說有。」這是最徹底的中國大乘佛學「以人為本」最扣人心弦的一段論述。

中國大乘佛法人文精神的第二點,表現在對心的德性之「自由與責任」的同時肯定。一方面大乘佛學主張萬法唯心造,主張三界無別法,唯是一心作。認為這世間的萬事萬物,都與我們的心,特別是我們心的「起心動念」之際有關,或者已經發生關係。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452》

菩薩摩訶薩,未入定位,繫心於所緣;已入定時,不繫心於境。

大般若經第四五二卷有這樣一句話,「菩薩摩訶薩,未入定位,繫心於所緣,已入定時,不繫心於境」,這裡講的是佛教的世界觀,非常重要的「心與境」的關係。

說你那個心,如果還沒有處於貞定的狀態,你就會容易被外界的這些東西,特別是名聞利養所綁住,那麼你的心,如果入於貞定的狀態以後,你的心就不會隨著「境」而轉動,這裡是講心之「德性自由」的這個意思,對主體性充滿了肯定。

可是佛教他又主張,人的心可以在十法界裡面升沉。這個「十法界」就是「地獄、鬼、畜生、阿修羅、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佛陀」,在這個十個領域裡面是沒有保證的。你已經到了菩薩道,可是你一念之間散亂了、墮落了,你很可能下一秒鐘,會掉落到餓鬼道、畜生道、阿修羅道。

佛教告誡人們,在這個十個領域裡面,人必須不息的努力,否則一旦失去了本心,很可能從人界就墮落到地獄界,這是中國佛教三宗,也就是華嚴、天台、禪宗共同肯定的一個主張。

《論語·述而篇》

子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對自由與責任的同時肯定,這種理念是儒佛所共享的,儒家講自我之主體具有絕對自由。

孔子告誡他的弟子,「我欲仁,斯仁至矣」,孔子又告誡他的弟子,顏淵第一章,「為仁由己,而由人乎?」你要不要做一個仁者,是靠你自己的決定,難道是你的父母幫你決定嗎?你的兄弟、你的同學幫你決定嗎?不是。從這裡看出,儒家主張人的主體之具有絕對自由。

一樣的,佛教也主張,世界所有的法界,剛才我們講那個十法界,他是交互融攝,是互相滲透的。因此人雖然是自由的,可是他如果一下迷失了,那他很可能就在法界裡面輪迴,墮到這個地獄道、畜生道、餓鬼道去了,因此肯定自由的意思,就是同時肯定責任,這是儒佛共同的主張。

主講人簡介

黃俊傑,現任台灣大學特聘講座教授、中央研究院文哲所學術諮詢委員、台灣通識教育學會名譽理事長,曾任台大講座教授兼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院長。研究領域為東亞思想史,近年著有《東亞儒家仁學史論》、《大學之理念》、《東亞儒家人文精神》、East Asian Confucianisms:Texts in Contexts等書,多種著作被譯為英、日、韓、越、德、法、西、斯洛維尼雅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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