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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奇案:婦人殺死丈夫投入水井,主審官憑一句話破疑案!

今天的江蘇宜興市在清朝年間屬於常州府。在宜興鄉下有一村婦,既淫且盪,丈夫卻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此婦淫蕩成性,自然對老實的丈夫百般地不滿意,整天將他當傭人呼來喚去,而與鄰里的惡少無賴們則無時不打情罵俏,勾勾搭搭。

丈夫雖心存不滿,卻不敢言語,只能任其所為。村婦知道丈夫拿她沒辦法,便愈發放縱,狂蜂浪蝶,日夜圍集其家。但是終究有丈夫在身邊,總覺得有些礙事,無法縱情恣欲。

一日,丈夫忽然不見,數日都沒有音訊。這村婦偽裝驚恐無措之狀,四處尋找打探,但都無果。從此浪蕩子弟們如蠅逐臭、擁集其家。村婦絲毫不擔心丈夫的安危,嬉笑不絕,就像沒事一般。

村外原有廢井一口,很久沒有人用來打水。過一陣子後,忽有人嚷嚷,說井中見一死人。此婦聞說,號哭而往,並對鄰里們說:「定是我那可憐的丈夫。」當時正值盛夏,天氣甚熱,井中已散發出陣陣臭氣。大夥在井邊上七手八腳地將屍體從井中撈出,果然是此婦之夫。只見其夫手足均被緊緊縛住,遍體青腫,額下有繩子勒過的痕迹。

大家分析,定是先被扼殺,然後投入井中的。此婦聽了,更是蹬足大哭大號,說:「必是被人謀殺無疑,不找到真兇,決不罷休。」鄰里眾人不敢私自處理,於是上報於官府。

宜興縣令得報,帶著差役來到案發現場。訊問此婦平時有無仇家,她說只有鄰居張某平日與她家一向不睦。縣令即命將張某拘到,嚴刑通供。張某族人見張某無端受到刑訊,寫了訴狀,投到主管一省司法的臬司衙門。

臬司閱狀,命提全案人證到省城,親自審案。此婦堅持指控其夫為張某所殺。臬司拍案怒道:「大膽刁婦,你的丈夫是你所殺,卻憑空誣賴他人!」此婦被喝,頓時大驚失色,但仍矢口否認。

臬司反同道:「既非你所謀殺,何以屍體還在井中你即知得是你丈夫!」此婦仍不背承認。臬司環顧左右,喝道:「快將大刑取來」左右聞令,即將火鏈抬至大堂。此婦見狀,還沒等到用刑,就嚇得供出如何與惡少們謀殺其夫的情節。至於誣陷張某,只因張某平日里屢屢以她作風不正而辱罵於她,所以挾私報復。

案子了結,臬司將參與此事的無賴們一一下獄,根據情節輕重論罪。被誣陷的張某予以釋放,而謀害親夫的婦人則落了個凌遲處死的下場,可謂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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