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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立法會補選日期定於11月24日

《澳門特區政府公報》今(15)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訂定2019年11月24日為澳門特區立法會補選的日期,候選人競選經費開支上限定為3,549,622澳門元。

行政長官同時委任澳門特區中級法院法官唐曉峰擔任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委員包括黎裕豪、戴祖義、高炳坤、容光亮及陳致平。

澳門特區立法會原主席賀一誠早前宣布參選行政長官,並於7月5日舉行的立法會全體會議開始前發表聲明,正式宣布放棄議員身份,卸任立法會主席職務,結束自己在立法會10年的工作。

澳門特區立法會是澳門唯一立法機構。由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組成,大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除第一屆另有規定外,每屆的任期為4年。立法會設主席、副主席各1人,由立法會議員互選產生。

澳商綜合報道

見習編輯:陳楚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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