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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文因為什麼不拍廣告?

王志文因為什麼不拍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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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戲骨王志文給觀眾的印象是一個霸氣十足、嚴肅又有個性的人。了解王志文的人大多都知道,王志文屬於比較隨性、簡單的一個人,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1966年出生的王志文,91年憑藉電視劇《南行記》出道,92年憑藉電視劇《皇城根兒》飾演王喜而成名。次年,憑藉《過把癮》獲得了14屆電視劇飛天獎優秀男主角獎。03年獲得大眾電影百花獎最佳男配角獎。14年白玉蘭獎最佳男演員。

1997年到2000年左右,著屬於王志文電視事業的一個高度,接連獲得白玉蘭、金鷹獎等國內最頂級的電視大獎的視帝殊榮,所以,找王志文做代言的廣告商都排著隊。但王志文本身就對廣告代言很排斥。所以接廣告的時候也很謹慎。但王志文為一家房企做過一個「奮鬥中擁有」的勵志廣告,而正式這個廣告讓 王志文決定一輩子都不會再碰廣告代言這個話題。

原來,王志文曾在2000年間為湖南九子龍集團拍攝集團形象代言人廣告,但莫名其妙的是,這則形象代言人從單純的形象展示,最後變成了一則「煙草广告」。這件事還引起了湖南健康教育協會副秘書長肖正湘的輿論控訴,讓王志文很被動。肖正湘一口咬定王志文是在變相煙草广告,而煙草是《廣告法》中明文指定禁止廣告宣傳的物品,所以,他認為王志文應該向湖南公眾致歉。

都知道王志文性子直,當得知此時,王志文方面迅速作出反應。原來,他之前代言企業的廣告牌上真的出現了2條香煙。而王志文在與廠家的協議中,甚至是最後從商家傳過的樣品帶上也沒有捲煙,此為商家做了「手腳」,所以導致了王志文出現在煙草的廣告中。

看樣子,王志文是被人「玩」了一把。而且,名人做煙草广告,這在國內可謂是開了先河。所以,王志文才成了反面典型。對此,王志文的經紀人,也是王志文的哥哥代表出面,立即要求該企業停止使用帶有王志文畫面的廣告,立即停止侵犯王志文的名譽權和肖像權。

雖然這件事風波早已過去,這件事的錯誤也不在王志文,而且,更多的粉絲最後想明白之後,這個什麼秘書長也有想蹭名人話題的嫌疑。但有了這次受騙的「代言風波」後,王志文從此沒有再接受任何廣告代言合同。而且,這個決定王志文已經堅持了16年。

其實挺佩服王志文的,不昧金錢,不昧良心,管的住自己,控得住誘惑,真男人。而且,王志文是老戲骨,演戲真實不做作,影帝視帝級別的演員,加上這件事,很多人對王志文更是刮目相看。

之後,王志文從內心開始排斥拍廣告,王志文說:「錢,我喜歡,我跟它沒仇。拍廣告挺誘人的,掙錢快,但這錢我掙得不舒坦。我不做我控制不了的事情,而且保持比較固執的看法。」其實老王的想法真的是蠻贊的!作為一個演員,演戲或許是自己的一個愛好,哪怕報酬再少也樂意傾之全力。而廣告,商業性質太強,受到他人的控制過多,自然心理就不痛快,哪怕報酬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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