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親不認」指的是哪「六親」?
「六親不認」指的是哪「六親」?
在評價一個人時,常常會用這樣一個詞,那就是「六親不認」。「六親不認」本來是個貶義詞,形容不重天倫,連自己的親人都不照顧;後來,又泛指一個人在為人處世上,不通人情,對誰都不講情面。
隨著時代的發展,「六親不認」慢慢地由貶義詞演化成一個中性詞了,它又代指那些為了公眾利益而拋卻私情,辦事按規矩的鐵面無私者。比如有個歇後語,就叫「包老爺斷案——六親不認」,指的是作風正派的官員能秉公行事,這樣理解的話,「六親不認」又是令眾心暖暖的褒義詞了。
那麼,「六親不認」中的「六親」指的是哪些人呢?其實,「六親」為一種泛稱,指的是關係緊密的親人們。在歷史的傳承中,「六親」也被古人賦予了一定的具體指代,結合古典文獻中的闡述,最具代表性的解釋有三種:
其一為「父子、兄弟、姑姐(父親的姐妹)、甥舅、婚媾(妻的家屬)及姻亞」。這樣的劃分標準,是出自《左傳》。據《左傳昭公·二十五年》載:「(六親)為父子、兄弟、姊姑、甥舅、昏媾、姻亞,以象天明。」《左》文中的昏指的是妻子的父親;媾指的是重婚之親,年謖重婚者,指的是重?交互為婚姻,就是俗話中的親上加親,表兄娶表妹一類的婚姻;姻指的是女婿的父親,就是現代所謂的姻親。
其二以父子、兄弟、夫婦為六親。這樣的劃分標準,是出自《老子》。《老子》中有這樣一段論述:「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意思是說,大道被廢棄了,才有提倡仁義的需要;聰明智巧的現象出現了,偽詐才盛行一時;家庭出現了糾紛,才能顯示出孝與慈;國家陷於混亂,才能見出忠臣。文中的「六親」,據王弼的注稱:「六親,父子、兄弟、夫婦也。」
其三是以父、母、兄、弟、妻、子為六親,這樣的劃分標準,是出自《漢書》。《漢書·賈誼傳》:「建久安之勢,成長治之業,以承祖廟,以奉六親,至孝也。」唐顏師古注引應劭曰:「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
對於「六親」的劃分,歷史上並不只是上述三種,比如還有將「天地君親師友」說成六親的。綜合各家之言,六親實際上是血親和姻親的泛指,不只是指六種親屬。
而現代為人們普遍認同的是,父親為一親(涵括父親方的親戚如祖父母、叔伯、姑娘等),母親為二親(涵括母親方的親戚如外祖父母、舅、姨),兄弟為三親(涵括嫂子、弟媳),姐妹為四親(涵括姐夫、妹夫),夫妻為五親(涵括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為六親(涵括媳婦、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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