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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唐都長安管理策略演變

20世紀30年代,日本學者加藤繁關注到中國唐宋之際城市出現坊市制崩潰、交易區擴大、草市發展、鎮市出現等一系列變化。1973年,英國學者伊懋可(Mark Elvin)在《中國過去的模式》(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一書中,把中國唐宋時期經濟領域的變革稱為「中古時期經濟革命」,並將「市場結構與都市化革命」列為經濟變革的重要內容之一。之後,美國學者施堅雅(G. William Skinner)在此基礎上提出「中世紀城市革命」理論,認為從唐初至中世紀末,城市發生的真正重大變化,是官僚政府在行政社會職能及經濟職能上所起的作用不斷收縮,因此,這場革命是整個社會管理方式上的革命,其背後主導因素則是人口增長與商業化擴展。為此,他特別關注官府推行的涉及商業管理的相關政策。受此影響,學界目前對唐宋時期城市管理的研究集中於坊市制、市場管理、人口管理等層面。

《城市發展與權力運作——唐代都城管理若干問題研究》(張春蘭著,人民出版社2018年8月版)一書,將研究範圍擴展至唐都長安的治安管理、環境管理、公共空間管理,並對市政機構、市政法規以及由唐入宋都城管理制度的轉型等進行了探討。

複雜紛亂:都城行政機構與都城管理

城市行政機構伴隨城市的出現而出現。誠如馬克思、恩格斯所言:隨著城市的出現也就需要有行政機關、警察、賦稅等。一句話,需要有公共的政治機構,需要一般政治。作為城市管理政策的制定者與執行者,城市行政機構是城市管理的主要參與者。學界關於唐代都城行政機構及其職能的研究,多分散在具體的都城管理措施中,導致行政機構的組織序列與分工職能無法得到有效梳理。另外,都城作為政權統治中心,參與管理的行政機構具有層次複雜、功能交疊等特殊性質。具體而言,長安的主要行政管理機構為府、縣兩級,由京兆府與長安、萬年兩縣負責。由於長安是都城,除去京兆府等地方行政機構外,中央機構也發揮著城市管理職能。比如都城治安管理,既有京兆府的直接負責,又有左右巡使、金吾衛、左右街使、神策軍等參與其中,跨越地方行政機構、中央監察系統、都城警衛系統、都城軍隊系統等幾大部分,頗有複雜紛亂之感。作者以「城市發展與權力運作」為主題,探討行政機構、政府職能與城市管理與發展間的互動,對於廓清上述問題具有積極作用。

為了更好地釐清長安的管理機構,作者採用行政管理機構與具體職能機構兩分法,並將具體職能機構分為建築管理機構、燃料燒造及供應管理機構、商業(市場)管理機構、宗教事務管理機構等。各類機構既相互分工又相互合作,共同管理著都城內部的各項事務。一個涉及地方政府、中央機構、內廷機構的龐大都城管理體系得以彰顯,相對於集中關注具體管理措施、忽視政府職能體系的研究現狀而言,這無疑是一種有益的補充。不僅如此,全書以都城管理為媒介,嘗試溝通行政機構與都城社會,凸顯政府職能在都城管理中的作用,這種研究視角,對於集中關注經濟領域變遷的唐宋都城研究而言,具有一定的啟發意義。

分區管理:都城人口結構與人口管理

劉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在《城市發展史》中提出:「先古城市最初只是在堅強、統一、自為的領導之下的一種人力集中,它是一種工具,主要用以統治人和控制自然。」人既是活動於城市中的主體,也是城市管理服務的對象。作為城市中最活躍的因素,人口的規模與結構變化給城市發展帶來新挑戰,人口管理也就成為城市管理的重點內容之一,唐代都城管理涉及的種種問題中,人口管理是重中之重。作者將長安人口分為常住人口、流動人口與外來人口,並且認為唐代中後期隨著經濟發展與城鄉互動的增加,長安城內流動人口與外來人口增多,導致人口結構複雜化與職業分工多元化,對都城的人口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為此,唐代實行分類管理與分區管理相結合的策略。常住人口的管理以分籍管理為主,將不同階層、不同職業的人口分別納入不同的戶籍管理,比如兵籍、匠籍、市籍、僧尼籍等。常住人口之外,還有數量龐雜的流動人口、外來人口,誠所謂「浮寄流寓,不可勝計」,極易成為人口管理的「盲點」。為解決這些問題,唐代專設禮賓院等機構對其進行管理。

唐代長安城實行坊市制的封閉管理策略,但到唐中後期,隨著商品經濟發展,封閉結構逐漸被打破,商業活動溢出東、西兩市,在坊牆之內、坊坊之間、城內街道等處展開。坊市制的突破為唐政府的分區管理提供了前提。作者在書中提出「都城人口分區管理」的觀點,從坊區人口、市區人口、街區人口三個角度探討長安城的人口管理區劃,認為這為宋代打破坊市界限、形成更接近現代意義的分區管理奠定了基礎。「分區管理」模式的提出,是以長安城建築空間的分區規劃為基礎的。唐長安城承隋大興城而來,分為宮城、皇城、外郭城三重。由於隋文帝規劃大興城時,貫徹宮闕、官府與民居不雜處的原則,所以長安城的人口管理重點在居民集中的外郭城。外郭城實行坊市制,坊門、市門定時開閉,分別構成獨立的封閉空間。作者將坊區、市區納入人口分區管理模式的同時,突破坊、市分立的固有視角,將溝通坊、市的街道納入觀察視野,挖掘了「街區」在人口區劃管理中發揮的作用。「街區人口」概念的提出,符合長安城「東貴西富」的人口結構特點,體現了坊市制崩潰過程中街道發揮的分流承載功能,對於考察唐宋都城人口管理模式演變,以及唐宋都城區劃由坊市制向廂坊制的演變,均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廂坊制:都城空間結構與治安管理

由唐入宋,中國古代城市發展遇到一系列新問題,城市管理制度隨之發生重要變化。以都城而言,自唐代中後期起,夜間活動增多、街坊連用、違制起樓等現象從時空兩方面衝擊著坊市制。坊市制封閉結構實行的原因之一是有利於政府加強對都城社會的管控。因此,與封閉結構漸趨開放相伴而來的便是都城治安狀況的惡化。唐憲宗元和十年(815),甚至發生宰相武元衡上朝途中遭遇暗殺的事件,都城治安管理力量急需增強。由於此時南衙禁軍的衰落,宦官控制的神策軍乘機介入,軍隊系統在都城治安管理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甘露事變」後,宦官打擊京城治安管理的主要力量——金吾衛與御史台,神策軍全面控制都城。唐末五代更是設置左、右軍巡使作為新的都城治安管理機構。治安管理機構的變化與唐宋都城區劃的演變有著直接的互動關係,具體表現便是作為軍隊番號的廂,逐漸移置至都城內部,導致都城規劃由坊市制轉變為廂坊制,這標誌著中國古代城市管理體制發生重要變革。

與廂坊制相適應,宋代都城設置包括都巡檢、四廂巡檢、廂巡檢、軍巡鋪等在內的完整有序的治安管理系統,維護著都城的安定與秩序。由此觀之,作者從坊市制的瓦解切入治安管理的變化,又結合治安管理的變化引入廂坊制的出現。這樣一來,都城結構與治安管理的互動線索非常清晰。此外,作者的研究還結合了唐代中後期藩鎮勢力坐大、宦官專權、神策軍崛起等政局演變態勢,既考察研究對象的縱向演變,又注重研究對象與其時重大歷史現象的橫向關聯。

受研究主題所限,該書在一些問題上還有進一步改進、思考的空間。第一,論述過程中往往城市在先,都城在後。如此行文,初衷是為都城管理研究提供大的歷史背景,但由於城市、都城交換頻繁,某些行文又交叉互用,導致一些並非都城管理制度的內容混入其中,需要進一步釐清。第二,作者對唐代都城行政機構及其具體管理措施探討較為全面,但對權力運作的具體過程與城市管理的歷史互動,缺乏深入探討,讀來總有意猶未盡之感。第三,作者的主要研究對象為唐代都城管理,但在緒論中卻將研究時間重點放在唐中後期至北宋中期,即安史之亂至宋仁宗景祐年間(1034—1038)。這雖然體現出作者對唐宋都城發展階段的宏觀把握,但在內容安排上,對宋代都城的探討稍顯簡略,不便體現出唐宋都城管理的發展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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