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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你弟要結婚了,婚房你來買」「媽,我沒那麼多錢」

林青和江斌是校園情侶,兩人從大二開始談戀愛,直到畢業後還在一起,兩人都是窮苦人家的孩子,他們深知想要過得更好,只有通過自己的努力。

兩個人畢業後一起到深圳打拚,希望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他們每天算著自己的積蓄,想著什麼時候能夠攢出一套郊區的小房子,只要夠兩個人住就心滿意足了。

林青還有個弟弟叫林春,可能從小被父母寵壞了,也不好好上學,勉強混了個專科學歷,就再也不想讀下去了。

回到家後整天無所事事,父母沒辦法,只好給林青打電話,讓她幫助弟弟找工作,並且把弟弟安排給了她。

由於剛開始弟弟沒有工作,身上也沒有錢,他們兩個人也捨不得把積蓄多花一份在租房子上,只好讓弟弟暫住在自己這裡。

雖然有時候會有些不方便,但畢竟是自己的親弟弟,就算平時有再多不是,也沒辦法坐視不理。

就這樣在林青和江斌的共同努力下,給弟弟找了幾份工作,讓他一一去面試,他最終選擇了一份保安的工作,覺得這個相對來說簡單,沒有技術含量。

林青想著讓他鍛煉下自己也好,剛開始也不能太挑,就由著他去做他想做的,在上班之前,她塞給弟弟一千塊錢,讓他買身新衣服,再備些錢請新同事吃個飯加深感情,以後好辦事兒。

林春答應得好好的,可沒幹三天就辭職了,林青問他原因,他只說:「保安多沒意思啊,幹了兩天覺得不喜歡就不幹了唄,反正我又不缺工作。」

就這樣,林春開始了三天打魚兩天晒網,不管什麼工作一律不超過一周,不是嫌太輕了就是嫌太重了,於是每天在家不是看電視就是打遊戲,林青和江斌看著也不知道拿他怎麼好。

最關鍵的是,不久後林春又問林青要零花錢,說新交了個女朋友,要給她買東西,當林青問起那一千塊錢時,他說剛認識那個女孩時就給她花完了。

林青又生氣又無奈,只能又給了他一千塊,沒想到的是事情還沒完,過了兩天,林春居然把自己的女朋友帶回了他們的出租房,說是為了省錢,大家擠擠一起住就好了。

這下江斌不幹了,弟弟住還行,再帶個女朋友,這麼小的一個出租房要怎麼住得下,他跟林青說,必須解決這個問題,要不然他們兩個人也會在這件事情上經常吵架。

沒辦法的情況下,林青只好打電話向父母求助,本以為父母會很支持她,體諒她的不易,儘快讓弟弟搬出去,可父母卻說:「你是姐姐,當然要照顧弟弟啊,即使要搬,也是你們搬出去再租個房子。」

不打電話還好,這通電話打得林青更不舒服,從小父母就偏向弟弟,對她不理不睬,而帶弟弟的任務都落在她身上,每次放學寫完作業還要陪弟弟玩,所以她最大的願望就是考上大學,離家裡遠遠的。

憑著自己半工半學走到了現在,每個月的工資要給家裡寄回一半,她也毫無怨言,畢竟是自己的父母,也不可能不管。

可真到了這個時候,林青才看出來,他們心裡始終只有弟弟,沒有自己這個女兒。

尤其是過了一段時間,弟弟告訴父母女朋友其實已經懷孕的消息時,父母高興壞了,但聽說女朋友家裡的條件是,必須有婚房,不能讓孩子受罪,否則寧願不要這孩子。

老人家盼孫心切,而且早就希望自己的兒子能成個家了,怎麼捨得放過這樣好的機會?但買婚房可能還有點困難,於是他們給林青下了個命令:「你弟弟要結婚了,婚房你們來買!」

林青當場就愣了,這一次她再也忍不住,在電話里對父母說:「媽,你們從小重男輕女偏向弟弟這些我就不說了,這些年我省吃儉用也給家裡寄了不少錢,更何況我現在都還沒有結婚沒有錢買房,憑什麼弟弟結婚要我給他買房子?」

後來的林青做了一個決定,給了弟弟兩千塊錢,告訴他自己出去租房子住,這錢夠不夠自己都不會再給了,她告訴林春:「我只是你姐姐,不需要事事為你親力親為,你已經長這麼大了,既然要結婚,就自己負起責任。」

這之後,她和江斌的日子才算安生了一陣子,但不知道父母還會不會向她施壓,不過她也想通了,既然他們不愛她,只把她當成一個給弟弟掙錢的機器,那麼自己做到能做的也就夠了。

莫莫情感說:

現在這個社會,雖說男女平等,但還是有不少重男輕女的家庭,尤其是在農村,這種現象更是普遍。

兒子就是手中的寶,不管有多少都先給兒子,女兒就要補貼家裡,甚至連弟弟結婚買房買車都要負責。

我覺得在這個故事中,林青的做法並沒有什麼不對,如果一直做「扶弟魔」,那很可能自己也只能和男友分手,甚至以後沒人敢娶她。

而對於這樣重男輕女的家庭,莫莫也覺得應該改一改了,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是自己手心裡的肉,不能厚此薄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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