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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為何禁止父子同室而居?既為了文明,也為了稅收!

現代人在結婚後一般都會分家,兄弟姐妹們分開各自居住,稱為成家立業。這種情況我們見得多了,早已是習以為常,但是將歷史車輪倒轉到先秦時期的秦國,這是妥妥的異端。

《史記·商君列傳》記載:「始秦戎翟之教,父子無別,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為其男女之別,大築冀闕,營如魯衛矣。」

這一句話是商鞅對勸他急流勇退的趙良說的,他以此來問趙良自己跟百里奚誰更強,由此可見,在商鞅心目中,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是他最重要的政績之一。

先來說說秦國為何會有父子兄弟同室而居的習俗,這點商鞅也說了,是由於「戎翟之教」。

秦國公族原本是殷商貴族,因為商周之交站錯了隊,在西周就變成養馬的奴隸了,居所也被周王朝強行遷到了於戎狄相交的西部。時間一長,就算上層的公族仍然保持著從前的習俗,可下層的民眾必然會被當地風俗感染,形成新的習俗。

在這種慢慢改變的進程中,秦人也在進行著自己的奮鬥。到非子時期,養馬養了好幾代的秦人養馬術大成,把馬養得又多又壯,得到了周孝王的獎賞,並得到了一塊土地,成為周朝附庸。

頂著附庸的身份,秦人一邊養馬,一邊幫周王朝打西方的戎人,到秦庄公時期,因功被封為西陲大夫,獲賜犬丘之地。

秦人跟西戎的爭鬥並不是一帆風順的,秦庄公的老爹秦仲就是被西戎殺死的,秦庄公找周宣王借了七千士兵才為父報仇。當然,他的長子世父覺得不夠,發誓要殺死戎王給祖父報仇,否則絕不進城定居,於是秦庄公去世後,由次子秦襄公繼位。

秦襄公的秦國發展過程中的關鍵國君,在他任內發生了犬戎滅周,秦襄公派兵護送周平王東遷,因此被封為諸侯,封地就是周人發源之地岐山一帶。當時這一帶還在犬戎手裡,秦襄公轉身就向戎人殺去,開始了秦國與西戎的百年戰爭。

戰爭是以秦國的勝利告終的,秦穆公以秦霸西戎的戰果得到周王祝賀,儘管在此過程中,秦國不斷地把一些戎人部落逼到別的地方,比如陸渾戎就被秦國趕到了洛陽附近,後來楚莊王就是在打這些戎人的時候去問鼎的。

但秦國不可能把所有新佔地都變成無人區,對於那些歸順的戎人,肯定是要照單全收的,至於這些戎人跟秦人的人口比例如何,我們無從知曉,但秦人的風俗習慣肯定是會受到影響的。

受到戎狄影響是這類遠離中原諸侯國的通病,秦國如此,楚國、吳國、越國也一樣,強大如楚國,大半個春秋時期都是唱主角的,照樣被中原諸侯國群嘲。

算上秦國在秦穆公之後國力一天不如一天,受到的白眼只會更多,到秦孝公時期,不僅要忍受河西之地被奪的現實壓力,還要忍受「諸侯卑秦,丑莫大焉」的心理壓力。

受戎狄影響的表現之一就是父子兄弟同室而居,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看似其樂融融,其實矛盾重重,如果各自成家的話更是雞飛蛋打,一點小事都能吵翻天。

不過這麼多人在一起有一個好處,不怕跟其他家族的人打起來,人多力量大嘛,不服就干。這就是秦人的勇於私鬥,各家族為了爭奪土地水源等打得你死我活,嚴重消耗國家實力。

此外稅收是以戶為單位的,一戶人家這麼多人,還要忙著打架,生產積極性有多高可以參見過往經驗,相互推脫偷懶之下,物產都少。而且容易產生二世祖這種廢物,浪費國家資源。

有鑒於此,秦孝公在現實和心理雙重壓力之下任用商鞅進行變法。商鞅變法有兩次,兩次都對父子兄弟同室而居這顆毒瘤下手了。

第一次變法開始於前356年,商鞅立法規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強制推行個體小家庭制度。

第二次變法始於遷都咸陽之後,商鞅對此前制度進行補充和規範:「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強力革除戎狄舊俗。

除了移風易俗以外,更主要的目的還是增加國家的賦稅和服役人口。把大家庭變為小家庭,戶數增加,服役人口也增加,這對於富國強兵來說是百利而無一害的。

同時小家庭的生產積極性也遠比大家庭高,因為大家庭還能等著吃大鍋飯,小家庭不幹活就得餓死。

把大家庭切割,每個小家庭為了自己的生計奔波,不像原來大家庭有人可以閑下來,私鬥頻率相對降低,大家庭族長的權威也降低了,相對的,官府的權威就上升了,官府可以直接管到小家庭本身,而不需要通過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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