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語創作!第一人稱敘述
文/周娟
廣告語創作首先面對的就是敘述主體或訴求主體的確定,首先要解決的就是由哪一敘述主體向目標消費者進行廣告訴求的問題。這種敘述主體的確定在言語表達上,其實就是一個人稱的選用問題。
在眾多的廣告語當中,多數廣告語選擇的都是第三人稱,即以第三者的口氣從旁進行敘述,這種敘述方式表達起來自由靈活,適用面廣。然而,跟第一人稱的敘述方式相比,由於它把敘述者置於隱性的位置,因而往往顯得不夠直接、真實和親切。
從語言本體的角度看第一人稱敘述,在廣告語中的運用,主要表現為以人稱代詞「我」或「我們」作為敘述主體,根據廣告語中我/我們所稱代對象的不同,我們可把這類廣告語分為以下三類:
在這類廣告語當中,我/我們,以商品生產者或經營者的身份出現,他們直接現身廣告語中,向人們傳遞商品信息,以樹立企業形象為主要目的。例如:
我們只出售舒適。(某鞋公司)
我們批發健康。(水果批發公司)
讓我們做得更好。(飛利浦電器公司)
有時候為了增強交際場景的真實性。更大地縮小消費者與廣告主的交際距離。廣告語創作者們在運用第一人稱代詞 我/我們 稱代廣告主的同時,還會把第二人稱代詞 你/您 引入同一廣告語中直接稱代消費者。例如:
您安居,我樂業。(房產公司)
我辦事你放心。(事務所)
在這類廣告語中我/我們以商品的身份出現,它們直接向消費者推介自身把自身的性能、特點價值、優勢等有選擇地展示給消費者。例如:
口腔衛土捨我其誰?(華素片)
有我安樂隊長在,腸蟲休想再作怪。(安樂士驅蟲劑)
時尚因我更生動!(小靈通手機)
從言語策略的角度來看,這類廣告語也以親和取勝,此類廣告語的主要特色在於擬人手法的運用。不僅把商品直接當作「人」來寫,賦予它們人的言行或思想,而且還直接用第一人稱代詞「我」去稱代它們,這樣既使冷漠的商品或抽象的品牌,因為人格化而讓消費者覺得生動有趣、富有人性。
在這類廣告語當中,充當敘述主體的「我/我們」往往是商品的直接使用者或經驗者,他們都是以「推薦者」的身份向別的消費者傳遞有關商品信息的,或表示對商品的認可和讚揚,或表示對商品的希求和渴望。例如:
我選擇,我喜歡。(安踏運動鞋)
我想有個家!(華龍住宅)
我最討厭的事就是洗碗碟。(洗碗機)
消費者之間由於有著相近的立場、相同的需求。他們之間具有強大的親和力,讓已經使用過某類商品的消費者現身說法,表示對商品的質量、功效、特色等的認可和讚揚,其「經驗之談」是很容易獲得別的消費者的信任,並直接影響他們的購買行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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