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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不要繼續忍下去?

文/清江

導讀

中國傳統道德里總是強調「忍」字,可是我們為什麼要忍?是不是除了忍就沒有別的辦法了?

對這些問題都沒有明確的說法,難免讓人懷疑,忍只是弱者在無能為力之下的消極對策而已,只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真正有本事的人,誰願意忍氣吞聲,低聲下氣。事實果然如此嗎?

出現上述誤解的原因,主要在於人們對於「忍」這一原則缺乏清晰的認知,以為這是萬能葯,不管什麼情況下都是一個「忍」字,這就難免使得這一原則遭到質疑和誤解。

世間哪有什麼萬能葯可以包治百病,道理亦是如此。真理向前邁一步,也許就成了謬誤。凡事總要有個範圍,任何道理也總是適用於一定範圍之內。如此才是對症下藥,才能藥到病除。

但凡是有人以非理相對,其人一定另有打算,另有所謀,這個時候,就不必與之爭鋒相對,小不忍則大禍即至。讓他暫時得一些便宜,放他過去就是,不必計較,以免對方做出極端之事,禍及自身。

有一個姓尤的老翁開了家典當鋪,到了年底,聽見外面人聲嘈雜,出去一看,原來是鄰居在和夥計爭吵。當鋪的夥計告訴老翁:「他將衣服當在這裡,如今空手來取,還出口罵人,哪有這樣的道理?」這個鄰居態度也十分強硬。

老翁慢慢地對鄰人說:「我知道你的意思,不過是因為要過年。這是小事,為什麼爭吵?」

命令夥計拿出鄰人原先典當的物品,有四五件衣物,老翁指著絮衣說:「這個禦寒不可少。」又指著道袍說:「這件衣服給你拜年的時候用,其他物品不是急用的,就先放在我這。」

鄰人拿到這兩件衣服,就老老實實的走了。當天晚上就死在別人家,為此事打了好幾年的官司。原來這人欠債很多,已經服毒了,知道富翁可以欺詐。在典當鋪這裡沒有成功,就走到別處去了。

有人就問老翁:「你怎麼知道他的陰謀,而預先忍耐?」老翁說:「凡非理相加,其中必有所恃,小不忍則禍立至矣。人們都佩服老翁的見識。

對於這樣以死相逼的非理之事,已經無法與之正常的講道理了,只有先暫時滿足他的一點需求,使之不做極端之事,然後再做道理。以硬碰硬,對於亡命之人來說,正是中了對方的計謀,不如先避其鋒芒,緩其銳氣,盡量免於正面衝突。

是不是我們就要縱容這些不良行為呢?也不是,當事情尚在可以控制的階段,還有理可講時,當然要以理服人,使之改過自新。一味忍耐,只會把對方推向罪惡的深淵,當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時,你也是幫凶之一。

明代呂原初辭相位,回到故里,海內仰之如泰山北斗。有鄉民醉酒罵他,呂公告誡僕人不要與之計較。後來這個鄉民犯死刑入獄,呂公這才悔悟,說:「如果當時稍與計較,送到官府責治,可以小懲而大戒。我只想著心存厚道,不想反養成其惡,陷人於大罪。」

喝醉了罵人這種惡習,稍加懲治,還是可以改正的。在小事上加以警醒,其人以後必當小心謹慎,不敢放縱。對這樣的人,講道理還是有用的,忍耐於他,就是將他拒絕在正道之外。

故而,忍不忍,還是要看道理如何。可以講理之人,就要以理服人。不可講理之人,與之講理,無異對牛彈琴,以理外容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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