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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心痛了!你憑什麼不先救人!

7月16日

北京市南四環兩車相撞

致2人死亡

網上流傳的一則現場視頻顯示:

從小客車冒煙到起火

前車司機並未先救人

而是一直在路邊打電話報警

先救人還是先報警?

引起網友熱議

涉事司機一直在打電話

路人極力喊話

據@北京交警 通報,7月16日3時許,朝陽區南四環外環主路十八里店南橋西側,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與前方一輛鏟車相撞後起火,小客車內司機及乘客2人死亡。

事故發生後,一段現場的視頻在網上流傳開來。

這段視頻顯示,兩車相撞後,鏟車司機在路邊打電話報警,旁人一直在呼喊「先別打電話了,快趕緊把你的車往前挪」、「我開車給你拉一下,你先把人弄出來」,但鏟車司機還是一直在打電話。

視頻顯示,兩車相撞後先是冒起濃煙,後來車頭起火,隨後火勢越來越大。幾位路人用自己車內的滅火器撲救,但因為火勢過大,無法撲滅。

看到此景,這位拍攝視頻的網友嘆息:「救不了了,人已經沒了。」

網友熱議:

鏟車司機為什麼不先救人

該視頻發布後,「鏟車司機為什麼不移車救人」成為網友爭論的焦點。

有人猜測,鏟車司機是不是想保留現場原狀,等待交警來認定事故責任情況?

有網友懷疑,鏟車司機在現場做出這樣的反應,是否為了逃避賠償責任?眼看人被困在車裡而不實施救援,此舉是否涉嫌故意殺人罪?

還有網友問,這種鏟車是否能上四環主路、是否有牌照、鏟車是否開了警示燈?

法律專家:

如果有人受傷,一定要先救人

針對「先救人還是先報警」這一大眾關注的焦點問題,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按照國家道路安全法的規定,(如果有人受傷),駕駛人應當是立即施救,法律規定是實施施救後才報警。

「從網上流傳的這段視頻來看,駕駛員下車後一直在打電話,並未施救,他的行為違反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朱巍指出,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要報警」的想法是有誤的。第一時間應該查看「是否有人受傷」。如果有人受傷,一定要先救人。

截至目前,該起事故的責任認定還沒有做出,更多的細節也待進一步核實。

最後,重要的事情再說三遍:

先救人!

先救人!

先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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