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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假冒偽劣第一案:嘉慶皇帝吃的人蔘,將近一半被摻雜使假

清朝始祖建州女真,定居在山海關外的遼東,自古以來地廣人稀,自然生態保持良好,高山縱橫密林廣布,蘊藏著極為豐富的野生動植物資源。清朝崛起過程中,有一種野生植物,曾經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是建州女真人完成原始積累、走向發展壯大的重要資源。

這種野生植物就是人蔘。關外的高山密林中,氣候寒涼,是人蔘生長的樂土,自明朝初中期以後,人蔘作為藥用價值極高的良藥,其價值愈來愈受到關內帝王將相、豪紳富戶們追逐的新寵,身價倍增。建州女真的歷代首領,意識到了其中蘊含的巨大商機,把大量人蔘通過邊境貿易賣到明朝,從中攫取了豐厚的收入。

清朝入關之後,歷代皇帝和皇室成員受到關內貴族階層的生活風氣影響,也開始把人蔘當成日常必備的養生佳品,每年都消費大量人蔘。順治四年(公元1648年)開始,清朝內務府在盛產人蔘的吉林烏拉城(即如今的吉林省吉林市)設立了「打牲烏拉總管衙門」,專門採集人蔘、珍珠、蜂蜜、鱘鰉魚、松子等東北土產,採收人蔘就是這個機構首屈一指的重要職能。此外,盛京、寧古塔等地每年也都要向清朝皇室進貢數量不等的優質人蔘。清朝中後期,還設立了「官參局」專辦此事。

由於人蔘的高昂價值,清朝皇帝一直把其定為國家管制專采,嚴禁民間私自採收。但由於人蔘需求市場迅速擴大,民間和商人在巨大利潤誘惑下,也不顧禁令開始採收人蔘,《柳邊紀略》記載:「走山者日益多,歲不下萬餘人」。由於連續多年毫無節制的大肆採收,關外的野生人蔘資源日趨枯竭,藥用價值最高的野生老山參已經難得一見。

《盛京參務檔案資料》記載,康熙七年,內務府還進貢優質野參515斤,康熙八年是434斤,康熙九年是419斤,產量逐年下滑。到了康熙二十一年,則只能進貢121斤,康熙二十二年,只有109斤。

此後清朝採取了多種手段,在烏蘇里一帶開闢探尋新的參場,並嚴厲打擊民間私采,實行「歇山輪采」等,但連續百十年竭澤而漁式的瘋狂採收造成了嚴重惡果,野參產量下滑趨勢已經不可逆轉。但清朝皇帝卻掩耳盜鈴,仍舊按舊制徵收野生人蔘,終於導致了一起震動清朝的御用貢品人蔘摻假案。

嘉慶十五年(1820年)二月,東北各地上繳的野參送到京師,內務府驗收時,令人瞠目結舌的一幕發生了:當年盛京、吉林、寧古塔三地,合計進貢野參124斤,結果查出其中混雜「秧參」56斤,還有2斤居然被插入鉛芯,也就是說將近一半都被人摻雜使假。

其中的「秧參」是什麼?所謂「秧參」,就是人工栽培種植的人蔘。雖然都是人蔘,但秧參的有效成分含量和效力,與野生參遠遠無法相提並論。用現代眼光來看,人工栽培的人蔘同樣可以入葯,但在古代,用人工栽培的秧參冒充野山參作為貢品獻給皇帝,是一種嚴重的摻雜使假行為,屬於大逆不道的欺君之罪。

假冒偽劣都蔓延到皇帝鼻子底下了,這還了得。嘉慶皇帝勃然大怒,下旨內務府徹查此事,震動清朝的「嘉慶秧參案」由此拉開帷幕。自清朝開國以來,敢在皇帝貢品中摻雜使假的絕無僅有,堪稱清朝假冒偽劣第一案。

到當年九月,事情終於塵埃落定。案件調查結果表明,造成此事的原因有兩點。一是如上所述,關外各地野參資源逐年枯竭,為朝廷承擔參務的「刨夫」們,即使踏遍青山,也難以搜求到足夠的上乘野參。如果不能按時按量完成任務,他們就會受到嚴厲責罰,甚至自掏腰包賠補,因此才出現了秧參冒充野參之事。

第二點則讓人難以接受。雖然野參數量稀少難覓,但如果不惜代價、不憚煩勞找遍東三省,嚴格把關,嚴加督促,湊夠皇帝所用的百把斤合格貢品還是可以辦到的。問題是辦理參務的各級官吏,利欲熏心,大肆收受賄賂,任由劣質秧參冒充野參現象泛濫。他們甚至監守自盜,偷梁換柱,把上等野參截留私賣,謀取私利,轉而用劣質秧參冒充貢品野參濫竽充數。

嘉慶皇帝不是個糊塗人,查明案情後,他並未難為吃苦受累的底層「刨夫」,而是重懲了那些監管不力、監守自盜的貪官污吏,吉林將軍秀林被賜死,吉林官參局協領青山、薩音保等人被撤職入獄,秧參案就此告一段落。秧參案雖然結束,但此事折射出大清朝的積弊已經深入骨髓,滅亡陰影一步步臨近。

參考資料:《清仁宗實錄》《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嘉慶朝參務檔案選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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