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許滿貴:唐玄宗御制《令長新誡》窺探

許滿貴:唐玄宗御制《令長新誡》窺探

「縣積而郡,郡積而天下。郡縣治,天下無不治。」唐開元二十四年(736)二月甲寅(初四),唐玄宗在朝堂親自複試吏部新放的縣令,把其中45名不合格的斥退,並為新選中的163人御制《令長新誡》:「我求令長,保義下人。人之所為,必有所因。秋矜浸廣,賦役不均,使夫離散,莫保其身。征諸善理,寄爾良臣,與之革故,政在維新。調風變俗,背偽歸真。教先為富,惠恤於貧。無大無小,以躬以親。青旌勸農,其惟在勤。墨綬行令,孰不攸遵;曷雲被之,我澤如春。」賞賜給縣令、長官(《全唐文》卷四十一)。

這篇相似如今約束縣長守則一樣的官箴,是唐開元十三年(725)玄宗帝《賜諸州刺史以題座右》的第二篇官箴,時年唐玄宗41歲。《令長新誡》賜給全國各地的縣令後,當時的縣令、長皆刻石以為誡。時越227年後,歐陽修把《令長新誡》收錄在《集古錄》中。跋尾云:「右《令長新誡》。唐開元之治盛矣,玄宗嘗自擇縣令163人,賜以丁寧(叮嚀)之誡。其後天下為縣者,皆以《新誡》刻石,今猶有存者。余之所得者六,世人皆忽不以為貴也。玄宗自除內難,遂致太平,世徒以為英豪之主,然不知其興治之勤,用心如此,可謂為政知本末矣。然鮮克有終,明智所不免,惜哉!《新誡》凡六:其一河內(今河南沁陽),其二虞城(河南今縣),其三不知所得之處,其四汜水(今鄭州市郊),其五穰(今鄧州市),其六舞陽(河南今縣)。嘉祐八年六月十日書。」

「官箴」,典自《左傳·襄公四年》:「昔周辛甲之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闕。於《虞人之箴》。」湖北雲夢睡虎地秦墓出土一件秦始皇統一六國的前一年的《為吏之道》竹簡:「凡為吏之道,必精絜(潔)正直,慎謹堅固,審悉毋(無)私,微密韱(纖)察,安靜毋苛,審當賞罰。」這是文獻和出土文物對「官箴」最早的記載。不過那時,這些告誡官員的語言還沒有被刻在石頭上。稽封演撰《封氏聞見記》:「《令長新誡》書者,劉飛,明皇時人,官正字。工詩,善書。玄宗嘗幸驪山,登朝元閣,命群臣賦詩。飛詩最清拔,特蒙激賞。嘗書《唐令長新誡》,在鄧州。」

《新誡》原石久佚。而以身踐行《令長新誡》最佳者一是魯山縣令元德秀(695—754,字紫芝)。李華撰《元魯山墓碣銘(並序)》、元結作《元魯山墓表》、顏真卿書丹、李陽冰刻石,被譽為「四絕碑」;唐天寶十二年(753)十月十二日刻立河南魯山縣(已佚)。《新唐書·元德秀傳》載:「道德高尚,學識淵博,為政清廉,譽滿天下」,史稱「琴台善政」。民間有「魯山大夫」「元魯山」「元青天」之稱,其門人謚「文行先生」。今可鑒魯山縣一高校園內的顏真卿撰書《唐故容州都督兼御史中丞本管經略使元君(次山)表墓碑銘並序》,亦稱《元次山碑》,唐大曆七年(772)十一月刻立。另一位是虞城縣令李錫,離任後政聲頗嘉,李白為這位堂兄作《虞城令李公去思頌並序》云:「清風令名,奮乎百世之上。」

正可謂:郡縣治,天下治。「貞觀之治」「開元盛世」,吏治郡縣,「自除內難,遂致太平」。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中國歷史內參 的精彩文章:

張乃良:李白杜甫晚年情感隔閡臆說
高登義:我與「斯瓦爾巴條約」情緣

TAG:中國歷史內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