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理論知識-書法作品章法格式與鈐印
格式與章法
格式與章法是書法創作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是作品是否具有視覺衝擊力的關鍵。格式與章法經過漫長的歷史發展,到明朝中後期第一次出現了比較純粹的賞玩意識,是在書法歷經實用、雅玩(宋代手卷是其典型的反映)、賞玩過程基礎上逐步提出來的。書法格式與文體有關,受載體形狀所限,在進行實際創作之前已被固定。章法與格式有關,但不等於格式。一定的格式由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書體書寫,所表現的章法會各不一樣。章法通常也在進行創作之前被確定,卻常常又在瞬息的運動過程中無意識地發生著動態性的變化。
一、書法作品的格式
格式,也叫品式或幅式,即書法篇幅的規格形式。書法作品的格式大體上可以分為卷、軸、冊、片四大類,具體包括以下幾種:
(一)條幅
條幅指長方形的幅式作品,其長與寬懸殊比例比較大,亦稱直幅或者立軸,通常將宣紙豎向對裁或將宣紙裁成長條形,裝裱之後就成了「立軸」。
(二)屏條
屏條一般將宣紙豎向對裁,自上而下,從右而左,逐行書寫。除獨幅外,還可以多幅屏條成偶數排列起來合併為一件作品,但字體需要統一,一氣呵成。也有的多幅屏條內容是獨立的,但字體、風格需要統一。還有的多幅屏條書畫結合,交相輝映。常見的有:四幅、六幅、八幅,多的有可能多達十幅、十二幅。
(三)對聯
對聯即因為書寫中國獨有的楹聯文體而形成的特殊格式。普遍運用於春聯的書寫和傳統建築的庭柱之上,以及中堂畫的兩邊。右為上聯,左為下聯。文字音律上平仄相對,書寫時左右應有呼應之感。如果字數較多的長聯,可以分行書寫,上聯自右向左排行、下聯自左向右排行,這種長聯稱做龍門對。
(四)橫披
橫披指橫幅作品,橫長豎短。這種格式可以寫少數字,自右而左寫一行,也可以橫式直寫形成多行書長篇字。橫披大的可用於建築物上、大廳會議室中懸掛,小的可用於齋室居所布置。
(五)中堂
因懸掛於廳堂正中央而得名,中堂的寬度與長度比例一般為一比二。常見的有長四尺、五尺、六尺等整張宣紙寫成。內容可以寫長詩或短文,或只寫幾個大字,甚至只寫一個大字。
(六)斗方
可以將斗方視作中堂的特殊形式,它的長與寬相等,既可以將其裝裱成中堂那樣獨立懸掛,也可以將其做成方形鏡面,鑲嵌在鏡框之中。
(七)匾額
大都懸掛在亭台樓閣、廳堂館室的上面,一般匾額字體多為楷書、隸書和行書,也有古樸的篆書。字少而大,結體嚴謹,疏密勻稱,氣勢磅礴,莊重嚴肅。獨立懸掛或者配以對聯。
(八)手卷
是書法作品中左右展開較長的一種格式,因為其形成長度遠遠大於寬度,而且長度太長無法懸掛,只能用手邊展開、邊欣賞、邊卷合,所以得名,也叫「長卷」。其內容大多為一篇完整的文章或者一首(組)詩詞。手卷篇幅較短的有三、四米,長的可達十米以上,寬度一般為三十至五十厘米之間。卷首外有「題籤」,卷內開頭有「引首」,後有「題跋」。
(九)冊頁
是裝訂成冊的尺寸較小的書法作品,八開、十二開、十六開不等,作品篇幅也不等,一般是摺疊起來的,每頁可以獨立存在,也可以象長卷那樣寫多篇詩文,若長江萬里,一瀉無餘。冊頁可以書畫合冊,大多的冊頁用於不同的作者創作,因為便於攜帶,常常是書法家題字創作的理想格式。
(十)扇面
扇面指隨扇形書寫的作品。扇面形式有兩種:一種是接近橢圓或者就是團形的團扇,書寫時要能充實飽滿,也可以圓中取方,設方構圖。一種是摺扇式,這種格式書寫時,以摺痕分行,呈圓心輻射狀,上寬下窄,外大內小。章法並非一律,可用長短行間隔的方式安排布局,適合扇形弧線式規律,一定得注意,不可過密,密則滿;不可過松,松則散。這種格式顯得活潑優美,尤其是小幅作品點綴性強。
二、書法作品的章法
章法又稱布白,是指在書法創作中,對一幅作品如何進行整體安排,對每一個局部如何進行整體處理的方法。它涉及到處理字與字、行與行之間的呼應、照顧關係。在書法創作中,一筆之誤,一字之差,都會影響全篇的效果。所謂「增之一分則長,減之一分則短」,不僅對一個字的結構來說是如此,就是對整幅作品來說也是一樣的。明董其昌《畫禪室隨筆·評書法》云:「古人論書以章法為一大事,蓋所謂行間茂密是也,余見米痴小楷,作《西園雅集圖記》,是紈扇,其直為弦,此必非有他道,乃平日留意章法耳。右軍《蘭亭敘》,章法為古今第一,其字皆映帶而生,或小或大,隨手所如,皆入法則,所以為神品也。」可見章法的重要性。
一幅書法作品猶如一幅畫,有色之處是畫,無色之處也是畫;同理,有字處有結構,無字處也有結構。有字之處,謂之「黑」,無字之處,謂之「白」,處理好通篇黑白關係,是章法之要旨。清包世臣《藝舟雙揖·鄧石如傳》云:「疏處可以走馬,密處不使透風,常計白以當黑,奇趣乃出」,道出了對一幅書法作品的黑與白,虛與實的藝術處理方法。如果不懂得處理「黑白」關係,不懂得「集眾字而成篇」,即使單個字處理得很好,但通篇觀之,也會雜亂無章,缺乏韻味。
作為一件完整的書法作品,通常由正文、落款、鈐印構成,三者合一,相輔相成,不可分割,對具體的要求分述如下:
(一)正文
正文,是一幅書法作品的主體部分,也是章法處理的關鍵部分,即創作者對所選擇的文字內容的書寫,是作品的主體部分,按照一般的習慣,欣賞書法要讀,這就要求書法創作過程的書寫符合識讀序列,於是行、列隨之建立。行列布白方法大致有三種形式:
有行有列法:通篇豎成行、橫成列,是最嚴整的序列樣式,其特點是整齊、大方、勻稱和清晰,給人一種整齊美。它幾乎像閱兵式行進的方陣,前後左右都必須保持在縱橫的直線上,步伐整齊,精神抖擻,書寫時,每個字的中心要對正,不能偏高偏低,偏左偏右。寫楷書、隸書、篆書要求工整的實用性文字,適合這種形式。這種嚴整的章法創造出高度秩序感,帶著十足的工匠氣息,因而擺布、安排、製作之嫌是難以克服的。初學分布的人,需要從規矩入手,應首先掌握這種布局形式。但在習作中要努力排除「匠氣」,一刻也不放鬆自然法則的投入,以及情感、思緒的宣洩。自然和嚴整在有行有列法則的布局中,不是矛盾地存在著,而是相依的整體,即嚴整要在自然的和諧中建立,自然的和諧要從嚴整的秩序中表現出來。如果矛盾地、孤立地認識二者的關係,將導致「狀如運算元」,便不是書。
有行無列法:簡單地說,就是豎成行、橫無列的布局形式。這種分布注意的是行氣的貫通而有活力。書寫時應遵循文字結構和運筆的規律,根據筆性自然地向中心左右偏離,使行的垂直中心左右偏離,在運動中求得重心的統一,構成這樣的行氣才是散列的行氣應守的原則。一篇數行,每行的波動不但要考慮本行的偃仰向背,而且要照顧與它行的關係,尤其注意與相鄰行的錯落,力求做到左右顧盼、避讓有致。有行無列法整齊而有變化,使人輕鬆愉快,適合各種書體,行、草書尤為多用。這種分布是古今書法創作的主要形式。
無行無列法:就是指作品的分間布白縱不成行,橫不成列,上下左右,錯落有致,渾然天成。這種形式主要出現於古代一些書法遺迹中,因為先秦以前的文字,其形態直接取材於自然,頗具天趣,尚沒有注意到縱橫的排列。後來在草書的創作中,也有採用這種形式的。
其實,真正意義上的無行無列是視覺的錯覺,如果按照識讀序列,或豎成行,或橫成列,縱橫關係呈現一片迷亂,神秘得令人難以捉摸,有如亂石鋪街,字形大小參差錯落,變化多姿,渾然一體。這種形式不是事先可以用尺寸觀念來度量,而是修養有素的人在即興狀態下來進行的。書寫時通常精神興奮,甚至得意忘形,無拘無束,可以盡情揮灑,唯求自然的契合,所以,具有很強的藝術性,只宜觀賞,實用價值不大,初學者更是難以把握。象鄭板橋的許多作品都是這種分布,另外,張旭的《古詩四帖》、懷素的《自敘帖》也是這種分布。
(二)落款
落款是中國書畫的一個特點,又稱款識和題款。最初為了實用的需要而產生,意在說明正文的出處、饋贈的對象,作者的姓名、籍貫,創作的地點、時間,以及抒發創作感受等等。經過長期的發展,已經成為書法作品藝術內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整幅章法中起著補充、協調、映襯的作用。落款雖然不是作品的主要部分,但款識安排合宜於否,直接影響著作品整體的藝術效果。古人謂之:「妙款一字抵千金。」款字往往又能反映作者的藝術修養和創作水平,所以在書法創作中,不僅講究作品的正文布局,落款方面也要下工夫。
落款可分為單款、雙款、窮款三種。
「單款」是指署上書寫者的姓名,或再加上正文的出處,書寫的時間、地點以至原因等。
「雙款」包括上下款,通常上款寫贈送對象的名字和稱呼,常常帶上謙詞,謙詞根據作者與贈送對象的關係而有所區別:上級以及平級可以用如「雅正、法正、教正、正之、正腕、雅屬、惠存」之類,下級則可以用「勉、雅屬、存念」等等;下款則落上自己的姓名、書寫時間和地點等等。
如只落姓名,則叫「窮款」,如果作品所剩空間有限,甚至不落款,蓋印即可,也叫「窮款」。
一幅作品究竟是用單款、雙款還是窮款應視具體情況靈活運用,沒有固定格式。如創作對聯時。可落窮款,可落單款也可落雙款;如是長聯,應落雙款,上下款應落於形成龍門式的上下聯末行。如果是條幅、中堂、斗方、扇面的上下款,一般都應落於正文之後,款字少應接在正文之下,款字多則另行落之,少則一行,多則數行。這根據不同的幅式來選擇落款的位置,可使整幅作品增色不少。
此外,落款時還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l、落款的字體必須與正文協調。款字與正文字體書法可以完全一致,可以有所區別,也可以完全不同,需要根據正文字體來定。一般是隸不用篆,楷不用隸,草不用楷。傳統的作法是「文古款今」、「文正款活」、「動不挈靜」、「今不越古」。若以大小篆為正文,就用隸書、楷書、行書、草書落款;若以隸、魏、楷為正文,就用楷、行、草書落款;實際上,通常以行書落款較多,這樣既易識別,又避免了呆板。
2、落款的字體大小必須與正文協調。一般情況下,款字應小於正文的字體。具體落款的時候,款字還應該根據留白大小而定。如果留白大而款字太小,則無法穩住作品重心;如果留白小而款字太大甚至大過正文,則輕重失調,喧賓奪主。也有這種情況,即在正文寫完以後仍然留有較大的空間,作者可以順著正文的筆意就勢而下,所落的款字與正文渾然一體,字體同等大小也是允許的。
3、上款不能與正文齊頭,一般應低於正文一字為宜,下款,與正文另起一行的單款(除匾額),包括款後的印章,均不能與正文齊平,應留有一定的空白,否則,會給人以呆板及悶塞之感。
4、如果作品末行的正文較少而後面的留白較多,則應增加款字填補余白;如作品本身正文較少而後面出現大塊空白,款字可少則數字、數十字,多則上百字,但款文尺幅不得超過正文尺幅。
5、落款與正文如果同行,二者之間應留有間隙,不得擠得太緊。其間隙一般為一個款字左右。
6、如果作品寫的是現代詩詞或現代文稿,則落款中的時間可用公元紀年法,這樣會給人以協調統一的感覺,也更有利於體現時代氣息。如果作品寫的是古詩詞或古代文稿,則落款的時間可用干支紀年法。紀月方式為:一年四季中,每季的第一個月稱孟,第二個月稱仲,第三個月稱季,如孟春、仲春、季春等。但是千萬不能將於支紀年與公元紀年混用。另外,紀月方式也可以用下面的農曆月令、季令別稱:
月 令:
一月:正月、春正、孟春、端月、嘉月、早春、初春、首歲、開歲、芳歲、上春、新正。
二月:仲春、中春、酣春、仲陽、如月、杏月、麗月、花朝、花月。
三月:季春、晚春、暮春、末春、杪春、蠶月、花月、桃月、桃浪、鶯時。
四月:孟夏、首夏、初夏、維夏、槐月、仲月、梅月、麥月、清和月、純陽、正陽、麥候、麥序。
五月:仲夏、超夏、中夏、榴月、蒲月、端陽、午月、天中。
六月:季夏、晚夏、暮夏、溽暑、極暑、暑月、荷月、伏月、焦月、精陽。
七月:孟秋、初秋、新秋、上秋、蘭秋、肇秋、首秋、早秋、瓜時、涼月、蘭月、瓜月、巧月。
八月:仲秋、中秋、正秋、桂秋、桂月、爽月、壯月、大清明、仲商。
九月:季秋、晚秋、暮秋、杪秋、菊秋、涼秋、三秋、菊月、詠月、朽月、玄月、季商、暮商、霜序。
十月:孟冬、初冬、上冬、開冬、良月、吉月、陽月、小春月。
十一月:仲月、中冬、仲冬、暢月、子月、雪月、寒月、龍潛月。
十二月:季冬、嚴冬、殘冬、末冬、窮冬、暮冬、杪冬、臘月、冰月、除月、嚴月、暮歲、暮節、窮捻、窮紀、嘉平。
季 令:
春季:初春、早春、陽春、芳春、暮春。
夏季:初夏、中夏、夏暮、九夏、盛夏。
秋季:初秋、金秋、三秋、暮秋、中秋。
冬季:初冬、寒冬、九冬、暮冬、中冬。
此外,更具體的日期,可以用農曆的節氣和農曆的日期,用旬也可以,每月的三旬分別稱做:上浣、中浣與下浣。
7、值得一提的是,在落款中出現的地點不要用俗稱,而要用雅稱,才能與書法這一高雅藝術相匹配,雅稱可以是人們都熟悉的古地名、可以是聞名遐邇的別稱,例如:合肥曾經叫廬州,南京曾經叫金陵,廣州的別稱叫花城,這些都是可以落款的。特別是那些非常具體的街道名稱、不太雅的村莊名稱,是不能出現在落款中的。
(三)鈐印
鈐印是書法創作的最後一道環節。印章在書法作品中除了作為作者憑信之外,還是內容上的配合,更重要的是,它不但具有裝飾和襯托的作用,白紙、黑字與紅印章,相得益彰,而且對作品的章法分布起著調整節奏、穩定重心、破除呆板、加強均衡等作用。鈐印恰到好處,有如錦上添花,畫龍點睛。
印有朱文和白文之分,朱文又稱陽文,即字是紅色的,沾色少,分量輕;白文稱陰文,即字是白的,沾色多,分量重。根據鈐印位置,印章大致分為名章和閑章兩大類。
l、名章。主要是用照應線條氣勢流貫以及章法的總體布局。它又分為姓名印和款尾印兩種。
姓名印是姓氏印與名稱印的總稱,常見的形式為正方形,也有圓形的,通常鈴在款文之下。書法作品既可採用姓名合印,也可採用姓名分印,應視其作品需要而定。姓氏印和名稱印同時採用時,應先姓氏後名稱,也以一朱一白為宜,前者略小於後者。在鈴蓋時兩印不得靠得太近,一般應隔一印的空位。印與款字也應有一定的距離,上下成垂直線。
款尾印主要是用來使書法章法形式更為完善,一般為創作者的字、號或崇尚的語句、成語,一般為正方形,視其情況鈴在款末或姓名印後,使作品紅黑相間,陰陽互變,起到收氣斂勢、畫龍點睛的作用。
在一幅完美的書法作品中,名章不能缺少,缺少了就會給人美中不足之憾。
2、閑章。閑章的內容較為廣泛,雖叫「閑章」,其實不閑,古人所謂「閑章不閑」,它對調整書法作品的布局,完美書法作品的章法起著重要作用。閑章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
起首印,又稱隨形印。它適用於從右至左豎行書寫的書法作品,一般鈴在首行一、二字間右側的虛疏處或第一字右上方,以起引首開頭、補白說明作用。形式有長方形、橢圓形、葫蘆形、自然形等,一般不用正方形。印文常用朱文,以一至四字居多,其內容多為明志、自勉等雋語、格言、成語、詩詞摘句或齋館名、籍貫地名、年號、齋句等。不得與落款內容重複。起首印一般不得大於名章,以免頭重腳輕。
攔腰印,它主要是用來調整款式與字勢、點畫與結體的整體效果,使一些不盡人意的點畫。結體得到補救,使章法具有節奏感。拉腰印多用於條幅,鈴在第一行右邊中間或中間上下處,內容多為作者的籍貫、屬性的肖形等,應比起首印和姓名印小。一般為小圓、小長、小方形,多用於行、草書作品中。
肖形印,是十二生肖或作者尤為喜愛的與書作內容有關的各種動植物形象之印。此印使用較為靈活,視作品情況,既可作為起首印用,也可作為攔腰印用。作為起首印時,一般與方形的名章配合使用。
用閑章,其內容都應與正文自然切題,用好了饒有情趣。它既可拓展題意,抒發見解,又能深化作品意境,給人以無窮的還想,從而極大地提高作品的藝術感染力。
鈐印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l、在一幅書法作品中,用印一般以一、二方為宜,最多不得超過三方,謂之「印不過三」。鈴多了滿紙發紅,反而會給人喧賓奪主之嫌。
2、書法作品的用印大小要與款字匹配,一般而言,印章不能大過款字。用一方印時,白文居多,因為紅色多,鎮得住。如朱、白文印章同用時,在一般情況下,朱文印在上,白文印在下,因為白文紅多分量重,紅文紅少分量輕。上面的朱文印應略小於下面的白文印,這樣才能讓人感到平穩,反之則顯得頭重腳輕。
3、鈐印時位置要正,要高低適宜。太高,會使作品上部重而下部輕,且有懸空欲墜之感;若太低,則又缺少空靈感,顯得壓抑。同時,位置要正。豎式書寫的作品,印章要蓋在款文下面或左側,印章下端要稍高於正文,不能低於或齊平於正文底部;在橫寫的作品中,印章蓋在款文右側,但不要和正文右側平齊或超過正文右側。此外,印章要蓋正,不歪不斜,不偏不倚,否則有草率之嫌。
4、在鈐名章時,落款為名,印一般為字;落款為字,印不般為姓名。款有姓,則印用名印;款無姓,或用道號、別號者,則應視其情況採用姓名印或姓名分印,這樣才會使欣賞者明了書者為誰。
5、印文宜現范,一般以大、小篆為主,間用古隸。不能用工作生活中用的楷書、行書和草書。


※道德革命!為什麼現在的精英給人的感覺,卻是榮譽感淪喪,連道德底線都沒有了呢?
※行草迷離,楷書無欺?
TAG:京師書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