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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長一寸強?槍,長與短的辯證關係

公元前280 年,亞平寧半島南部,赫拉克利亞。

兩萬羅馬士兵排成整齊的三列陣,同樣數量的義大利同盟軍圍繞在他們周圍。新興的羅馬共和國正煥發出朝陽般的光彩。士兵們來自於社會的每一個階層,人人同仇敵愾,奮勇爭先。這讓他們在亞平寧半島所向披靡。站在他們對面的是來自希臘伊庇魯斯與馬其頓的兩萬職業僱傭兵,由希臘最好勇善戰的國王皮洛士指揮。一萬到一萬五千輕步兵、弓箭手、騎兵與戰象兵為他們提供支援。兩陣對圓,雙方士兵好奇地打量著對方的方陣。他們都是第一次看見這樣的陣列:羅馬人手持標槍、短劍與盾牌,排列成縱列保持一定間隔的橫隊;而希臘人則緊密地排列在一起,長達6米的超長矛如同金屬的密林,在陽光下閃爍著光芒。雙方的將軍和士兵此時無法預知,他們的戰鬥將為歷史所銘記,因為這是馬其頓方陣與羅馬方陣的第一次碰撞。

自從紀錄片《復活的軍團》講述了秦兵馬俑中發現的長達6. 7 米的超長矛遺迹,並在此基礎上復原了超長槍方陣的影像之後,超長槍便激發出了觀眾的濃厚興趣。馬其頓方陣、瑞士方陣和西班牙方陣這幾種典型的超長槍方陣成為熱門話題。一種觀點認為,超長槍方陣由五行矛頭組成的密集正面無堅不摧,是「冷兵器巔峰」。一時間,槍桿長度似乎成為長槍戰鬥力的唯一評判標準。

事實果真如此嗎?

《周禮·考工記·廬人》中說,步兵使用的酋矛長「一常零四尺」,戰車兵使用的夷矛長「三尋」。周代「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因此酋矛長度為二十尺,夷矛則長達二十四尺。根據聞人軍教授的意見,《考工記》中的齊尺長度在19. 5 厘米至20 厘米之間。因此曾有人論證說,戰國時期的步兵用矛長達4 米,而戰車兵用矛則長達4. 8 米。這樣的長度已經大大超過了古希臘傳統重步兵使用的長矛的長度,和亞歷山大大帝時期的5 米超長矛長度相當,僅次於繼業者戰爭時期的6 米超長矛。

但是,考古發現卻對這種說法提出了質疑。1978 年發掘的戰國曾侯乙墓(公元前433 年前後)出土了四十九支長矛和其他幾十支長柄兵器,保存相對完好。其中最長的長矛連柄4. 36 米長,但大部分長柄的長度在3 米或以下。在其他考古發掘中出土的春秋戰國時期的長矛,全長在2~4米之間,以3 米左右長度的最為常見。而《考工記》中的酋矛和夷矛,卻從未在考古發現中得到證實。

至於秦兵馬俑中發現的長達6. 7 米的超長矛,僅有編號為T19K0027 的一處遺迹,對於其性質,考古學家們仍然爭論不休。而雖然在兵馬俑中出土的長矛矛頭不少,但是矛桿卻沒有完整的遺存。在其他長槍類武器中,保存較為完好的幾支鈹,連鈹頭在內全長大約在3. 6米到3. 8米之間。對於秦軍中是否存在過使用6~7米長的超長矛的方陣這一問題,學界仍然莫衷一是。

那麼,中國歷史上是否真的有超長槍方陣存在呢?

答案是肯定的。明末清初史學家、武術家、詩人吳殳所著的《手臂錄》是記錄明末清初中國武術發展最重要的文獻資料之一。在這本書中,吳殳記錄了兩種分別叫作「沙家槍」和「楊家槍」的槍法流派。沙家槍又稱「沙家竿子」,長度為「丈八至二丈四」;楊家槍長度「丈四為正,加至丈六」。明代營造尺約為32厘米,十尺為丈,則「沙家竿子」最長可達7. 6米,楊家槍也可以達到5. 1米。這個長度已經非常接近同時代歐洲西班牙方陣與古斯塔夫方陣所用的長矛。

吳殳進一步論述說,在當時的軍隊中,楊家槍法和沙家槍法尤其為指揮官所青睞。因為其學習簡單,攻擊力強大,適於排兵布陣,特別適合密集方陣使用。這一論述也為同時期其他軍事著作所證實。如戚繼光在《紀效新書》中說:「長槍之法,始於楊氏,謂之曰梨花,天下咸尚之……蓋沙家竿子、馬家長槍各有其妙,而有長短之異……二十年梨花槍,天下無敵手。信其然乎!」《練兵實紀·雜集·長槍解》一篇也說:「長一丈七八尺,上用利刃……初則用之南方殺倭,全賴於此。」

根據戚繼光關於長槍的見解,結合鴛鴦陣陣圖,可以看出戚家軍的鴛鴦陣實際上是一種較為靈巧的小型超長槍方陣。陣列第一排是用於防止敵人貼身近戰的刀牌手,第二排是持5米長槍的狼筅手,第三第四排是持6米長槍的長槍手,最後是擔任反突擊、保護側翼等任務的鏜鈀手。鴛鴦陣第一排的刀牌手和西班牙方陣前列打鼠戰的持劍火槍手有著異曲同工之妙,而跟在長槍手後面的鏜鈀手則讓人想起瑞士方陣中擔任同樣任務的戟手。當鴛鴦陣按隊、旗、局、司、總、營的編製組合為大型方陣的時候,其作戰方式也與歐洲同時代的方陣戰術近似。

鴛鴦陣

那麼,這是否能夠說明,無論東方西方,超長槍方陣都是冷兵器時代無往而不利的巔峰呢?吳殳似乎並不認同這一觀點。

《手臂錄·卷六》說:「夫槍腰長者軟,短者勁,用法由此而分也……竿子長軟,兩腕雖陰陽互換,但可以助順臂力,使無倔強,實不能以根制頭。故拿、攔盡處,槍尖正搖,戳即斜去。搖定而戳,彼已走出,苟非十字步追之,戳何能及?」

吳殳認為,槍長超過一丈二尺(約3. 8米),則無論槍身使用哪種木材,都會因為自重問題導致下垂變軟。所以無論沙家槍還是楊家槍,槍身都偏軟。偏軟的槍身首先是不利於格擋,其次是很難精確控制槍頭,尤其是無法控制槍頭的擺動。擺動的槍頭當然不利於精確刺中目標,也就影響了長槍的攻擊效果。換句話說,超長槍的刺殺效果實際上不如較短的長槍。

很多人認為,超長槍方陣由於正面集中了5 層矛頭,所以無堅不摧。但在16 至17世紀歐洲超長槍方陣間的戰鬥中,經常出現一種叫作「推矛」(Push of pike)的現象。如1525 年的帕維亞之戰、1544 年的切雷索萊之戰、1600 年的尼烏波特之戰,都發生了「推矛」。所謂「推矛」,就是雙方長矛手都奮力向前時,雙雙突破了對方長矛方陣的攻擊,雙方的長矛糾纏在一起,而士兵們則像打橄欖球一樣擁擠在一塊兒。此時,誰也無法再用長矛攻擊對方。在有人想起抽出匕首捅黑刀之前,戰場會變得像街頭鬥毆一樣滑稽。「推矛」現象的一再出現,也顯示出超長槍方陣的正面殺傷力並不像很多人所想像的那樣強大無敵。

「推矛」對陣列是有害的,但此時通常沒有多少別的選擇

練習在發生「推矛」以後如何保持隊形並脫離「推矛」狀態也是現代戰場復原俱樂部的一項重要訓練課程

此外,吳殳在書中介紹說,全木質長柄重量較大,可達十斤以上(明斤,約6公斤)。由於長槍極長的力臂,其自重力矩相當大,使用這麼重的長槍刺殺是非常消耗體力的。根據史書記載,馬其頓亞歷山大大帝在將其方陣的長矛由他父親腓力二世時代的大約4米增長到大約5米後,為了減輕士兵們的負荷,不得不把重裝步兵的盾牌直徑從1米縮小到60厘米,並且取消了金屬盔甲,讓士兵們使用較為輕薄的皮甲和亞麻甲。

吳殳還介紹了另外幾種長槍門派,包括「石家槍」、「峨眉槍」、「馬家槍」等。這些門派所用的長槍全長多在「九尺七寸」(約3. 1米)這個經驗數值上。吳殳認為這是在考慮重量、長度、重心、握把大小等因素之後,定下的最趁手好用的尺寸。長槍槍柄使用牛筋木、劍脊木等剛性較好的硬木製作,幾乎不會彎曲。由於槍器本身既硬且重,所以運用手部動作可以做出技巧高超的防守動作,可以靈活控制槍根,運用各種革槍的技巧,然後步步進殺。不過,也由於其需要高超的技術,所以要經過很長時間的訓練,使用時才能得心應手。

吳殳所論述的3. 1米長槍和伊菲克拉特斯的希臘重裝步兵長矛長度高度吻合。而這個長度在全世界範圍內也是最常見的長柄武器長度,或許可以稱3米長槍為標準長槍。在希臘、馬其頓數百年的輝煌歷史中,長矛的長度在反覆鬥爭與變化發展中辯證演進。儘管在很多人看來,馬其頓方陣代替了希臘方陣,馬其頓長矛也代替了希臘長矛,但是嚴謹的歷史學家很少對此武斷定論。因為事實上,在亞歷山大大帝死後很久,希臘方陣仍然存在,並且創造過許多輝煌的勝利。回顧一下希臘方陣和馬其頓方陣的發展歷程,有利於我們抓住標準長矛與超長矛之間辯證關係的要點。

本文摘自《冷兵器時代的戰爭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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