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建聯也曾讓NBA修改規則,但是內容十分尷尬,你知道是什麼嗎?
縱觀NBA七十多年的歷史,聯盟已經從一個只有8支球隊的美國本土小聯盟,發展成為了如今全世界最頂尖的體育聯盟,這和無數規章制度的定製與修改是離不開關係的。尤其是出現極個別球員的實力超過整個時代的時候,聯盟還會因為這名球員來修改規則。
比如說聯盟曾經因為喬治-麥肯多次擴張三秒區,因為巴克利出台了背身規則,因為艾弗森修改了聯防規則。其實除了上面這些大家熟知的超級巨星之外,易建聯也曾讓NBA修改規則,但是內容十分尷尬,你知道是什麼嗎?下面我們就來具體看一下。
這件事其實要從姚明開始說,2002年的時候,姚明以狀元的身份加入NBA,讓所有中國球迷都興奮不已,雖然之前巴特爾、王治郅等球員也曾經在NBA效力過一段時間,但是他們都沒能在打出太好的表現,所以當姚明加盟火箭隊之後,姚明就成為了所有中國球迷的希望。
新秀賽季,姚明就能很好的適應NBA的比賽,場均砍下13.5分8.2籃板的數據,讓中國球迷揚眉吐氣,所以到到了全明星投票的時候,雖然姚明在美國收到的關注並沒有太多,但是中國粉絲卻在投票中給予了姚明最大的支持,幫助姚明在新秀賽季就力壓奧尼爾當選首發中鋒。
要知道當年奧尼爾已經成功帶領湖人隊贏下過三連冠,建立了紫金王朝,可以說奧尼爾就是當時聯盟的第一人,以奧尼的影響力來說,竟然在全明星投票中輸給了一名實力不如他的新秀球員,聯盟也因此開始思考修改投票規則,但是隨著後來姚明的實力越來越強,聯盟就放棄了這個想法。
2007年的時候,易建聯也進入NBA,雖然易建聯的實力和姚明有著一定的差距,但是在全明星投票中,中國球迷依然爆發出了很高的熱情,在投票階段幫助易建聯輕鬆上榜,甚至以很大的優勢領先同為新秀球員的杜蘭特,而加內特雖然在他前面,卻也沒有太大優勢。
但是因為全明星比賽也很看重球員的實力,不然對於那些實力出色但是人氣低的球員來說就太不公平了,所以經過一系列的討論和商議後,聯盟修改了全明星賽事的投票規則,把媒體和球員投票的權重加大,最終導致易建聯無無緣全明星賽事。
所以易建聯也是一位曾經讓聯盟被迫修改規則的球員,不過內容比較尷尬,因為和其他球員相比,易建聯讓聯盟修改規則的原因可以說是實力太差,配不上全明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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