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君王四類與治道四種
中國哲學從來就具有政治內涵。入世,是所有哲人共同的情懷,即使老子也不例外。君王及其為政之道決定著國家的政治實踐、政治面貌和政治走向,所以,哲人們的政治批判與政治理想都圍繞著君王和治道而展開。老子的政治批判與政治理想充斥《老子》全書,然而,尤以《老子》之十七章、三十八章最為全面、集中。
一
關於君王的類型,各家各派各有說法,例如儒家將君王分為王、霸,孟子曾曰:「以德行仁者王」,「以力假仁者霸」(《孟子·公孫丑上》)。這裡,劃分的標準是仁。老子在《老子·十七章》中將其分為四類,他說: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這是說,從認知之維度看待君王,君王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不知有之」,一類是「知有之」。即是說,一類是人們感知不到其存在的;一類是可以認知的。從情感的維度考察君王,「知有之」這一類君王又可以分為三類,分別是「親而譽之」、「畏之」、「侮之」。也即是說,分別是人們親近愛戴的君王、人們畏懼的君王、人們蔑視的君王。這樣,結合認知與情感,君王劃分為四類。
從「太上」、「其次」等文字來看,老子認為這四類君王有高下優劣之分。「不知有之」的君王,是老子心目中理想的君王,在老子心中地位最高,其他三類均是老子所批判的對象,在老子心中的地位依次降低,其中,「侮之」這一類,最為老子所不齒。由於「不知有之」這類君王是理想的統治者,老子稱這類君王為「聖人」。其他三類君王不僅不是聖人,而且還是聖人所抨擊的對象。
為何「不知有之」這類君王才是理想的君王?老子以「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作了解釋。即是說,這類君王「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二章》),對其統治下的民眾實行無為而治,在行動上無所為,在語言上無所教,不干涉民眾的一言一行,所以,人們感覺不到這類君王的存在,以至於這類君王治理天下,實現天下大治,民眾安居樂業,還以為是自己成就自己,本來就是如此。另外,這類君王一方面「功成事遂」,成就大業,實現其政治理想;另一方面順應民眾本性,滿足民眾願望和需求,做到了君王理想與民眾要求的天然一致,所以,是理想的君王。
在四類君王中,老子最反對的是「侮之」這一類。這類君王之所以遭到人們的輕蔑,是因為這類君王缺少「信」。老子的「信不足焉,有不信焉」,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為何缺少「信」的君王是老子最為反對的,是人們所最為不齒的,老子在此沒有深究,但是,在《老子·三十八章》中作了解釋。我們將在下文分析。
二
關於治道的種類,各家各派也各有說法。例如儒家孔子將其分為仁與不仁這兩類。他說:「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孟子·離婁上》引孔子語)。老子在《老子·三十八章》中將其分為五種。他說:
「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此是說,治道有道、德、仁、義、禮五種。由「失道而後德」這樣的句式可知,五種治道也有高下優劣之分,其中,道是最理想的治道,為老子所推崇,在老子心中的地位當然最高,而禮卻是所有治道中最被老子批判的治道。
由於「德」是得於「道」者,「德」可以納於「道」,道乃自然之道,屬於自然性的存在;「義」和「仁」均是儒家的倫理道德,屬於倫理性的存在;「禮」乃政治制度範疇,屬於政治性的存在,所謂五種之治道也就可以概括為道德、仁義、禮這三種。
在這三種治道中,為何道德是理想的治道?老子認為「道常無為而無不為」(《老子·三十七章》),「上德無為而無以為」(《老子·三十八章》),具有「無為」特質。而「無為」恰是人們「不知有之」這類理想的君王治理天下所運用的方法。如此,理想的君王所使用的治道,理所當然就是理想的治道。
可是,在這三種治道中,為何禮是老子最激烈的抨擊對象,是人們最為不齒的?老子的理由是:「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即是說,禮使君王喪失信,從而使民眾喪失忠,是社會由治而亂的禍首和源頭。
除卻以上論述治道的文字,老子還說過:「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法令滋彰,盜賊多有」(《老子·五十七章》),認為「法」也是治理天下之治道,不過,老子對於法是持否定態度的,認為法治一方面造成民眾生活貧困,一方面還使民眾因貧困而偷盜,從而使天下趨於混亂。
這樣,老子視界中的治道就有道德、仁義、禮和法這四種。在《老子·三十八章》中,道德、仁義、禮的高下優劣是確定的,其順序是明顯的。那麼,法在四種治道中處於何種位置?由於道德是理想的治道,禮是最受老子詬病的治道,它們分別位於四種治道之首尾,應該是沒有疑問的。問題是,仁義和法二者,誰優誰劣,誰排在前誰排在後。我們知道,老子雖曾云:「大道廢,有仁義」(《老子·十八章》),要求「絕仁棄義」(《老子·十九章》),不滿於以仁義為治道,但是,畢竟沒有直接批評仁義的危害性,而對於法,如上文所述,卻直接批評了法的社會危害性。據此,似可以斷定,在老子那裡,仁義優越於法,法應排在仁義之後。這樣,治道四種,順序如下:道德、仁義、法、禮。
三
人們「不知有之」這類君王,用「無為」的方法治理天下,而「無為」如前文所述,又是道和德的本質屬性。君王以道治國,無為而治,人們對其自然「不知有之」。
老子最反對的君王是人們「侮之」這一類,並認為這類君王缺少「信」。為什麼這類君王缺少「信」?聯繫老子批評禮的社會危害性時所說的「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可以知道,這類君王以禮治國,其治理天下的治道是「禮」。君王以禮治國,因而缺少對民眾最基本的「信」。由於君王為政以禮,缺少「信」,並因此造成國破家亡,老子自然最為反對,人們理當「侮之」。
人們「親而譽之」這類君王,之所以獲得民眾愛戴,是因為其行善積德,對民眾關懷備至。據此可以推論,這類君王應是以仁義治國,其治理天下的治道是「仁義」。老子反對以仁義為治道,是因為仁義屬於「有為」。老子云:「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老子·三十八章》),即是抽去仁義的具體內涵,從「有為」的維度解讀仁義,並以此區別於無為的道和德。
人們「畏之」這類君王,之所以讓民眾畏懼,是因為其嚴刑峻法,對民眾實施高壓政策。據此可以推定,這類君王應是以法治國,其治理天下的治道是「法」。
由以上的簡略分析可知,老子認為君王有四類、治道有四種,君王之四類取決於治道之四種,君王的優劣高下與治道的優劣高下是一致的;君王劃分的標準,從君民關係的維度來看是民對於君王的認知和情感,從君王自身的維度來看是君王為政天下所選擇的治道。(陸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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