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個稅又變多了?稅務局:減稅額度要看全年
「每個月工資都差不多,為什麼這個月扣除的個稅比上個月多了?」進入下半年,上海市稅務部門12366熱線接到很多市民打來的諮詢電話詢問個稅相關事宜。
與此同時,很多企業的財務也向解放日報·上觀新聞反映:「我們在計算員工個稅的時候發現,上半年每月扣繳的個稅基本持平。但到了7月份,在工資相對穩定的情況下,扣繳的個稅卻比上月增加了1.3萬。」
可以發現,新個稅法實施後,在月度工資不變的情況下所繳納個稅數額會出現「前低後高、逐漸增加」的情況。
從年頭到年尾,為何個稅會越繳越多?這是否意味著減稅只發生在上半年,而下半年並沒有減稅?
對此,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諮詢了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其有關負責人解釋:「月度納稅『前低後高、逐漸增加』是因為個人所得稅的申報和扣繳方式發生了變化。即從今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的的申報方式從原來的按月代扣代繳改為了累計預扣法。隨著累計收入的增加,適用的稅率也會在達到一定數額後產生稅率跳檔,因此月度納稅也隨之增加。」
稅率跳檔演算
7級超額累進稅率表,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官網
什麼是稅率跳檔?
來自市稅務局的權威解釋:目前在我國,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收入扣減免稅收入、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其應納稅所得額按照7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稅。也就是說,應納稅所得額超過部分按所對應的稅率級次分別計稅,這就是所謂的「稅率跳檔」。
案例一:假如工資較高,第二個月就會發生稅率跳檔情況。
假設小李為一名工作生活於上海的白領,其2019年1月和2月的稅前工資薪金均為32000元,個人需要承擔的社保費3744元/月,適用小李的專項附加扣除有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及贍養老人三項。
因此,小李在2019年1月和2月的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演算結果如下:
以後月份以此類推。
案例二:假如工資中等,一般在半年後發生稅率跳檔的情況。
假設納稅人甲每月扣除「五險一金」後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2萬元,享受每月1千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在不考慮其他因素影響下,1月應納稅所得額為6000元。
2019年1月應納個稅:6000*3%(預扣率)- 0(速算扣除數)= 180 元
2019年2月應納個稅:12000*3%(預扣率)- 0(速算扣除數)- 180(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180 元
以此類推。
2019年6月應納個稅:36000*3%(預扣率)- 0(速算扣除數)- 900(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180 元
但到了7月份,累計應納稅所得額達到了4.2萬元,其中超過3.6萬元的部分,適用稅率「跳檔」到10%。
2019年7月應納個稅:42000*10% - 2520(速算扣除數)- 1080(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600 元。
可見,7月份應預繳個稅比之前幾個月多了420元。
預納稅「前低後高」並不代表稅負增加
在新的計稅方式下產生的預納稅「前低後高、逐漸增加」現象,是不是意味著稅負的增加?
虹口區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科科長程海燕給出了否定的答案,並用「兩個比較」作了進一步解釋說明。
一是兩種計稅方式比較。改革前,個稅是按月計算,在月度收入不變的前提下,每月稅額基本不變。
改革後,新個稅法對綜合所得實行按月預繳,按年彙算累計計稅。而且,新的計稅方式對月度收入波動大、一些月份免稅額度不足扣除的中低收入群體來說,還可以拉低稅負。
二是個稅改革前後稅負比較。受「起征點」和稅率調整、實施專項附加扣除等因素影響,個人所得稅改革減稅效應明顯。假設案例二中的納稅人工資薪金一直未發生變化,則他在2019年度需要繳納個稅為4680元,比上一年減少了7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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