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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法師嘉言錄》白話有聲書·示戒殺之要(5)

原著:印光法師

白話翻譯:圓濤法師

恭誦:王勇

示戒殺之要(5)原文:

世俗迷惑,以惡為善,以造業為修福者,多多也。其最慘目傷心者,莫過於做會祭神。富家大戶,必殺大生以祭。一以冀得多福,一以彰其富有。即貧家小戶,亦必殺雞殺鴨,以期神常保護,令其福壽增延、諸凡如意也。不知天地以好生為德,神為天地主宰諸事,豈其心與天地相反,而為己一享其祭,令無數生命,同受刀砧之苦。是尚得謂之為聰明正直、賞善罰惡之正神乎?其原由於貪饞之愚夫,特借祭神之名,大殺特殺,以期悅己口腹。遂相習成風,而不知其為造大惡業。謂為祭神,神其食之乎?況既名為神,必秉聰明正直之德。當以作善作惡,為降福降殃之准。豈殺生祭我,即作惡者亦降福。不殺生祭我,即作善者亦降禍乎?若是,則其神之心行,與市井無賴小人無異,何以稱其為聰明正直之神乎?既為聰明正直之神,決不為此妖魔鬼怪,不依道德仁義之事。【雜著】四五

世人只知食肉為美,遂以自己貪圖臭穢腥臊之見,謂神亦如是。從茲彼此相效,不知其非。譬如蛆蟲食糞,意謂天仙亦當貪此美味,而常欲奉之以冀錫其福慶也。彼受殺之生,多多皆是宿世殺生祭神,冀己食肉之人,以償當日殺生之報者。而一班愚人,一聞殺生祭神,便歡喜踴躍,以為作福。而不知將來變作此等生命,被人殺時,有口不能言,無法免脫矣。況以深入佛法,受佛大戒,畢生蔬食之出格高人,平白誣以貪圖肉食,且殺無數生命以祭之。其逆天悖理、誣聖蔑賢之罪,愈當生生世世,永為此等被殺之物,豈不大可哀哉!【雜著】四六

世人有病,及有危險災難等,不知念佛修善,妄欲祈求鬼神,遂致殺害生命,業上加業,實為可憐。人生世間,凡有境緣,多由宿業。既有病苦,念佛修善,懺悔宿業,業消則病癒。彼鬼神自己尚在業海之中,何能令人消業?即有大威力之正神,其威力若比佛菩薩之威力,直同螢火之比日光。佛弟子不向佛菩薩祈禱,向鬼神祈禱,即為邪見,即為違背佛教,不可不知。又一切眾生,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理宜戒殺放生,愛惜物命。切勿依世俗知見,謂奉父母甘旨為孝。彼未聞佛法者,不知六道輪迴之事理,妄謂為孝,尚有可原。若已聞佛法之人,殺過去父母親屬,以奉養現在父母,及喪祭等,豈但不是孝道,直成忤逆矣。是以通人達士,由聞佛法之真實義諦,悉不肯依世俗之權法以行。以此權法,殆姑順世俗迷情而立,非如來洞徹三世因果之道故也。【書二】五九

諸惡業中,唯殺最重。普天之下,殆無不造殺業之人。即畢生不曾殺生,而日日食肉,即日日殺生。以非殺決無有肉故,以屠者、獵者、漁者,皆為供給食肉者之所需,而代為之殺。然則食肉吃素一關,實為吾人升沉、天下治亂之本,非細故也。其有自愛其身,兼愛普天人民,欲令長壽安樂,不罹意外災禍者,當以戒殺吃素,為挽回天災人禍之第一妙法。以一切眾生,一念心性,與佛無異,與吾人亦無異。但以宿世惡業,墮於異類。固當生大憐憫,何可恣行殺食乎?無如世人狃於習俗,每以殺生食肉為樂。而不念彼被殺之物,其痛苦怨恨為如何也。以強陵弱,視為固然。而刀兵一起,則與物之被殺情景相同。焚汝屋廬,奸汝婦女,掠汝錢財,殺汝身命,尚不敢以惡言相加,以力不能敵故耳。生之被殺,亦以力不能敵。使其能敵,必當立噬其人而後已。人何不於此苦境,試為設一回想。物我同皆貪生怕死,我既具此頂天履地之質,理宜參贊化育,令彼鳥獸魚鱉,各得其所。何忍殺彼身命,以取悅我口腹乎?由其殺業固結,以致發生刀兵之人禍,與夫水火旱潦、饑饉疾疫、風吹地震、海嘯河溢等天災,各各相繼而降作也。猶如世人送年禮然,我以禮往,人以禮來。斷無往而不來,來而不往者。即或有之,必有別種因緣相抵,實皆不出往來報復之外。天之賞罰,亦復如是,況人之報復乎?故《書》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天道好還,無往不復。欲免惡果,先斷惡因。欲得善果,先植善因。此天理人情之至誼也。【雜著】六

示戒殺之要(5)白話譯文:

世俗中人迷惑顛倒,將惡事當成善事,認為造作殺業是修福。其中最慘不忍睹,令人傷心的,莫過於做會祭神。富家大戶必定殺大型的牲畜來祭祀。一方面希望得到更多的福氣,另一方面來彰顯自家的富有。即使貧家小戶也必定殺雞殺鴨,以此希望得到神靈保護,使他們福壽延年、諸事如意。卻不知道天地有好生之德,神為天地主宰各種事情,他的心怎麼會與天地相反,為了自己享受人們的祭祀,就使無數的生命遭受被宰殺的痛苦呢?這還稱得上是聰明正直、賞善罰惡的正神嗎?究其原因還是那些貪吃的愚夫借祭神的名頭,大殺特殺,想藉此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慾。於是世人相互效仿成為風氣,卻不知這是在造多麼大的惡業。說是祭神,神怎麼會吃這些東西呢?況且既然稱為神,一定會具有聰明正直的德行。應當把作善作惡,作為降福降災的標準。難道殺生祭我的人,就算作惡的人也給他降福,不殺生祭我的人,即便作善的人也給他降禍嗎?如果是這樣,那麼這個神的內心和市井無賴小人沒有什麼區別,怎麼能稱他是聰明正直的神呢?既然是聰明正直的神,就絕對不會做這些妖魔鬼怪才做的,不講仁義道德的事情。【雜著】四五

世人只知道吃肉是美事,於是因為自己喜歡腥臊惡臭的見識,就認為神靈也喜歡。從此世人互相效仿,不知道這樣是錯的。比如蛆蟲以糞便為食,便認為天仙也喜歡這樣的美味,因此常常想把它供奉給天仙,希望天仙能賜福給蛆蟲。那些被殺的眾生,很多都是宿世殺生祭神,喜歡吃肉的人,來償還當初殺生的果報。可是一些愚痴的人,一聽說要殺生祭神,便歡喜踴躍,以為這是積福的事。卻不知道自己將來變成這些生命,被人殺的時候,有口不能言,沒有辦法逃脫啊。況且作為一個深入佛法,受佛大戒,終生吃素的出格高人,平白無故地誣衊佛菩薩貪圖肉食,並且殺害無數的生命來祭祀。這樣違背天理、誣衊聖賢的大罪,更要生生世世都做這些被殺的動物加以償還,難道不是非常悲哀的事嗎【雜著】四六

世人有病,或有危險災難時,不知道要念佛修善,卻妄想祈求鬼神,致使殺害生命拜祭,業報上又加重惡業,實在可憐。人生在世,凡遇到的境緣,大多由宿業造成的。既然有病苦,就要念佛修善,對自己的宿業進行懺悔,業力消除,病自然就好了。那些鬼神它們自己還在業海中呢,怎麼能替人消業呢?即使有大威力的正神,他的威力和佛菩薩比起來,簡直是螢火和日光相比了。作為佛弟子不向佛菩薩祈禱,而向鬼神祈禱,就是邪見,就是違背佛教,這一點不可不明白。又因為一切眾生都是過去世的父母,未來的諸佛。理應戒殺放生,愛惜它們的生命。千萬不要依從世俗的知見,認為供奉給父母美味的肉食就是孝。那些沒有聽到佛法的人,不知道六道輪迴的事理,錯領會了孝的含義,尚且情有可原。如果是已經聽到佛法的人,殺害過去世的父母親屬,以此來奉養現在的父母,以及祭祀等,這樣做豈止不是孝,簡直就是大逆不道。所以那些心胸豁達、學識淵博的人,由於聽聞了佛法的真實義諦,都不肯按照世俗的權法行事。因為這種權法,是隨順世俗人迷惑顛倒的情執而設立的,並不是如來透徹洞察三世因果的道理可比擬的。【書二】五九

在各種惡業中,唯有殺業最重。普天下大概沒有不造殺業的人。即使一個人一輩子沒有殺過生,但每天吃肉,也等於天天殺生。因為不殺生絕對不會有肉吃,所以屠夫、獵人、漁夫都是為了供給別人吃肉而代他們殺生的。吃肉吃素這一關,實在是世人升沉、天下治亂的根本,不是件小事情。如果有人愛惜自己的身體,推而廣之也愛護普天之下所有人民,想讓他們長壽安樂,不遭受意外災禍,就應當戒殺吃素,這才是挽回天災人禍第一微妙的方法。因為一切眾生的一念心性,與佛沒有兩樣,與我們人類也沒有什麼區別。只是因為宿世的惡業才墮為異類。我們本應對它們生出大憐憫心,怎麼可以任意地殺害吃掉它們呢?世人受習俗的影響,常把殺生吃肉作為樂事,卻不想想那些被殺的動物,它們的痛苦怨恨是什麼樣的。人們把恃強凌弱看作理所當然的事,然而一旦戰爭發生,人與動物被殺的情景何其相似。他們會燒掉你的房屋,姦淫你家的婦女,掠奪你的錢財,剝奪你的生命,你還不敢說一句難聽的話,因為你的力量太弱根本就不能與人家相比。眾生之所以被殺也是因為力量不夠,假如它能夠反抗的話,一定會馬上就把這個人吃掉。人為什麼不在自己受苦的時候,也為眾生設想一下呢。動物和人一樣都貪生怕死,我們人類既然是萬物之靈,理應與天地合二為一,使那些鳥獸魚鱉各得其所。怎麼忍心殺害它們的性命,來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慾呢?由於人們的殺業太堅固,以致發生刀兵之劫這樣的人禍,以及水火旱澇、饑荒疾病、風吹地震、海嘯洪水等天災接連不斷。好比世人過年送禮一樣,我送給他,他送給我。絕對沒有給別人送了禮,他不回送我,或是別人給我送了,我不回送的。即使有這種情況,一定有別的因緣相互抵消了,絕對不會超出往來報復之外。上天的賞罰也是這樣,何況人的報復呢?所以《書》中說:「做了善事,會有各種的吉祥,做了不善的事,會有各種災殃降臨。」《易》中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天道喜好償還,沒有不來而不往的。想要免受惡果,要先斷惡因。想得善果,要先種下善因。這是天理人情的至誼也。【雜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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