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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書記載的明朝冤案:男子弒母卻被釋放,3個無辜百姓為此身亡

古時候皇權至高無上,皇帝是國家絕對的統治者,擁有最高話語權,權力凌駕於律法之上。明朝時就有一個叫做張柱的男人,他是個無辜的路人,卻因為嘉靖皇帝的一句話,替人頂罪而枉死。《明史》中詳細地記載了這個案子。張柱是一個普通老百姓,家裡住在一個小巷子里。有一天,他收工回家,意外在巷子口發現了一個倒在地上的女人。

他把這個女人翻過來一看,頓時嚇了一跳。原來這個女人胸口滿是血跡,已經斷氣了。再細看她的容貌,這個女人張柱也認識,正是他的鄰居張寡婦。張寡婦有一兒一女,女兒待字閨中,兒子整日無所事事。可憐她年紀一大把了還要給別人浣洗衣物掙錢來貼補兒子。張寡婦為人謹慎,平時處事也十分低調,沒有跟誰發生過矛盾。

張柱跟張寡婦畢竟是鄰居,平時也是低頭不見抬頭見,頗有些交情。於是他第一時間報了官府。但是張柱沒想到的是,因為他是報案人,官府竟然不分青紅皂白的把他直接抓了回去,說他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好在張柱被關進監獄沒多久,張寡婦的女兒秀萍就來到官府擊鼓鳴冤。她說張柱不可能殺了自己的母親,因為母親是被哥哥張福所殺。

秀萍說哥哥每天好吃懶做,完全靠母親掙錢養家。他最近染上了賭博的惡習,把家裡不多的積蓄都揮霍了個精光。昨晚哥哥張福回家向母親要錢,被母親呵斥了一通。然後兩人爭吵著跑出了家,不多會只有哥哥一個人返回,渾身上下都是血跡。而張福在家中翻找了一通,拿著找到的錢就跑出去了,至今未歸。

負責案件的官員也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張福就算不是真兇,也肯定比張柱有作案嫌疑的多。於是立刻從賭場找到了張福,把他也關了起來。但是張福在公堂之上卻拒不認罪,反而指認張柱是兇手。街里街坊的鄉親有不少出來為張柱作證,指認張福才是真兇,其中有不少人甚至目擊了張福穿著血衣匆匆逃跑的樣子。

但是負責審案的官員十分謹慎,他不敢妄斷,直接將這個案子呈給了嘉靖皇帝。沒想到嘉靖皇帝看後卻立刻下旨:張福無罪釋放,張柱立刻抄斬。其實嘉靖皇帝也知道,張福才是案子的真兇。他之所以非要殺了張柱不可,主要是因為張柱曾經在明武宗皇后的娘家做過隨從。嘉靖皇帝本無繼承皇位的資格,明武宗無後而終,這才給了他當九五之尊的機會。

嘉靖皇帝當上皇帝之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要追封自己的親爹為皇帝,這自然遭到了大臣們的反對。因此,嘉靖皇帝對前任明武宗非常怨恨,而張柱的身份也刺痛了他敏感的神經,因此枉死。當然,嘉靖皇帝對外是不可能這麼說的。他只是說天下男兒都跟他一般重視孝道,兒子是不會殺死自己親娘的。

所以張福的母親肯定是死於鄰居張柱之手。張柱枉死之後,秀萍被定了一個誣告親哥的罪名,被責打了20大板。她氣不過,回家之後就上吊自盡了。而張柱家中本有一個70老母,兒子枉死,她失去了求生的意志,也自盡身亡了。而真兇張福,則一直逍遙法外。嘉靖皇帝一道聖旨,最終害的3個無辜的百姓慘死,釀成了明朝最大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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