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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民國最好玩的大文豪,卻因太過嚴肅,一直被人誤解

魯迅,一個活在教科書里的男人。

六親不認的眼神,兩撇小鬍子。

從小,我們印象中的魯迅就從未變過。

他嚴肅,骨頭硬——「橫眉冷對千夫指」。

他思想新潮,沒有絲毫的奴顏和媚骨——「魯迅的方向,就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毛主席評)

然而,走出教科書,你會發現你其實並不是很了解他。

陳丹青說:「魯迅先生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事實上,魯迅的骨子裡,其實是個「逗逼」。

腦洞清奇

小時候看過魯迅的《故事新編》,就感嘆腦洞之大。

比如,大禹治水的故事我們都聽過,到了魯迅筆下,就成了:

「說后羿箭術太好,不僅把太陽射了下來,還把所有大動物都給射死吃了,最後沒有大獸可以射,就去射烏鴉,整天做烏鴉炸醬麵給嫦娥吃,嫦娥很生氣,就獨自奔月了……」

(我覺得沒毛病)

還有,在《採薇》中,他用「烙多少張大餅的功夫」來計算時間。

在《非攻》的結尾,成功遊說了楚王的墨子救國歸來,卻遭遇輕待。魯迅對狼狽回歸的英雄進行一番戲謔:

「墨子在歸途上,是走得較慢了,一則力乏,二則腳痛,三則乾糧已經吃完,難免覺得肚子餓,四則事情已經辦妥,不像來時的匆忙。然而比來時更晦氣:一進宋國界,就被搜檢了兩回;走近都城,又遇到募捐救國隊,募去了破包袱;到得南關外,又遭著大雨,到城門下想避避雨,被兩個執戈的巡兵趕開了,淋得一身濕,從此鼻子塞了十多天。」

墨子也會腳痛,也會肚子餓,淋雨了還會鼻塞......魯迅拿小說家幽默的眼光去看那些所謂的「悲劇英雄」,最後發現他們不過是一群念叨著烙餅的庸俗小老頭子。

從幽默中,我們彷彿還能聽見作者滲入紙背的無奈嘆息。

此書是對傳統故事設定的顛覆,讀起來每每都有會心一笑的感覺。再細細品味下,又覺得獨具諷刺意味,大多是借古諷今。

不得不服,連幽默都言淺意深,不愧是魯迅。

愛吃

魯迅愛吃。這一點我們從魯迅家菜譜可以窺見一斑。

說實話,家裡要是沒礦,可不敢這麼吃啊!

根據不完全統計,魯迅在北京住了14年,光是去過的名餐廳就有65家,那些普通餐廳呢?超過百家還不止吧!估計餐廳老闆都認識的差不多了,沒準還經常湊一塊打麻將呢。

魯迅在《華蓋集續編》中俏皮地寫:

「夜間,又將藏著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從中看出,魯迅最愛吃甜食,什麼貓耳朵,山西煮餅,倫教糕,葡萄乾等等,都是他的心頭愛。

如今你要是參觀魯迅故居,能看到書架上,至今仍保留著當年用過的花生筒和點心盒。

和所有吃貨一樣,魯迅也特別小氣,生怕被人搶到吃的。

據說有一次,魯迅兒子周海嬰看見沙琪瑪,嘴饞便問:「爸爸,我能吃嗎?」魯迅回答:「想吃也不是不行。」他又想了想,「但是你吃了,爸爸就沒有了。所以還是不吃的好。」

當真是,貪吃起來連親兒子都不認啊!

還有平時做客的人,魯迅一開始是用糕點招待,結果發現男士們的戰鬥力太過強大。這讓他很不高興,於是,發揮出了吃貨的智慧,想出一招——如果是男客就用花生代替糕點,他發現男人都不愛吃花生。

對此,他還洋洋得意,在日記里寫:「從去年夏天發明了這一種花生政策以後,至今還在繼續厲行。」

不得不說,吃貨就是容易滿足。

因為魯迅愛吃,還有人針對魯迅的千古疑難名句「一棵是棗樹,另一棵還是棗樹」的解釋——魯迅愛吃棗。

真是太可愛了。

愛玩愛鬧

我喜歡看魯迅日記,因為裡面有很多有趣的日常。

你會發現這個看起來嚴肅的老先生,其實是個「老頑童」。在日本留學的時候,他最喜歡看電影,一個人去。學醫的時候,還同時學小說、雜文。還要學習版畫,平時沒事做個風箏,實在不行,就「調戲調戲」身邊的人:

有一次理髮,理髮師很馬虎的理了頭髮。結果,魯迅不生氣,從兜里掏出一大把錢鈔,數都沒數就塞給人家。

第二次再去,理髮師聽說了,這個人就是魯迅。於是極其認真的修剪,以為能拿到更多報酬。

結果,魯迅不按常理出牌,反而是認認真真數了錢,一分也不多給。理髮師很疑惑:「先生,這是什麼意思?」魯迅答:「你上次馬馬虎虎的理,我就馬馬虎虎的給。這次你認認真真理,我就認認真真給。」

然後揚長而去,留下理髮師傅在風中凌亂。

要說魯迅這個舉動是什麼意思?大概也沒有特別的意思,就是像個孩子一樣,愛捉弄人,開點小玩笑。

當年夫人難產,生下兒子之後,魯迅笑道:「怪不得這麼壞,原來是個男的!」

當他決定要跟許廣平在一起時,別人的回復都是「我答應你」,魯迅先生卻時「你戰勝了」。

真的是夠歡樂!

也正因為他這個性格,平時家裡總是笑聲朗朗的。蕭紅和許廣平就回憶道:「在樓下包餃子,都能聽到樓上他的笑聲。」

想必和魯迅做朋友,也是極有趣的事情吧!

會撩妹

除了當朋友,跟魯迅談戀愛大概是很甜蜜的。

和情場浪子徐志摩不同,魯迅不會見一個愛一個。從頭到尾,他只是對一個人散發著戀愛的酸臭味,這個人就是許廣平。

剛開始給許廣平寫信,他叫她:「小鬼」,「小白象」,然後就是「乖姑」「小刺蝟」.......嘖嘖嘖,現在想想都覺得酸,但是又莫名甜蜜是怎麼回事?

在《兩地信》中,收錄了魯迅和許廣平4年間的情書,整整100多封信!你可以從這裡看到他「少女心」的一面。

除了一些直勾勾的表白:

「我獨自坐在靠壁的桌前,這旁邊,先前是小刺蝟常常坐的,而她此刻卻在上海。」

「我寄你的信,總要送往郵局,不喜歡放在街邊的綠色郵筒中,我總疑心那裡會慢一點。」

還有事無巨細的說自己的生活瑣碎,吃了什麼,喝了什麼:

「現在我們的飯是可笑極了,我們為買飯計,必須月出十元,一併買他不能吃之菜;我又從杭州帶來兩斤茶葉,每斤二元,喝著。」

還有一些吐槽撒嬌:

「我太不冷靜,他們的東西一看就生氣。」

「因為太可惡了,昨天竟決定了,隨是什麼青年,我也不再留情面,於是作一啟示,比他的長文要刻毒些。」

但是每每寫完這些,在文末他還是要加上一句,「你不要擔心」,生怕給她造成負擔。

和寫文章的嚴謹不同,寫情書時經常寫著寫著還開始跑偏,突然問:

「我看你的職務太煩劇了,薪水有那麼不可靠,衣服又須如此變化,你夠用嗎?」

這個大文豪,撩起妹來真的是太甜了。

看完魯迅的情話,才知道這些年的戀愛都白談了。

作為男人,脊梁骨要硬,但是也要會軟。

就像魯迅,作為一個極端憤青,他的文字總能在人心中燃起一團火。但是,那團火燃燒起來的溫暖和光芒,也能融化這個世界。

我想,這才是男人最頂級的魅力。

- END -

作者: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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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於網路,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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