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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揭秘:寧夏打狼往事

文/張久卿

小說《狼圖騰》自問世以來,一直爭議不斷。後來電影的上映,使得十年來的爭議繼續,而且被放大、發酵。不去述及人與狼自古以來的交集,也不講小說或電影的孰是孰非,跳出小說與電影,講一段寧夏打狼往事,或許能夠幫助我們了解過去蒙古族對狼的認識,以及人與狼這些年來的關係。

檔案揭秘:寧夏打狼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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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害襲來

新中國成立後,寧夏省廣大農牧民翻身得解放,沒有了剝削和壓迫的農牧民,在分到的土地和草場上耕作放牧,休養生息。然而好景不長,因為狼來了。

1951年2月26日,《寧夏日報》發表了一篇有關狼害的報道,說全省部分畜牧區野狼為害,已經使人民財產及春耕生產受到嚴重損失和影響。文稱:「要捕減野狼對牲畜的危害,就要發起群眾性的打狼運動,只有將狼打盡滅絕,才能保住牲畜的安全」。

過去寧夏境內的野狼總數相對不多,加之黃羊、岩羊、野兔、山雞等較多,所以狼對牲畜並無太大危害。

以往狼害並不嚴重的寧夏省,境內為何突然冒出了許多的群狼來呢?

事出有因,這些狼是從綏遠省(舊省名,今屬內蒙古)逃竄而來。

1950年,綏遠省牧民在人民政府領導下,開始組織起來開展打狼運動,殺死了近千狼只,狼害損失很快減輕。

狼是聰明的動物,當原有的棲息地有了生存危機,便遷徙他處,並開闢新的領地。由此,綏遠省的狼少了,而近鄰寧夏省的狼便多了起來。

被追殺逃竄的狼群,部分進入了寧夏境內,至使阿拉善旗(1954年9月前,阿拉善、額濟納旗屬寧夏省管轄)、鹽池、靈武、銀川、陶樂、中寧等地先後出現狼害。

據寧夏檔案館館藏檔案不完全統計:寧夏省阿拉善旗87家牧民,自狼害發生至1952年2月底,共損失駱駝120頭,馬184匹,牛95頭,羊356隻。最慘重是一家牧民,駱駝被狼咬死40多頭,還有廂根達賴牧民羅福喜家,羊圈內的100多隻羊,一夜之間就被狼群咬死41隻;鹽靈交界區,自1950年12月至51年2月初止,被傷害牲畜達500餘只,其中靈武五區馬家灘和鹽池二區甲山村兩地,被狼咬死牛200多頭,甲山村李本家,放牧40頭牛,被狼連續咬死10頭;陶樂縣牧民損失牛近200頭以上,一鄉侯登殿、邊三等戶,損失了30多頭牛,全省養畜勞模桂雲升家,更是損失慘重,被狼咬死犢牛40頭、羊羔20多隻。此外,寧夏省銀川、中寧等地也發生了羊、豬、驢等被狼咬死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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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神之狗

狼害發生後,各地損失慘重的農牧民,紛紛懇求縣區鄉(巴格)政府採取措施,減少野狼侵害。但打狼對於廣大農牧民,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與小說和電影中狼是蒙族人的圖騰有所不同,當時寧夏省廣大農牧民對於狼的認知並沒有「圖騰」的認識。

一些漢族群眾對於狼,只是當作一種「神」來敬畏,狼對於他們,真是又恨又怕,他們認為狼是「山神爺」,而且「不能打」。並且說:「山神爺越打越多,打狼得罪了山神土地爺,(它)就會讓更多的狼來吃掉我們的牲口。」

與寧夏省回漢聚集地群眾將狼奉為「山神土地爺」不同,蒙族群眾對於狼的看法又有區別,據《寧夏省打狼工作總結》記載:「阿旗有些牧民這樣說:『狼是山神和土地爺的狗,打狼就得罪了山神土地爺,就會讓更多的狼來吃牲口。』」

由此可見,舊時寧夏各民族對於狼的認知和崇拜,大概也僅限於「山神土地爺」或「山神土地爺的狗」之間,與所謂「圖騰」尚有相當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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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動員

為破除迷信,鼓勵打狼,維護牲畜安全,寧夏省人民政府於1951年12月公布了《寧夏省獎勵打狼暫行辦法》,要求各縣市旗發動獵戶或領導牧民組織打狼隊,利用土槍、陷窨、葯毒、夾套或填塞洞穴等方法進行打狼,並要求各地組織情報網,互相聯絡,發現狼只,就地捕殺。

打狼獎勵辦法:狼皮歸私所有,對打狼人出售狼皮優價收購併不征行商稅;對表現優異的打狼隊和每年打狼在五隻以上者,可評選為模範隊和個人模範,並由縣市旗人民政府按具體情況分別予以表揚或頒發獎狀、錦旗、打狼工具及其他物質等獎勵品。

嚴重的狼害引起了各級領導的重視,省政府主席邢肇棠,副主席李景林、孫殿才和阿拉善旗政府主席達理札雅,先後前往狼害嚴重地區,深入沙漠戈壁進行宣傳動員,說服群眾破除迷信思想,號召蒙漢同胞組織起來,消滅狼害。

各縣旗政府利用各種集會,廣泛宣傳打狼的重要性。為打消農牧民的種種顧慮,破除「狼是山神土地爺的神狗」迷信思想,各縣旗還組織了工作組分赴各處,宣傳了共產黨、毛主席對農牧民群眾的關懷,讓廣大農牧民認識到狼是吃牲畜的,只有徹底的消滅它,他們的牛羊才不會受到損失,才能增加財富。

經過宣傳動員,廣大農牧民覺悟空前提高,他們以打狼為榮,認為打狼是愛國的具體行動,有些不殺生的喇嘛也破除迷信,參加了打狼隊,並表示願將打得的狼皮捐獻給志願軍做冬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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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2月寧夏省人民政府公布《寧夏省獎勵打狼暫行辦法》

打狼保畜

在各級政府的支持和領導下,寧夏省打狼保畜運動迅速開展起來。

全省共組織了231個打狼隊,打狼隊員計4393人。

打狼期間的生活費用和騎乘,一部分由群眾負責,一部分由隊員自己負擔。

打狼隊長由群眾推舉,隊員由射擊準確、有經驗的人擔任,各組一遇狼情,馬上出動,不論那一家發現了狼只,只要報告了打狼隊,打狼隊員便迅速集結,趕赴打狼前線。

打狼的方法主要是下狼夾和槍擊。

寧夏省所捕捉的狼大多數是被狼夾子捕捉的,全省共製作狼夾1000多具,其中阿拉旗政府就製作了576具,分發到各巴格。下狼夾子時,人要帶上手套,用氈毯或羊皮包腳,以免被狼聞到人的氣味,還要防止狼夾子生鏽,因為狼嗅到銹味,便會改路而行,也可在生鏽的夾子上放些馬糞混淆鐵鏽氣味。

狼子夾要下在狼經常經過的地方,如狼窩附近,因狼喜在羊圈外繞圈,可將小羊拴在羊圈內,在圈外放夾子;還有將捕捉的小狼用繩子拴住,在旁邊下夾子,誘引大狼等方法。狼被夾住後,可以帶著夾子跑出數里,此時必須趕快追蹤,用套馬杆將狼套住後用棍子打死,如拖延時間,狼自己可以將被夾住的腿咬掉並逃脫。用槍獵殺,不可能像電影《狼圖騰》那樣誇張的開著車追殺。

首先要掌握夏季狼多棲息于山地陰涼處,冬季則在沙漠避風處的特點去伏擊。

其次是在水源地伏擊。三是在狼的發情期,學狼叫引狼擊殺。伏擊時,打狼人要根據狼來的方向及風向,於五更天埋伏好,待狼出現時,一擊斃命。

打狼保畜運動成效顯著,至1952年9月,寧夏共打狼942隻,豹子59隻(打狼數目以狼尾為憑)。以毎只狼豹每年吃羊25隻,全省打狼豹700隻計(除去幼狼數),1952年,全省減少羊只損失17500隻(以當年毎只羊價6元計,摺合人民幣105000元)。

為表彰打狼英雄,1952年9月,寧夏省政府在銀川召開了打狼英雄會議,對打狼成績突出個人授予「打狼英雄」稱號,並獎給黃米、子彈、狼夾、皮靴等實物。阿拉善旗政府也對打狼成績優異者,分別給予打狼英雄章、皮靴、子彈、狼夾子、磚茶、茶缸、衣料、毛巾等獎勵。

《寧夏省打狼工作總結》中,對幾位打狼英雄進行了介紹:他們是阿旗廂根達賴牧民撒魯拉,年齡已56歲,解放後生活由極度貧困逐漸富裕起來的他,響應政府打狼保畜的號召,積极參加打狼工作,在8個月的時間,打死大小狼20隻。宗別立巴格的巴圖爾,在1952年4月,只用20天時間,就打狼17隻,並剿滅狼窩4個,巴圖爾把他所獲錦標送給了宗別立巴格政府,並將各種獎品分發給了各打狼隊員,他說:「這是大家的功勞,不是我個人的功勞。」雅布賴巴格的那木去林喇嘛,親自擔任了打狼小隊隊長,他本人親自打死了9隻狼。蒙族婦女嘎利瑪,參加了宗別立巴格打狼隊,協助打著了6隻狼,她說:「只有這樣才能消滅我們的仇敵美國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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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寧夏省打狼工作總結》

狼害不斷

寧夏打狼的事一直持續到上世紀七十年代。

檔案顯示,自1952年寧夏第一次打狼運動結束後,寧夏的打狼工作一直持續不斷。

如1954年7月,寧夏省又對打狼獎勵辦法進行了修改,規定凡打死大狼一隻獎勵30000元,小狼10000元(舊幣,合今人民幣3元和1元),憑狼耳或狼尾領獎,經費由省畜牧事業費支出。

1954年冬,原寧夏各地狼害事件又不斷發生,如中衛縣八區劉寡婦家的羊被狼咬死了30隻。為此,銀川專署下發了通知,要求各地加強打狼防狼工作,減少狼害。

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後,自治區畜牧廳於1964年下發《關於打狼獎勵問題的通知》,規定:「毎消滅一隻狼,獎5~15元,消滅一隻豹子獎15~30元。」

1973年7月,寧夏阿拉善左旗及寧南山區各縣狼害再度猖獗,自治區農林局為保障畜牧業的發展,與寧夏軍區協商,緊急為各縣旗配發步槍子彈30000發,用於槍擊滅狼。

實際上,慘烈的人狼之戰,當年全國各省區都有發生。不只是打狼,全國範圍內各種野生動物都遭到大量捕殺,由此也使得生態系統遭到了嚴重破壞。

1998年起,政府開始全面收繳民間槍支,禁止捕殺野生動物,各地捕殺狼只數量迅速下降,但有時狼還是逃脫不了人類的追殺,如1997至1999年間,內蒙古阿左旗先後有2000頭(只)牲畜被狼咬死,共有12隻狼被捕殺(載《阿拉善左旗志》)。

人類活動場所不斷遭到狼的侵入,究其原因,大概是草原上牛羊過度放養、數量太多了,「狼害」的背後也是一種「羊害」。

隨著人們生態意識的不斷加強,國家相關政策的實施,各種野生動物得到了保護。但面對野生動物的侵犯,目前老百姓能夠採取的唯一辦法就是驅趕,各省區有關野生動物造成農作物或其他損失的補償機制有名無實。

近幾年全國各地野狼傷人,咬死牲畜事件時有發生, 生態保護與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狼害的實質是生物鏈受損,頻發的狼災實為人禍的延續,看來「狼吃羊」的故事仍將繼續下去。

本文所涉蒙旗說明:寧夏省1954年9月撤銷後,所屬蒙旗併入甘肅省,阿拉善旗1956年4月劃歸內蒙古自治區,1961年阿拉善旗分為左右兩旗,1969年7月至1979年1月,阿拉善左旗為寧夏回族自治區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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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寧夏畜牧局《關於打狼獎勵問題的通知》



文章作者系寧夏檔案局(館)研究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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