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電器:終止剩餘股權激勵計劃,5062.5萬股擬申請解凍
7月25日晚,格力電器發布公告稱,因與股權激勵相關的政策變化,導致繼續制定剩餘股權激勵計劃將不符合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鑒於剩餘股權激勵計劃因客觀原因已無法實質性實施,格力集團申請終止剩餘股權激勵計劃,且格力電器不會承擔因格力集團終止上述剩餘股權激勵計劃可能產生的任何費用或損失。
理由如下:(1)除前述剩餘股權激勵計劃因客觀原因無法繼續制定外,格力集團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其他承諾已全部履行完畢,特別是與中小股東利益緊密相關的承諾均得到了嚴格實施;
(2)格力電器管理層長期以來保持基本穩定,經營業績和市值逐年提升,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已履行完畢的管理層激勵計劃已達到激勵目的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終止剩餘股權激勵計劃不會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
(3)格力集團擬以公開徵集方式協議轉讓格力電器15%的股份,為格力電器引入有效戰略資源,本次混改是珠海市政府、珠海市國資委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舉措,終止剩餘股權激勵計劃有利於進一步推動格力電器順利完成本次混改;
(4)經徵詢公司現有高級管理人員的意見,均認同格力集團提出的剩餘股權激勵計劃在客觀上已無法繼續實施的意見,對於格力集團終止剩餘股權激勵計劃不持任何異議,並承諾放棄追索因格力集團終止剩餘股權激勵計劃給本人帶來的任何經濟損失的權利,且終止剩餘股權激勵計劃事項已經公司第七屆三次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5)為妥善解決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的剩餘股權激勵計劃事項,格力集團將在作為格力電器股東期間積極支持格力電器實施管理層激勵計劃,並承諾在對應期間內承擔公司因格力集團終止剩餘股權激勵計劃所產生的一切合理費用及經濟損失。
格力電器表示,就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中格力集團因履行股權激勵承諾而凍結的「剩餘500萬股」(現5062.5萬股)股份,格力集團已委託公司董事會辦理解除凍結的相關手續。除「剩餘500萬股」的激勵方案外,格力集團在格力電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關於業績考核及管理層股權激勵的其他承諾已履行完畢,不存在未履行或違反股權分置改革承諾的情形。
根據公告,公司已於6月14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於6月26日召開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控股股東申請終止剩餘股權激勵計劃的議案》,關聯董事、關聯股東均已依法迴避表決。華泰聯合證券同意「剩餘500萬股」股份解除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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