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夫婦打人?人民日報:保護不了妻幼,談何保護群眾?
這些天,發生在衡陽市高新區「看守所所長夫婦打人」事件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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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爆料:看守所長夫婦打人?!
7月15日晚上,湖南衡陽大不同酒店門口發生一起打人事件。
有網友發帖稱,打人者系當地女子看守所所長龔某夫婦。當事人特殊的身份一曝光,瞬間引發輿論關注。
7月21日,湖南省衡陽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衡陽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華興派出所已對該案立案調查,事件真相及調查處理結果會及時向社會公布。
02
事件真相有反轉: 挨打者被指親吻女童,還先動了手
昨天,記者從湖南省衡陽市委宣傳部獲悉,相關責任人已受到處理。
事發後,衡陽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在華興派出所前期調查的基礎上,於7月22日決定由衡陽市委政法委、市紀委監委、市公安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打人事件開展全面深入調查。
通過調閱派出所案卷,詢問案件雙方當事人、辦案民警,查閱監控資料等,查清了事件的詳細情況。
張鵬(紅圈中著灰色者)拳打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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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男子酒後失態引發事件
衡陽市聯合調查組經調查發現,7月15日晚,張鵬(石鼓公安分局黃沙灣派出所副所長)、龔琳雅(市女子看守所所長,張鵬妻子)與好友唐某兩家帶小孩(一男一女,均為7歲)及肖某蓓(女)在大不同酒店吃晚飯。
聚餐結束時小孩龔某告訴肖某蓓,有陌生男子親唐某(女孩)臉,兩個孩子指認,當晚同在大不同酒店就餐的賀國偉(湖南森邦園林建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處於大量飲酒狀態)是親吻唐某的男子。
龔琳雅知道情況後,質問賀國偉,賀國偉突然將毫無防備的龔琳雅踹倒在地,後又將肖某蓓打倒在地,後繼續追打龔琳雅,將龔琳雅打倒並騎在她身上,擊打其頭部。
接到求救電話從二樓包廂趕到現場的張鵬,先打了賀國偉的朋友彭某幾拳。
接著抓住賀國偉將其打倒在地,並騎在賀國偉身上對其進行擊打,在將賀打倒在地後,又對其踢了幾腳,致其倒地不起。
隨後,張鵬轉身找到彭某,再次打了他幾拳。
經法醫鑒定,賀國偉、龔琳雅、肖某蓓、彭某的傷勢均為輕微傷。
經調查,龔琳雅、張鵬當天晚餐系朋友聚餐,不存在吃請或公款吃喝問題,也未飲酒。
龔琳雅(紅圈中身著花衣服者)被踹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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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派出所副所長停職30天
根據調查情況和聯合調查組的意見,相關部門對「7.15」事件相關責任人員分別依法依規作出了處理。
賀國偉酒後失態,行為不當,是整個事件的起因,並毆打龔琳雅、肖某蓓等人,華興派出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第二款第(三)項之規定,對賀國偉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一千元。
張鵬得知妻子龔琳雅被打,對賀國偉進行制止,但在賀國偉倒地後再次腳踢賀國偉,屬於制止過當。
張鵬已經通過組織程序被列為石鼓公安分局擬任副科實職幹部考察對象並公示,事件發生後,石鼓公安分局已取消其提拔資格;
7月21日,衡陽市公安局決定對張鵬停職30天;
7月24日,市紀委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45條第二款之規定,給予張鵬政務警告處分。
對誤打勸架人彭某一事,張鵬、龔琳雅夫婦主動向彭某賠禮道歉,取得了彭某的諒解。
對此次事件處置過程中的其他有關責任人員,相關部門也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05
人民日報微評:保護不了妻、幼,談何保護群眾?
結果出來後,《人民日報》就此事發布評論:保護不了妻、幼,談何保護群眾?
一紙通報,廓清了事實,卻也留存了新疑問。
女童被辱、妻子被毆,警察張鵬制止過當雖屬欠妥,但在危急關頭確也不乏合情合理的成分。
更該追問賀國偉酒後撒野、囂張跋扈,誰給的底氣?
此前一段視頻,斷章取義,混淆視聽,又是誰炮製的?
正如評論中所說,事實真相水落石出,但留存下來的新疑問,值得深思。
對這樣的判罰結果,各位怎麼看?
※周琦團隊發布聲明:已向王仕鵬道歉,採訪遲到非故意更沒耍大牌
※讓行救護車,反被扣6分罰200!冤嗎?這錯很多車主都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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