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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上,國軍將領說了十二個字,幾乎被轟下證人席

抗戰勝利之後,同盟國在東京組織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日本主要戰犯,這是一次按照西方人理念組織的對戰敗者的審判。作為戰勝國的中國,有一位國軍將領在法庭上說了十二個字,幾乎被轟下證人席。

這位國民黨軍的將領名叫秦德純,時任國民政府軍政部次長。之前,他在擔任察哈爾省代理主席、北平市長、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時,親歷了日本策劃的七七事變而發動全面侵華戰爭。

1946年5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東京開始審判日本戰犯,法官來自十一個國家,審判程序按照英美法制度進行。法庭還因日本律師不諳法庭所運用的審判程序,給每一被告指定了一至兩名美國辯護律師。

國民政府當時沒有估計到戰犯審判會如此複雜,滿以為是戰勝者審判戰敗者,審判不過是個形式而已,哪裡要什麼犯罪證據。秦德純在出庭作證時說了十二個字:「日軍到處殺人放火,無所不為」。

秦德純被法官斥為,空言無據,幾乎被轟下證人席。後來,秦德純發出感嘆:「哪裡是我們審判戰犯,還不如說戰犯審判我們。」隨後,中方急征顧問人員,進行艱苦的證據搜集工作和當庭質證。

最終,經過東京審判,使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等戰犯被處死,取得了令中國人較為滿意的結果。在庭審過程中,在辯護方方面,有的律師極力為罪犯辯護,讓人感到非常憤慨。

在美國人看來,此次法庭的審判,採取了完全「依法辦事」而不是「依義憤辦事」的模式,審判中要顯示極大理性,昭示文明面對野蠻的非凡韌性。他們認為,法律追求的是公正,而不是「大快人心」。

後來,秦德純在東京法庭上提供了不少有理有據的證詞,並及時將東京審判的情況發回國內,報告國民政府,最終使此次審判取得較好的成果,有7名甲級戰犯被處以絞刑。秦德純回國後,1948年12月任山東省政府主席兼青島市市長,1949年8月去台灣後,曾任中國國民黨政府國民大會主席團成員和中華民國總統府戰略顧問,1959年退役。1963年9月7日他病逝於台北,終年7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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