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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溥儀妻子提出離婚,羅瑞卿做特殊批示:破例讓他們同居

眾所周知,溥儀是中國最後的一位皇帝,三歲繼位登基,被迫退位。之後的溥儀,他的命運像是坐過山車似的,跌宕起伏。918事變之後,在日本人控制下的溥儀做了12年傀儡皇帝。日本投降後,溥儀被蘇聯俘虜,1950年被押解回國,在撫順戰犯管理所學習、改造。

1956年12月中旬的一天,溥儀的第四個妻子李玉琴來到撫順戰犯管理所,向管理所提出了溥儀什麼時候能夠出獄,政府今後將如何安排溥儀出獄後的生活等問題。

對於這些問題,戰犯管理所根本無權向李玉琴做出任何解釋。在得不到任何答案之後,李玉琴向溥儀提出了離婚。管理所的領導向李玉琴介紹了溥儀經過改造以後的種種變化,希望她能夠慎重考慮,至少現在不要和溥儀離婚,因為那樣對溥儀的改造是十分不利的。

儘管戰犯管理所的領導說得有道理,但是李玉琴心裡卻十分不平衡:「你們始終想著一個戰犯,我也是人,我也有人的尊嚴,我也有人的權利,我為什麼要這麼受苦?」

儘管戰犯管理所的領導從有利於溥儀改造的角度出發,對李玉琴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李玉琴要求離婚的態度卻沒有絲毫的鬆動。這件事情很快就彙報給了當時的公安部長羅瑞卿,羅瑞卿迅速作出批示:「這不只是溥儀和李玉琴的私生活問題,它直接關係到溥儀的繼續改造。因此,可以破例讓溥儀和李玉琴在所內同居,以恢復他們之間的感情,不要輕易地允許他們離婚,要盡量做好李玉琴的工作。」

按照羅瑞卿的指示,撫順戰犯管理所專門為溥儀和李玉琴騰出了一個房間,並在附近的小旅館裡借來了兩床被褥,還為他們安排了豐盛的晚餐。管理所的領導告訴溥儀,要有效的利用這個不同尋常的夜晚,讓李玉琴感受到夫妻之愛。

改造期間跟家屬同居,這是破例的。這一夜,李玉琴和溥儀說了很多,幾乎是哭了一個晚上。後來,管理所找到李玉琴做了大量的工作,也仍然沒能改變她的決定。

1957年,李玉琴來到撫順市新撫區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最終法院同意其請求,判決離婚。雖然很不情願,但是溥儀還是在離婚訴訟書上籤了字。離婚後的溥儀只說了一句話:「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光想自己,更不應該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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