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陰陽刻
印章,用作印於文件上表示鑒定或簽署的文具,一般印章都會先沾上顏料再印上,不沾顏料、印上平面後會呈現凹凸的稱為鋼印,有些是印於蠟或火漆上、信封上的蠟印。製作材質有 金屬、木頭、石頭、玉石等。
秦以前,無論官,私印都稱「璽」,秦統一六國後,規定皇帝的印獨稱「璽」,臣民只稱「印」。漢代也有諸侯王、王太后稱為「璽」的。唐武則天時因覺得「璽」與「死」近音(也有說法是與「息」同音),遂改稱為「寶」。唐至清沿舊制而「璽」「寶」並用。漢將軍印稱「章」。之後,印章根據歷代人民的習慣有:「印章」、「印信」、「記」、「朱記」、「合同」、「關防」、「圖章」、「符」、「契」、「押」、「戳子」等各種稱呼。先秦及秦漢的印章多用作封發對象、簡牘之用,把印蓋於封泥之上,以防私拆,並作信驗。而官印又象徵權力。後筒簡牘易為紙帛,封泥之用漸廢。印章用硃色鈐蓋,除日常應用外,又多用於書畫題識,遂成為我國特有的藝術品之一。古代多用銅、銀、金、玉、琉璃等為印材,後有牙、角、木、水晶等,元代以後盛行石章
中國的雕刻文字,最古的有殷的甲骨文,周的鐘鼎文,秦的刻石等,凡在金銅玉石等素材上雕刻的文字通稱「金石」。璽印即包括在「金石」里。璽印的起源或說商代,或說殷代,至今尚無定論。根據遺物和歷史記載,至少在春秋戰國時已出現,戰國時代已普遍使用。起 titlename初只是作為商業上交流貨物時的憑證。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印章範圍擴大為證明當權者權益的法物,為當權者掌握,作為統治人民的工具。
戰國時期,主張合縱的名相蘇秦佩戴過六國相印。近幾年來,出土的文物又把印章的歷史向前推進了數百年。也就是說,印章在周朝時就有了。
傳世的古代璽印,多數出於古城廢墟、河流和古墓中。有的是戰爭中戰敗者流亡時所遺棄,也有在戰爭中殉職者遺棄在戰場上的,而當時發動機慣例,凡在戰場上虜獲的印章必須上交,而官吏遷職、死後也須脫解印綬上交。其它有不少如官職連姓名的,以及吉語印、肖形印等一般是殉葬之物,而不是實品。其它在戰國時代的陶器和標準量器上,以及有些諸侯國的金幣上,都用印章蓋上名稱和記錄上製造工匠的名姓或圖記性質的符號,也被流傳下來。
古璽是先秦印章的通稱。我們現在所能看到的最早的印章大多是戰國古璽。這些古璽的許多文字,現在我們還下認識。朱文古璽大都配上寬邊。印文筆畫細如毫髮,都出於鑄造。白文古璽大多加邊欄,或在中間加一豎界格,文字有鑄有鑿。官璽的印文內容有「司馬」、「司徒」等名稱外,還有各種不規則的形狀,內容還刻有吉語和生動的物圖案。
印章種類繁多
從文字安排上分有:
白文印、朱文印、朱白相間印、迴文印
白文印又稱之為陰文印
朱文印又稱之為陽文印
陰刻與陽刻都是我國傳統刻字的兩種基本刻制方法。
1.陽刻即白底朱文,指為凸起形狀,是將筆畫顯示平面物體之上的立體線條,類似於浮雕,古代活字印刷使用的就是陽刻。
2.陰刻即朱底白文,是將筆畫顯示平面物體之下的立體線條刻出,即為凹形狀。主要用於篆刻,印章,剪紙等方面
陽刻和陰刻成雙結對地採用,相得益彰,特別耐人尋味。
然而,當今現代刻字不論是陰刻還是陽刻,顯然與傳統的刻字有著本質的劃分與區別。現代刻字對陰刻線條凹鑿和對陽刻底部肌理的處理,都展示了刀與刀之間語言的溝通,以刀代筆,把一刀一刀的痕迹與木質結構紋理的質感,一目了然地體現在作品中。
但古代的稱法和現在正相反,因為古人是按照印章印在封泥上的印記來稱陰陽文的,在封泥上呈現的陰文,在印章上卻是陽文;在封泥上是陽文的,在印章上卻是陰文。因此,為了避免誤會,就把陰文稱為白文,陽文稱為朱文。有的印章中雜有白文朱文,就稱「朱白間文印」。一般說來,古印中多為白大印,字體幽雅有古意,筆勢壯健,轉折處宜一氣呵成。白文印字體一般肥而不失之於臃腫,瘦而不失之於枯槁,得心應手,妙在自然,最忌矯揉造作。朱文印始於六朝,盛行於唐宋,字體清雅,筆鋒盡露,但筆跡不能粗、粗則顯俗氣。
陽刻底部肌理的刀痕是衝破傳統刻字的一個新的發展,是現代刻字的一個質的飛躍。現代刻字在逐步由傳統到現代的轉變過程中,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1991年10月中國書協刻字研究會在柳州成立,中日刻字及全國刻字講習班的舉辦,為中國的現代刻字打開了國門。毫無疑問,作為現代刻字這門生機勃勃的新興藝術,是富有魅力,也最引人注目的藝術樣式,從它身上,我們能夠看到文學、美術、雕塑、造型等多種藝術形式的集結,感受到其內涵的審美複合的光輝。由權希軍先生提出了發展「以陽刻為主的中國刻字」的構想,這一構想的論述,經過10年的初級階段,在形式感、技法和裝潢方面向日本、韓國學習了不少經驗。但要超過以上國家,就不能走他國的路子,要用中國幾千年文化積澱的優勢,找突破口。把陽刻與陰刻的形式變為一種融合藝術,以形影不離、雙腳並行,在陽與陰的結合感上豐富立體藝術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