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錯 | 史記 · 馬伊琍文章傳
劉備我祖 / 文
馮錯 / 書
墨池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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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錯書(一)
馬伊琍,東吳人,丙辰歲(1976)生,溫婉女子也。父母嘗為知青,稼穡耕作,雖
馮錯書(二)
隔兩鄉,然情豈可已。伊琍父日則耕種,夜則探嬌娘,遂恩愛。生伊琍。伊琍幼
馮錯書(三)
有志,不過十五歲,則能自立,為舞者,溫飽無憂,且有餘資。翌年入滬城梨園。
馮錯書(四)
伊琍為人知,自還珠始,有大名,自奮鬥始。其為夏琳,短髮女子也。嘗為情忘大事,又為大事而舍情,用
馮錯書(五)
情可一,斷事又剛,非尋常女子也。夏琳為眾生所敬所好,伊琍亦自許,曰:吾即夏琳,夏琳即我。
馮錯書(六)
嗟乎,伊琍半生,乃夏琳也。
後乃識文章。
文章者,小生也,長安人。晚生伊琍八年。然相逢不恨晚。
馮錯書(七)
始逢於錦衣衛,再逢於奮鬥。某夕,伊琍從文章至鄉里,文生有外祖母,垂垂老矣,躬身系履,文章疾
馮錯書(八)
走,為外祖母系履,又負之而行,孝順男子也。伊琍見而感泣,曰:此人可足託付。
馮錯書(九)
文章亦為優伶,余不足道,曾為蝸居小生,曰小貝。年少艱難,節食
馮錯書(十)
求居,與一女子名海藻者,欲成鴛鴦。然天下事足悲者,貧也。小貝貧,
馮錯書(十一)
不能得廣居,海藻移情宋老生。某夕大雨,小貝見海藻投他人懷,
馮錯書(十二)
大慟欲絕,見者心酸。然,戲中人為他人所悲,戲外人又足傷人。
二人既婚娶,天下眾生皆疑
馮錯書(十三)
之,王姬謂伊琍曰:「爾勇者也。」伊琍既為眾生所疑,為書曰:婚娶,二人之事,非為他人也。吾樂則樂,吾喜則喜,
馮錯書(十四)
何必預他人。有大丈夫風。
初,恩愛甚殷。凡有事,文生必曰:萬事有夫君在,卿卿袖手可也。文生配飾,必刻馬氏
馮錯書(十五)
名,以示恩愛也。眾生皆羨。
乃生女,又數年,再育。
嗚呼,天下事最不足長久者,明星恩愛也。
馮錯書(十六)
某歲,伊琍三十六歲,甫育二子,乃傳文生移悄姚氏女子。
其事不忍詳言,亦毋需詳言,匹夫匹婦之尋常事也。
馮錯書(十七)
然夫婦皆有顯名,不可不有交待。文生痛悔,長書懺罪,自謂非人,乃負嬌妻。伊琍無餘言,但曰:且行且珍惜。
馮錯書(十八)
天下皆薄文生之為人,文生一時狼狽,暗淡無聞。馬氏父乃曰:伊琍、文生,皆吾子也,子有過,父母豈不能諒?
馮錯書(十九)
遂歡好如初。然文生自此寂寂。伊琍則逢盛,為子君,賢妻良母,奈何逢夫不淑,為棄婦。
馮錯書(二十)
子君初聞夫君移愛,痛泣難抑,淚摧天下夫婦,或本色其事也。子君後重振,前夫則頹,嗟哉,
馮錯書(二十一)
戲中事或為後來事也。
某歲,文生曰:吾當再為好逑之舉。乃大張其事,殷勤其意,告廣眾曰:嬌妻馬氏,再嫁我乎?
馮錯書(二十二)
至於此,眾以為夫婦如初,其樂融融也。
然至於己亥盛夏,文生忽見於書曰:絕矣吾妻,親
馮錯書(二十三)
情尚存。
無何,伊琍亦書曰:此情有憾,然無對錯。
太史劉曰:
天下事不足顯者,恩愛也。富
馮錯書(二十四)
貴當於低調求,恩愛豈可明處顯?慎之勉之。
天下事可足為者,讀書也,隨太史劉讀資治通鑒,不亦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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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監丨馮錯
主編 | 凌晨


※小行草慢慢寫,感覺真好
※一紙方印,刻進過往,刻進滄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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