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清道光年間,宛平有一乞丐,此人所做行徑,時至今日仍令人驚駭

清道光年間,宛平有一乞丐,此人所做行徑,時至今日仍令人驚駭

說文說史說傳奇,談天談地談古今。閑來無事心煩悶,且聽大獅說奇聞。

江湖惡丐這個話題,先後已講述十數期,每篇都有一個不同類型的乞丐出場,期間也將乞丐之中的暗語切口,以及八八六十四門中的幾個尤為邪惡的門類說了一說。

今日里,大獅給大家說過發生在清道光十二年,既西曆1832年的事兒,此事原記載於《道光逸聞補》之「不得人憐」一章之中。原文以文言書寫,儘管只有寥寥幾十字,卻足見乞丐之行有多令人憎惡。將其列入「不得人憐」,也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說的是順天宛平有個乞丐名叫張秀坤,人稱張小三。他家中原先也有積蓄,但奈何父親好賭成性,被一夥無賴賭棍合夥算計,整個家業輸的一乾二淨。張小三的娘一氣之下,帶著張小三的大哥改嫁了鰥夫。他二哥偏巧染上抽大煙的癮,跑到京城跟一幫青皮為伍,結果煙癮太重,無錢抽煙,只好撿拾別人丟棄的「煙羔子」過癮,結果中了毒,大冬天的倒在街頭無人問津,把人活活凍的挺了屍。

家中遭受這些變化,使得張小三心理出現問題,他打內心怨恨老爹,因此對老爹非打即罵。爺兒倆原本在野地里搭了個窩棚,靠著給大戶種莊稼為生。儘管辛苦,但主家好歹不算虧待,不給錢,但打完糧食後,給些糧食作為報酬,爺兒倆湊合著能果腹。

張小三在家境沒落之前,過過幾天好日子,現如今淪落到給人打長工的地步,他心中不甘,撇下老爹一個人,他跑到京城混事由。這小子口才不錯,加之心狠手辣,常跟一幫漢八旗的無賴為伍。沒想到讓他混了個糧差的事由,按照現在話來說,大小也算個公務員。在歷朝歷代,管糧食的機構,都是肥差。就算半個大清國的窮哈哈都餓死,他們也餓不死,守了糧食可勁造,吃不完就喂牲口,總之就是不給窮苦人吃。

張小三自從謀了這個差事,天天呼朋喚友大吃大喝。有人要問,就算糧差薪酬再高,也經不住這麼吃喝啊。沒錯,張小三是糧差之中最不入流的那種,他每月的薪俸就那麼幾兩碎銀子,不夠去兩次館子的,這要是趕上「打茶圍」,一次都不夠。可人家張小三有法子,守著白花花的大米,不賣白不賣。他跟那些漢八旗的無賴合作,以陳糧冒充新糧,以麥麩冒充小麥,把糧食偷運出去,賣給糧庄,從中賺取不義之財。

這小子膽子也忒大了些,貪心不足蛇吞象,造成糧庫虧空。結果惹怒上司,免了他的差事不說,還讓人在糧庫門口將他打的皮開肉綻,丟在河溝里餵魚蟲。該著張小三這小子命大,愣是從死人堆里撿回條命,但一條腿被打斷,成了個跛子。他沒了勢力,昔日那幫跟他天天吃喝的無賴根本不拿他當人,見面就往他身上吐口水,他稍有不服氣,人家就揍他一頓。京城是待不下去了,只能回宛平。他一路乞討回到家中,可到家什麼也不幹,吃喝全讓老爹伺候,老頭子稍微手腳慢了些,便被他一段好打。

他在京城的時候天天酒肉,如今回來,家裡除了棒子麵就是鹹菜疙瘩,他過慣了好日子,吃不下粗糧,便逼著老爹給他買肉買酒。可家徒四壁,就算把老頭賣了,也換不來一個大錢。天天挨打,老頭實在受不了,便想法給他找肉吃。一次回家之時,懷裡抱著一堆秫秸,把秫秸攤開,裡面是個已經死去多時的棄兒。老頭跟張小三說,想吃肉,這不肉來了。要不你把他吃了,要不你把我吃了,你看著辦吧。

要說張小三這小子也是牲口投胎,竟然要老爹給他燒火燒水,他如宰豬宰羊一樣把這死去的棄兒弄乾凈,丟鍋里煮熟,用醋佐吃。人到了這份上,就已經無藥可救了。往後的日子裡,他老爹不知從哪又給他淘換來兩個死去的棄兒,全被張小三這個牲口玩意兒吃了。

張小三估計是吃上了癮,讓老爹再去給他找,可這玩意也不是地里長出來的,往哪找出?免不了又要挨張小三的毒打。

一次,張小三讓老爹用干農活用的班車拉著他出門透透風,老爹年邁體衰,加之總被他毆打,因此一步三晃,把車拉的歪歪斜斜。張小三氣不過,拿拐杖朝著老爹就打。把老爹打倒在地後,在其胸口猛擊一下,老頭肋骨登時斷裂,兩眼一翻,一命嗚呼。張小三見親手打死老爹,也不哭泣,也不難過。把屍體丟車上,找些玉米杆子亂草一蓋,一拐一瘸拉著板車回了家。燒水磨刀,把他老爹當成牛羊肉給吃了。

事後,他怕地保追究,於是再次跑回京城,入了「藍杆子」 成了叫花子。(註:京城乞丐有黃杆子和藍杆子之分,外來乞丐不能私自乞討,必須入「杆子」,列入花名冊。「獻果」之後,方可乞討。私自乞討,有性命之憂。)

張小三不討飯,專討些牛羊下水、臟豬油之類的玩意兒,有時候討不來這些,找些死貓死狗死耗子,在街頭拿瓦罐煮了就吃,令觀者噁心至極。若無柴取火,則生吃活嚼,如同野獸。吃不完,就放進隨身的破褡褳之中,餓了取出就吃。因長期不洗漱,渾身臭氣熏天,不用看人,光是聞味兒,就知道是他來了。他便以此為要挾,堵在商家門前,要些肉食。若不給,他則躺在門前不走,臭氣難聞,讓人無法做生意。

令人奇怪的是,此人儘管如此邋遢不堪,吃的都是些腐肉生肉,卻從不生病,大冬天只穿一雙破單鞋在雪地行走,人謂此人常吃生肉,身體猶如野獸無異。

後來,有人接連報案說有嬰兒丟失,人們認為是張小三給偷走做了「嚼穀」。將其拿辦之後,杖責一通,丟入死牢,不出幾日,張小三就咽氣了。但丟嬰孩之事,仍有發生,因此人們認為錯怪了張小三。

儘管張小三不能被認定為兇犯,但其打死老父的事兒是有的,因此這人也算罪有應得。他死後,有人以此作撰,編成段子在天橋說書,只說小三自從被打斷腿丟入河溝之時,已經犯了癔症,後來之事皆因腦子不清醒所致!

好了,陋文一篇,就此打住。至於這個歷史段子的真假,我是不知道的。我只是將文言翻譯成白話,以故事形式講給大家。我想這種事情並不新鮮,人若腦子出了問題,什麼邪乎事兒都乾的出來。因此,《道光逸聞補》中的這則段子,想必是真實發生過的。

最後還是那句天天說的話,喜歡大獅,煩請關注,聽大獅每天講老年間的段子給你。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大獅 的精彩文章:

洪門有規矩,見面先要「三請教」,答對為兄弟,答錯惹禍端
老天津衛奇聞異事:血濺寶局為情義,縱使混混也英豪

TAG:大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