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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華人回國24小時內沒去這報備,差點罰2000!還會遭拘留或驅逐!真事!每個華人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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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這世上最濃郁的情感,那一定就是,

思鄉之情。

作為那些「獨在異鄉為異客」,漂洋過海的華人,更是時常思念著故土。

儘管有些小夥伴已經在外國生活多年,也組建了自己的家庭。

但是他們對家鄉無比深厚的愛,卻一直縈繞心頭,揮之不去。

因此對他們來說,能夠回國探親訪友,實在是一件值得期待,並且無比幸福的事情。

但是,對於這些已經取得外籍的華人朋友來說,「回家」,可並不是一張飛機票就能解決的事情。

這不最近,一位澳洲華人媽媽,本來是歡天喜地的帶著孩子回國探親,可僅僅因為一個小疏忽,就惹出了大麻煩。

就差三天,都不行?!

這位寶媽已經是帶著寶寶第二次回國了,並且已經給寶寶辦理了Q2短期旅遊簽證。

她本以為有了之前的經驗,這一次也一定輕車熟路,事事順遂。

因此這個po主帶著寶寶首先從悉尼飛到重慶,從重慶入境並轉機一天,之後再飛到北京。

這位po主本以為回到北京就可以萬事大吉,然而,正當她準備安心享受生活的時候,她卻接到了重慶派出所的電話。

重慶民警通知她說,他們發現有外籍寶寶回國,但是卻並沒有人在24小時之內,到當地派出所進行登記。

因此民警向這位寶媽問訊了一些她們當時在重慶的住宿信息,

並且督促她儘快在北京當地派出所辦理寶寶的住宿登記表。

但是,接到消息的po主確沒有太過在意。

她想著,反正也是周末,我還不如拖到下周再說呢~

就這樣,她大概拖了三天左右,才把自家寶寶的手續辦全了。

這位po主本以為,這樣就算完美解決了,但讓她沒想到的是,這件事,還有後續...

這位寶媽第二天就接到了派出所電話,民警表示,因為她的拖延,他們需要對她進行處罰!

她嚇壞了,於是第二天一大早,這位po主就直奔派出所了解情況。

還好這位媽媽的運氣不錯,由於拖延時間較短,只有三天,再加上民警蜀黍寬宏大量,才避免了罰款兩千元以上,以及短期拘留的命運....

但是,這次的遭遇還是讓這位po主心有餘悸。因此她將自己的遭遇發布到了社交網站上,想著可以給大家打一劑預防針。

希望大家都能引以為戒,千萬不要一時疏忽,犯了大錯。

不過讓這位媽媽沒想到的是,她的遭遇一經發布,竟然引起了大家的廣泛討論。

這是啥規定?我咋不知道捏?

大部分的朋友看到這個消息時,都是一臉懵逼的,他們表示從來都沒聽說過...

有些沒被罰過的朋友,甚至懷疑起事情的真實性...

不過更多的「過來人」用親身經歷力證:24小時內不去報備,罰!就是會被罰!

當然還有一些小夥伴表示,我早就知道這個規定了,你們到底懂不懂法呀!哼!

至於那些計劃回國的朋友,也慌的要死,四處詢問...

不過,不管怎麼說,這位寶媽的遭遇,也確實給大傢伙敲響了警鐘。要知道,外籍華人留宿中國,是必須要在24小時內,去當地派出所報備的!

這可並不是一項新規定!

派出所打卡,很有必要!

早在2016年的7月,《人民網》就曾刊登過這麼一則新聞~

但其實,這並不是2016年才出台的政策,而是早在20年前的1986年,這個規定就已經開始實施了!

悉尼總領事館的官網上也明確說明:

所有澳籍華人,無論是回國住酒店,還是回國住父母、朋友家,都必須在抵達後24小時之內,(農村可在72小時內)由本人或者親友帶上住宿人護照、證件,和留宿人的戶口簿,到派出所報到登記!

假設,你已經加入了美國國籍,明天打算回國與家人團聚,那麼當你入境中國後的24小時之內,需由你本人或你的家人,帶著你的護照證件和家人的戶口本,去居住地公安機關登記;

並填寫一份《臨時住宿登記表》;

這份表格長這樣:

如果你回國之後,不住家而是住酒店的話,

那麼酒店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

如果你回國之後,不住家而是住酒店的話,

那麼酒店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

為你辦理住宿登記,

並將你的登記信息報送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如果以上兩項中任意一項都沒辦理的話,公安機關有權對你給予警告及處以2000元以內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非法居留者則以每天500元、總額不超過1萬元予以罰款!

甚至還有可能處以5-15日的拘留

此前,網上就曾流傳過一份「深圳南山分局蛇口派出所發出的全英文公告」!

公告內容大意是:

公告

所有的外國人:

無論你們是誰,來自哪裡,你現在在中國,所以要遵守我們的法律,儘快到轄區派出所(蛇口派出所)做好身份登記。否則將會被處以最高2000元人民幣的罰款。我們給你們一周時間來這裡登記。一周後,我們會對所有未登記的外國人進行一次大規模整治行動。謝謝。

蛇口派出所(加印深圳市公安局蛇口派出所公章)

英文語法神馬的,大家就莫要追究了,畢竟當事人出來承認自己「英文水平不高」~

但這依舊不妨礙網友把這份「語氣十分嚴肅」的公告,稱之為,

「最霸氣英文告示」!

在2013年7月1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條中,

中國領事服務網發布中英文雙語公告,特此強調:

(中文版)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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