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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心見性和神通的關係

二者之間有根本和枝末的區別。在修法過程中,悟和通是有先後之分的。真正通曉佛法的修道人都以明心見性為先驅,而後才能開發神通。因為一切神通都是佛性本具有的,只因習染深厚,遮蓋了,而發不出來。就像陽光被烏雲所遮一樣,只要將烏雲驅散,陽光就會即時大放。要消除我們的習氣,只有明心見性之後,才有力量。因為這習氣是我們多生歷劫以來養成著相、逐境的習慣,又因我見之故,事事都要符合己見,所以人人都有貪、嗔、痴、慢、疑五大惡習,要一下改掉這多生歷劫養成的舊習,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在明心見性後,於事境中辛勤磨練,勤除習氣。一旦習氣除盡了,烏雲散了,光明自然大放,神通自然大發。所以,明心見性在先,發神通在後。明心見性是根本,神通是枝末。但得本,不愁末。真正見性了,根本具足了,培養它,自然會生起枝葉來,形成大用。這就叫做悟後真修,長養聖胎,這是古來用功的規範,我們一定要弄清楚。倘若修法不以明心見性為先,而妄求神通,則是本末倒置,修法不但不會究竟,還有著魔的危險。

佛在世時,五通仙人問佛:「世尊有六通,我有五通,如何是那一通?」佛叫他的名字:「五通仙人。」他答應了一聲。佛說:「那一通,你問我。」這裡我們要講一講,五通仙人缺的究竟是哪一通呢?是漏盡通!什麼叫漏盡通呢?漏者,就像我們的鍋、碗、瓶子,一旦破了,裝東西就會漏掉的。世間法都是有漏法,都不是長久的,都是生住異滅,成住壞空,生生滅滅不已的。所謂盡者,就是盡絕、沒有。

我們有兩個大執著:一個是我執,執著有我這個人;另一個是法執,認為有法可得、有道可修、有生死可了、有涅槃可證。由於有這二執,則有兩種生死。執了人我,有我這個人,就有分段生死。執了法我,有法可得,就有變易生死。如果二執都除盡了,煩惱就都沒了,兩種生死也都凈盡了,「有漏」盡絕了,就叫做漏盡通。那麼,為什麼外道得不到漏盡通呢?因為他們不知道什麼是佛性,而執著法,認為有法可得,心外求法,所以叫外道。既然是心外求法,那就沒有漏盡,所以得不到漏盡通。又由於外道修法是壓制念頭,強制入定,認為只有入定以後才能得神通。他們的目的也就是如此。所以,他們可以修得五通(即天眼通、天耳通、神足通、宿命通、他心通),但終因沒有漏盡通而不究竟。第一,因為這神通是克製得來的,當此生入滅之後,就有失去的危險。第二,因為著相的緣故,執著神通,更有著魔的危險。為什麼這樣說呢?我們要知道,佛和魔不是兩回事,是一物的兩面。所謂佛者,就是一絲不掛、一塵不染、絲毫不著、清凈無所得的覺者。《心經》說:「以無所得故。」所以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外道是有所得,要得神通。那麼,有所得就不免著相,故不是佛,而是魔。佛和魔是一回事。不是魔之外有佛,佛之外有魔,就在於你有無所求,有無所得。因此,我們修行一定不要著相,先了人我,後除法我,一切都不可得。這樣方能既了了分段生死,又了了變易生死。得了漏盡通,五通自然齊發。最後,就是發了大神通,也不見有神通可得,還是無所得。這才是真正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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