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武松殺人為何只是判了發配?

武松殺人為何只是判了發配?

中國有句老話,叫「長兄如父」,《水滸傳》里的武松,就是如此對待兄長武大郎的。武大郎遇害後,武松在伸冤未果的情況下,手刃仇人,把潘金蓮和西門慶都給殺了。武松身為山東陽谷縣的都頭,算是國家執法人員,按說執法犯法,罪加一等,但武松偏偏就被輕判了,反而是給潘金蓮和西門慶拉皮條的王婆被凌遲處死。

分析武松的行為,可以說是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作案。他當著街坊鄰居的面把嫂嫂給殺了,又跑到酒樓把西門慶給砍了。但就是這樣,武松都沒被判死刑,只是被流放兩千里。究其原因,還是在倫理與法律之間,刑部的判決看重倫理。判詞說:「據王婆生情造意,哄誘通姦,立主謀故武大性命,唆使本婦下藥,毒死親夫,又令本婦趕逐武松,不容祭祀親兄,以致殺傷人命。唆令男女,故失人倫,擬合凌遲處死。據武松雖系報兄之仇,斗殺西門慶姦夫人命,亦則自首,難以釋免。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姦夫淫婦,雖該重罪,已死勿論。」王婆被行刑後,武松也被押解上路了。

《水滸傳》里有兩個英雄人物,一是打虎英雄武松,二是楊家將後人、青面獸楊志。這兩個後來到梁山泊落草為寇的英雄都有共同的經歷,他們打殺了人,卻都沒被判重刑。武松被發配到孟州,得到小管營施恩的照顧;楊志被發配到大名府,得到梁中書賞識,反而提拔為管軍提轄使,又當上了官。讀《水滸傳》,需要了解宋朝的法律,才能明白為何如此描寫武松和楊志的案件。比如武松一案,縣官喚人商議道:「念武松那廝是個有義的漢子,把這人們招狀,重新做過。改作:『武松因祭獻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爭。婦人將靈床推倒。救護亡兄神主,與嫂鬥毆,一時殺死。次後西門慶因與本婦通姦,前來強護,因而鬥毆,互相不服,扭打至獅子橋邊,以致斗殺身死。』」幾個字的改動,有如神助,武松為兄復仇殺人案不需要上朝堂爭辯,刑部就直接定案從輕處理了。

縣官所做的改動,精髓就在一個「斗」字。唐宋時期的法律是一脈相承的,唐代在《斗訟律》中將殺人罪類型分為六類,即「謀殺」「故殺」「斗殺」「誤殺」「戲殺」「過失殺」。其中,「謀殺」指預謀殺人;「故殺」指雖無事先預謀,但在情急殺人時已有殺人意願,即「衝動型殺人」;「斗殺」指在鬥毆中出於激憤失手將人殺死;「誤殺」「戲殺」「過失殺」均指因各種原因的過失而導致他人死亡。在責任承擔上,謀殺、故殺處罰較重,而斗殺、誤殺減殺人罪一等處罰,戲殺則減斗殺罪二等處罰,過失殺則允許以金錢抵罪。唐代關於「六殺」的劃分和處罰原則基本上為宋代所繼承,《宋刑統》也是相同的規定。

正因為「斗殺」刑事責任較輕,所以縣官就把武松故意殺人改成了「與嫂鬥毆」「與西門慶鬥毆」,武松這才得以發配了事。而楊志在賣刀時殺死潑皮牛二,也是以「斗殺」了事,落得個發配大名府。

武松復仇雖是《水滸傳》里的一段故事,但宋朝確有不少實例。《宋刑統》有涉及復仇的起請條:「臣等參詳:如有復祖父母、父母仇者,請令今後具察,奏請敕裁。」宋仁宗時,單州民劉玉之父被王德毆打致死,王德因遇大赦免刑。劉玉私殺王德以報父仇,仁宗以義減其罪。明、清大體上按上述原則辦理。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清風明月逍遙客 的精彩文章:

八路軍下轄三個師的番號為何沒連在一起
古代皇帝大赦天下是什麼情況?

TAG:清風明月逍遙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