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續辦到一半,15萬新車被撞,女子當場提換車遭拒,4S店經理:只能修復
高高興興去買部車,結果在辦理手續時,車子就被撞了。重要的是顧客連車都沒摸過,事後顧客提出向4S店換車,但卻遭到4S店的拒絕。這種倒霉事卻被杭州的邱女士碰到了,說起這段事情邱女士表示很無奈。
原來邱女士在7月17號在杭州一家別克4S店買輛尊威小汽車,可就在她辦理手續的時候,家裡人跑進營業廳來告訴她被撞了,邱女士這輛汽車是花15萬買給女兒的。現在這輛車還在交車區,現場可看到這部車左側後方有處凹陷,磕碰處有層底漆脫落。由於是新車邱女士就換4S店工作人員提出換車,此時4S店答應給她換輛新車。
結果4S店的樓總經理就拒絕了邱女士的請求,並給出邱女士的方案是修復加賠償。但邱女士不接受這個方案。樓經理解釋說,當時車停在交車區,有客戶開車過來看新車在他走的時候,打開車門就撞到邱女士那輛新車的後方。事情發生之後,樓經理調取了當時的監控,但是監控的角度不太理想,客戶的車剛好擋住了邱女士的車,從當時客戶的口述情況判斷,估計是開車門時撞到邱女士的車。
樓經理認為第一顧客是來這裡買車,還沒有買賣關係,在這方面不好制約他,第二雖然雙方都有保險,但是在發生在公司的營業場所內,而且車子的磕碰範圍不是很大。但邱女士表示新車還沒出門就被撞,對於修復加賠償是不接受。經過溝通,4S店願意贈送7000元的裝潢以及2次免費保養,邱女士表示回去考慮一下。
就此事,小編提出幾個疑點,第一:車子的手續還沒真正完整的辦完,車鑰匙還沒拿,況且車還是停在4S店的工作場所,在車子還沒完全交給顧客手裡時,4S店有權負責車子的完整性。從法律的角度來講車子的所有權還是4S店,邱女士並沒有完全得到這輛車的所有權。
第二,作為一輛新車(而且還是沒摸過),就被撞了。站在顧客的心理角度講,買車是圖個吉利,車子還沒出門就被撞這等不吉利的事情就發生,顧客方面是不能接受的。另外,即使是過來買車的顧客開車門撞到的,沒有買賣關係不好制約,那麼邱女士有買賣關係就可以制約,就可以直接邱女士承擔所有的責任呢?
對於4S店提出7000元的裝潢和2次免費保養,不知邱女士意下如何?但小編對於這個方案是不接受的,不知你們對這個方案是如何想的?


※劉濤都被她逼瘋,楊冪公開懟她,這個女星人緣實在差
※養老金調整又出新!不足3358元給補足7月底發放,看看有你沒
TAG:夜晚聆聽 |